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第4章哥要的不是耍酷
《伟大的主帅》:弗格森在小学时就声名远播,他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霸。
——101页
弗格森自己组织的球队很快就出了名,不仅仅是他们很快就拉起队伍,并且声势浩大,更是因为他们横扫了二年级的球队。
那场比赛令高湾小学的老师们震惊,本来一年级踢二年级,基本上都是被虐的份。但事情到了弗格森这里,好像规律一下子就变了样。
就在刚刚开学的第3周,弗格森派人去二年级队下战书,声称要干掉他们。二年级队尽管人数只是刚刚好凑齐,但自然也不可能在师弟面前示弱,更以为刚刚入学的这帮小毛孩只会瞎叫嚷,怎么可能会踢球。
然后,一场“强弱悬殊”的比赛就这么突然开始了。
弗格森手指一点,挑出了其他8个身高体壮的同学,全部都是他之前在社区踢球的亲卫团,然后就雄赳赳出征沙场。
整个小学都热闹起来了,大家都想看看弗格森这个小毛头到底有何能耐,竟然敢发起挑战。很快操场上就围满了一圈观众。
学校的体育老师、足球队的教练也都来观看,但他们对弗格森的态度显然更多的是兴趣,对他的实力还是有所轻视的。
两队一对上,观众们惊奇地发现强弱的确悬殊,但被吊打的却是二年级的这边。这场9人制的足球比赛很快就演变成为一面倒的攻防大战。二年级球队狼狈不堪地一次次退防,一次次靠犯规才能阻止对手的推进,门将更是一次次地倒地扑救,才能勉强帮助球队保住城门不失。
二年级的抵抗在第12分钟失败,弗格森带球来到对手禁区,一个拉球变向的假动作过掉对手后卫,然后起脚射门,把球打进了死角!
1比0!
打破僵局之后,二年级队的防守意志也很快被击溃。
所谓兵败如山倒,全场“球迷”的注视之下,二年级的防线迅速破碎,门将只好一次一次地从自家大门里把球捞出来,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让人心疼。
弗格森可不管这个,他现在满头满脑的想法就是要进球,不断地进球。
结果,到比赛最后结束,弗格森的球队7比1大胜对手。
全场最闪耀的明星,莫过于砍瓜切菜般打进3球的弗格森!
“这个小家伙,还真是厉害啊!”观战的学校体育老师忍不住说。
学校足球队教练詹姆斯则说,“我觉得他应该可以进校队,实在是看得我连眼珠子都要掉了。这么小的年纪,竟然连射门意识都那么出色,还会控制脚法,精准选择角度!”
.......
学校足球队在比赛结束的当天,就找上了门,专门邀请弗格森加入。
这次他们吃了闭门羹。弗格森委婉地拒绝了,他小小的脑瓜里想的是要维持住自己的球队,如此一来自然就不能参加学校足球队训练了。
弗格森的第二个想法则很现实,校队里最小的也是9岁的师兄,自己现在加入不仅仅是小字辈,而且实力方面也彻底不如,那样的话肯定是没有什么机会出场比赛,更没有可能踢主力的。
詹姆斯得知弗格森拒绝的消息之后,也没有三顾茅庐再来邀请。他也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一个才一年级的小孩子,现在招进校队还是有点太早了。
回到家里,正当弗格森想把比赛和校队招募的消息告诉父母,让他们也高兴一下的时候,父亲亚历山大-弗格森却直接给他递过来一根混合着巧克力的奶糖,“这是奖励你的!”
父亲说:“胜利令人开心,你的表现也非常精彩。这是我认识的孩子里面最出色的一个,你太厉害了,简直就像个小球王一样!”
妈妈则有点纳闷,“你不是很想加入学校足球队的吗?”
小弗格森眨巴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我申请的时候只是我一个人,但现在我有很多小伙伴一起踢球,这样的感觉要比参加校队训练要爽。”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无忧无虑的一年级一转眼就过去了。就在这一年里,弗格森的球队名气越来越大,他们接连战胜了多个其他小学的一年级队,没有被任何对手击败过。
最开心的就是弗格森,他的进攻欲望得到了很大的满足,攻击力则不断地提升。而在连场的战斗中,弗格森也开始学习怎么样更加高效地进攻,更加轻松地进球。
弗格森在这个年纪,已经放弃了炫技的想法。他不觉得一个人带球过掉对手四五个后卫,然后再穿花蝴蝶一般过掉对手门将,最后才把球打进有什么特别的风光,在他看来,这与直接一脚远射破门,或者直接在门前一记头球得分,或者禁区内混战然后捅进对手球门,其实都差别不大。
多年在高湾社区踢野球,弗格森当然知道进球最好的方式就是简单直接。而他自己也的确没有那么多的技巧,没有那么大的表演欲。
“哥要的不是耍酷,而是胜利!”
“只要最后胜利了,那就是最大的快乐,一切都酷毙了!”
弗格森在7岁时已经入选了小学的足球队,这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名名声大噪的小将。不仅如此,弗格森还报名加入了社区的“高湾海盗队”。这是一个社区的业余足球队附设的青少年足球培训梯队。
弗格森在学校足球队里一开始还是有点艰难的,毕竟这里面球员的年龄差距太大。最小的是他,只有7岁,最大的家伙竟然都已经13岁了。无论弗格森再怎么神奇,他7岁的身体还是无法硬吃人家13岁的小牛犊。当年在高湾学校里最强壮的一个中后卫,13岁就已经170cm,体重则达到了70公斤,几乎就是一个成年人的体格。在这样的肉山面前,弗格森再怎么灵活,再怎么会做假动作,都没有太多效果。
弗格森深知时间和蛋白质的重要性,他默默地增重,快速地长高,不断地让自己的力量变大。教练詹姆斯说,“阿历克斯,我非常欣赏你的聪明,也很欣赏你的灵活和速度,这让你很敏锐,但足球是力量的游戏,你需要更多的肌肉。”
不用他提醒,弗格森当然知道。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大半年,现在的弗格森已经可以勉强地和比他高出一个头的对手们较量了。他就像快速敏捷的狸猫一样,又像滑溜溜的泥鳅一般,在攻击线上到处寻找机会,总是像个刺客一般完成最后一击。
弗格森在一次一次的对抗和训练中快速成长,他很快就成为全校都知晓的足球队名人。因为校队里最矮的球员是他,但最有威胁的球员也是他。他在前锋位置上积极冲杀,进球很多。
弗格森的足球才华不仅在学校出名,他在高湾船厂的家属区里也非常有名。
等到弗格森9岁时,他已经可以参加当地12岁以下年龄组比赛。尽管弗格森参加的比赛里输赢不一,但无论怎么样弗格森都是不愿意接受输球的结果。
他甚至会突然变得很暴躁,在输球之后会大声地斥骂那些不把输赢当一回事的队友。
如此一来,弗格森就更加有名了。
不仅如此,弗格森还被推荐加入了周末圣经学校的童子军足球队。对于童子军球队来说,他这时也是很小的年纪,球队很多孩子都已经是12、13岁了。
而等到弗格森10岁时,他就在这支球队里成为了主力前锋,而且一直表现出色,成为了童子军足球队中最锐利的攻击手。
弗格森第一次获得“正式比赛”的冠军就是在童子军足球队,他的球队获得了教会组织的格拉斯哥地区杯赛冠军。
在这个杯赛的系列赛中,弗格森是球队中最出色的前锋之一。当时他身材还不高,但速度飞快,力量也很大,而且还非常善于使用自己的“双肘”来和对手的后卫们对抗,让对手后卫在贴身肉搏时吃足了苦头。
弗格森多年以后还记得自己比赛的风格备受对手的抗议,但他知道自己的长处就是对抗和力量,而且在船厂社区之中和各路对手进行争斗时练出来的那些技巧,在决赛里也充分地展示了出来。
弗格森默默地和自己说,“出击吧,我一定要撞翻那个家伙!”
然后,他就同样默默地和对手说,“你们等着吧,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力量!”
好勇斗狠的性格让弗格森在比赛中横冲直撞,禁区里抢点处处占先,连续打进了两个进球,帮助球队3比0战胜对手,捧起了冠军奖杯。
全队捧杯而归,球队教练詹尼给全队买了双份的大冰激凌作为奖励。弗格森多年以后依然记得那种快乐:“我们不但赢得了冠军,还赢得了美味的冰激凌,那可是少见的奖品。我们一边吃一边走,球鞋挂在脖子上来回晃荡,不停地讨论比赛的细节,一路都是欢声笑语,这是我小时候最愉快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