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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带上足球到处玩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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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带上足球到处玩闹
  《弗格森传记》:弗格森功成名就之后,买的第一匹赛马就取名为“昆士兰之星”,这是他父亲建造过的船舶名字。弗格森后来还把曼彻斯特的家定名叫“费尔菲尔兹”,纪念他父亲任职过的造船厂。
  ——132页
  阿历克斯-弗格森到了3岁之后,就可以随便玩耍了。在他单独出去几次都没有发生任何问题之后,母亲伊丽莎白也就放心了。
  弗格森父母把他照顾得其实很好,他总是能够穿得很干净整洁地出门,尽管回来时很多时候会变成灰猴子或者一个上下都是泥巴的泥龟,但再怎么样也不会头破血流或者鼻青脸肿。
  此时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已经接近快要结束,大西洋上嚣张的德国军舰已经不见踪影,曾经飞临英国上空的德国飞机也早已消失无踪。格拉斯哥峡湾里的高湾船厂生意更是繁忙。除了军舰的建造和维修之外,还有大量的货轮订单和回厂维修的远洋巨船。欧洲制造的大量武器弹药,以及各种战争物资,都需要巨轮才能够运输。
  弗格森发现,父亲的工作依然是快节奏的,一天到晚都很繁忙。有时候他都睡着了,父亲还在上夜班没回来。
  这可就太让小弗格森开心了。
  那时候他不用去幼儿园,事实上那时候船厂里面也真是没有,所以一天到晚小弗格森除了玩就是玩,可以疯疯癫癫地玩泥巴,也可以去水边抓鱼,还可以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战斗游戏......
  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踢球。
  弗格森从小热爱足球,他父亲自然认为是受到自己的影响。弗格森不会告诉他,其实父亲的影响有一点,但最根源的魔法力量,却并不是他的输送。弗格森内心深处才知道,热爱足球是自己一出生就已经被埋下的血脉基因,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才觉醒而已。
  他不会告诉父母,在襁褓中他随着母亲去现场看父亲比赛,就已经开始认识了这个叫做足球的玩具,在他第一次睁开眼睛来认识这个世界,第一次嘴巴发出声音,第一次伸出手去索求自己的喜好之前,他就已经和足球这个黑白精灵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然,他还是很愿意接受父亲对自己的教导,“小阿历克斯,你竟然一开始就喜欢足球,这实在是太好了!”
  “你要知道,足球是全世界最美妙的运动,是最刺激的竞技!”
  小弗格森在3岁那年把父亲房间里的足球拿出来,然后在起居室里挥动第一脚,把球踢向自己妈妈的时候,他其实就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兴趣。
  当然,那时候他的父母完全不知道他的天赋如何。
  即使最出色的青训教练,其实这个时候也不会知道他的天赋。毕竟这个时候弗格森的年龄还是太小了。
  弗格森自己也不想别人知道天赋,他很快就得到了父母的允许,开始带着足球走出家门。
  然后,在家门口的小片空地,高湾厂区的空旷地、社区窄街的路口以及学校的运动场,快乐都是他和小伙伴们快乐地踢球的乐园。
  弗格森名声大振之后,他的母亲伊丽莎白接受采访时忆说,她的儿子在3岁4岁的年纪就开始喜欢上了足球,但具体什么时间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她记得自己的大儿子弗格森还会带着自己的弟弟一起玩,但小儿子显然只是个跟屁虫。
  当不太喜欢激烈对抗的马丁逐渐放弃和哥哥们一起踢球之后,弗格森开始积极地寻找各种小伙伴来踢球。船厂里的子弟多得很,弗格森的朋友也多得很。
  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的大儿子只是作为一个跟屁虫,跟着厂区里的那群小伙伴们玩,但她不知道的是弗格森尽管只有豆包那么大小,尽管跑起来都还不利索,但却已经是他那群小伙伴里的头儿。
  弗格森对于怎么当头儿,可是太会了。
  关键的关键,就是他有一个足球,这是所有人能够一起玩的核心工具。不仅如此,他还能够从家里偷偷带点糖出来,或者带几块饼干、小馅饼等等,这对于小伙伴们来说,诱惑简直到天上去了。
  “哥,我能和你踢球吗?”
  “老大,那块糖能够给我舔一舔吗?我保证不吃完。”
  “哥,你能够早点来吗?我可等了你很久。”
  环绕在小弗格森身边的,还不止同龄的小朋友。一些已经6岁甚至7岁的孩子,也喜欢和弗格森一起玩。而在糖衣炮弹的攻势之下,这些大一截的孩子甚至也会对弗格森言听计从。
  弗格森就这样建立了一个小小的足球王国。在这里他是所有人的老大,但对于足球他一开始什么都不会,但很多技巧都是无师自通的,只要踢得时间长,踢得多,踢的伙伴多,弗格森自然而然就学到了各种招数。不仅如此,他甚至已经开始偷偷地学那些成年人的动作技巧。
  弗格森愉快地踢球,每天都带着足球去玩乐。他还有别的心思,踢球并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认真地学习各种技巧,为以后做准备。
  弗格森还有一个独特想法,他不仅仅要玩耍,还要向那些大一点的伙伴们学习怎么样踢球,学习他们的技巧。
  在所有大人的眼里,小弗格森还是一个小童,他只会快活地四处奔跑,追着球踢,和一大堆孩子在玩闹。
  到了4岁,他开始把小伙伴们分成两队,进行比赛。
  其中一队当然由弗格森自己当队长,另外一队则随机分配。于是,弗格森的足球生涯开始进入了“比赛”阶段。
  这时候的弗格森引进学会了带球推进,也学会了射门。
  他玩得更加开心了。
  到了5岁,他已经学会了使用力量和身体,开始学会了假动作的过人。小小身躯里,弗格森好像具有极大的能量。
  快到6岁的时候,弗格森的足球世界里已经打过无数次比赛。他在队伍里不知疲倦地进攻,勇猛地对抗,努力地射门,享受着踢球的乐趣。这时候对手们也学会了拦截,学会了犯规,甚至学会了凶狠的对抗。
  弗格森在球场上展现了罕见的勇敢和好胜之心。哪怕被对手撞翻在地,哪怕粗粝的球场渣土磨破膝盖,浑身煤灰脏得像个小泥鬼,甚至因为踢球打烂邻居的门窗玻璃或者花盆而被责骂,这都无法阻止他的热情。
  6岁的时候,弗格森开始读小学了。
  弗格森的足球天地不得不解体了,一大堆小伙伴们如鸟兽散。
  上学的第一件事,弗格森就积极报名足球队,参加校队选拨和训练。
  这个时候弗格森长得一般,身材也不够粗壮,而且还是一个一年级新生,自然被校队拒绝。高湾小学校队可不是谁都能够进去的,最小的学生也要到10岁以后也就是三年级以上。
  弗格森这样的一个小屁孩,怎么可能在一年级就加入校队呢?
  被拒绝之后,弗格森也不生气,他自然有别的办法。校队不招,那他自己在班上找人一起来,自己组建一个球队,那不就得了?
  第一天,弗格森的球队只有6个小伙伴报名。这也无所谓,他们就这样玩了起来。
  弗格森的球队玩耍得很开心,他们的踢球看上去比校队还有意思,也比其它的运动要有吸引力。很快别的班也有人申请加入,而且想要加入的人越来越多。
  弗格森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个球队如此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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