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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那年还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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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我独自一人来到北城,也是像这次一样,18个半小时的火车,不过那个时候的时间好像过得更慢一些,大概是时间跟不上少年身体里血液的流速,那时候只认识一个印在书上的老头叫爱因斯坦,但还不明白什么是相对论。当然现在的我仍然不明白什么是相对论,只不过渐渐明白了,要是你想唬人的话,多记住一些深奥的名词会方便很多。
  那是我第一回出远门,在那之前,即使每日在街头混迹到夜不归宿,也不过是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南城里兜转的蚂蚁。我总是和朋友打趣说“等我长大了,我再也不回这座小城市了,我要到世界各地旅行。”但是除了在偶尔课本上的插图外,我对外面的世界毫无概念。它们也是环绕在山沟里的一排排楼房,一条条马路么?北城是冬天会下雪的南城吗?我带着近乎无知的愚蠢,用一张红色的车票,离开了这座一直以来禁锢着我的城市。即使十年之后的我,自认为了解了我当年想要了解到的关于北城的一切,春天来临前覆盖着城市的积雪,也似乎是靠我一人的热血融化的,我心里也总存留那第一趟旅程热情的余温。
  那时候的火车很吵,铁轨与轮胎的噪音,鸣笛的高频响声,列车员的呼叫声,乘客们激动的交谈声,嗑瓜子,咀嚼声,收音机的滋滋声,全都一股脑螺旋似的冲进我的脑袋,像是燃油一样,让我的血液沸腾起来。
  到北城两年后,我拿着攒了大半年的工钱,去电脑城从一位操着更北方地区口音的档口老板那里买了第一台电脑,一台崭新的黑色笔记本电脑,放在桌子上,打开视频的时候会呜呜作响,屏幕稍微侧一些就会看不清颜色。我在那台电脑上看过一部电影,不记得也不用记得电影的名字和剧情了,大概是描述一群人跨越大洋来到美国的故事,船舱内人群熙熙攘攘,一名十几岁的年轻人爬上桅杆,朝远处眺望,在大陆仅仅露出一角时,一边伸出手指,一边回头惊呼“艾美莉卡!”。顿时人声鼎沸。那便是那年我头一回看到北城竖立着的成片成片的玻璃高塔时候的内心活动。就像南城西面山上那些耸立着高不见顶的树木的“原始森林”一样,与之对应的“现代都市”四个与我原本完全没有关系的字眼,一下子从我的眼睛蹦到了脑子里。但是当时的我没有办法描述出我的感受,直到两年后我躺在床上,一边吹着暖气,一边窝在被窝里看到这部电影,那种情绪才被释放出来,仿佛与导演远隔时间与大洋,在一个新的次元进行了痛快的沟通。
  不过过了两年,我有了关于这个城市新的感受,摩天大楼糟透了,真正完美的,是从远处瞭望这些摩天大楼群。
  第四年的时候,因为换工作,遇到了在北城最好的伙计-安,安姓安名全,大家都用英文名Ann称呼他。
  那时候在一家做建筑规划的公司,并不做建筑,也不做规划,单纯地帮公司打杂。很多人无法理解这样的职位,但实际上每个建筑公司都有大量地这样的人物,他们没有建筑师的专业,没有建筑工人的务实,在工位上每日朝九晚五不知道自己在忙碌着什么,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才是这个巨大机器隆隆运转过程中,最重要的齿轮。
  安不是我的同事,而是我隔壁公司的系统工程师。我们那层楼共用一个公共食堂,我们在食堂偶然认识的。相识的故事平淡地像是水泥,无聊而坚固,在那工作的3年多时间交集,他成为了少数我能相信的人。在一个举目无亲远离故乡的城市,即使是抱着功利性质,结交一位信得过的朋友也是非常重要的,起码在你半夜需要去医院抢救的时候,你可以在紧急联系人上填上他的名字电话。当然,朋友是系统工程师的另一个好处是,几乎任何你需要的时候,他都是在线的。
  安的脾气好的可怜,在我离开那家公司的最后一年,因为经济原因,我跟他合租在一起了。是的,仅仅是经济原因,那年我因为一些难以启齿的原因,大半年的收入一夜之间几乎全部清零,躲在街头反思了一整夜后,我第二天一早便假借请刚下班准备回家睡觉的他吃饭为借口,向他表明接下来一段时间可能要借宿的过分请求。疲劳过度地安并没有什么和我盘旋的精力,当然我觉得即使是他很有精神的时候也不会拒绝我,不过你就当这是我的马后炮。
  安的住所不大,但是倒也有两室一厅,其中一室几乎是空着的,里面零零散散摆放着自行车、球拍、足球、鱼竿和一个一比一大小的咕噜雕像手办,哪有正常人会在房间里摆咕噜这种东西的。房间很久没打扫,所有的东西上面都蒙着一层灰,太阳刚巧透过窗户打进来,整个屋子比起卧室更像是一间理想的墓室。安的房间在另一面,在住进来两个月后,我才理解,考虑到作息,对于安,一个朝北的屋子,才更像一间起床能照得到阳光的屋子。客厅其实是他的办公地点,茶几、餐桌、还有角落像《生活大爆炸》里谢尔顿在客厅摆放的办公桌那样的办公区域,都堆满了书,上面标着各式各样我怎么认真端详都看不懂的数字代码。有的时候我觉得程序员像是新世纪的魔法师,他们对物质别无所求,沉浸在由简单成分构建的复杂世界中,坚信逻辑能够解释的一切。难得的是,他们的工作真的是这样,数字不会骗人,理论不会撒谎,我真的很羡慕这样的工作,可惜我早早辍学,差点连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都没有记熟,来到北城开始那会儿,我还曾报名参加过代码开发的培训班,最终也是因为以逻辑基础太差而被退学了,老师看出了我的吃力与贫穷,离开的时候辅导机构退了我一大半的培训费,这是我在北城感受到的少有的诚信与温暖。本身想把那台刚买没多久的笔记本电脑也卖掉,但档口老板劝住了我,他跟我讲未来是互联网时代,电脑是新世界的金锄头,留着吧,会有用的。这使我心生感动留下了它,当然老板那句“现在出售可能也就原价的3折吧”也一定程度打动了我。
  对了,咕噜手办被我当成了挂衣架,安看到了,但是并没有反对这件事,我想是因为它不想跟我起冲突,更何况,他都在我的房间里塞了一只咕噜了。
  和安同居的一年左右时间里,我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和她同处一室,我们像是两个平行时空室友,只有在公司的时候,才能同处同一个世界。后来我从那家公司离职了,也从那里搬走了,赌球破产到处借钱的事情被老板发现,他非但没有同情我,转眼还找机会开除了我。从公司离开后那天晚上,我就把所有的同事删干净了,包括大大小小借了有五万多块钱的同事们,当天晚上就从安的宿舍搬走,到了城市最南边的县城来。走的时候安不在家,我给他留了个纸条说明情况,希望尽可能不要连累到他,后来过了几个月,安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给我讲,我的同事在我走后大概一两天,发现联系不上我,就找到了安那里,吵着要他们还钱,安也不太作声,让他们拿出证据、欠款金额和收款码,一个个把钱付了过去。利息没有,但是几个同事有点懵,也没想到利息这种事情。
  安给我说,那时候他炒币赚了点钱,这点钱在当时没有他的情绪重要。“也就一天的收益而已”他是这么说的。电话最后我问他,到底替我还了多少钱,过段时间经济好了一定还他,他说,抹个零算你5万,什么时间还无所谓。他还说,很开心看到我临走的时候给他留下的写清了一切缘由的纸条,以及很着急离开也没忘记收拾房间,他能处理一切逻辑清晰有序的事情。那时候的我,对他崇拜地五体投地,感觉安就像一名私人杀手一样充满影视化的个人魅力。
  离开的时候是个冬天,我把一条很旧的编织围巾围在了咕噜身上,它正常都被我的各种衣物覆盖着,突然一天没有了衣物取暖,我怕它一个喷嚏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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