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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为什么选择疯子替代“元奕”这就不得而知了。
奇怪的是,这次的任务只有方之奂和疯子两人收到通知,其他三人今晚倒是可以“休息”一下。
而疯子愿意接受任务是方之奂难以置信的事情,尽管方之奂一再强调这个任务是会出闹出的人命,疯子疲倦的双眼陡然间变得锃亮,反倒激起了他的好奇心,哪里还听得上方之奂的劝阻,恨不得马上体验一下任务。
方之奂小声嘀咕着:“果然是个疯子。”
浪公子见到疯子无惧生死的神情表示大为不解。于是对疯子询问道,明知任务如此危险,为什么还非要参加。对此,疯子是这样说的:“生活像是一碗清水,怎么喝怎么平淡。电影、小说、旅游、工作、学习、写诗......不过是给这碗水加了点颜色,看着那么的赏心悦目,时间久了,依旧是那么平平淡淡,烦闷枯燥,又或者远不如当初那么清澈。”
这句话让刑天、浪公子几个人怔在座位上思考了好长一段时间。
方之奂从昨晚元奕死亡的阴影里尚未走出来,全程黑着一张脸,盯着手机短信发愣。他此时的内心是极度压抑的。死,可怕吗?可能死的过程是可怕的,但是死了以后两腿一蹬就啥也不知道了。最可怕的反而是活着的人,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死,心里多多少少都会留下不同程度的阴影。而且直到自己死的那一刻,这个让人从睡梦中惊醒的噩梦才可以解脱。
早在密室内得知用命换钱的时候,方之奂就后悔了,心想着这辈子绝对不可能再碰任务。但是此时此刻在咖啡馆的菜单上看到一杯1000多块的咖啡以及最便宜都要100元一杯的猫屎咖啡,他犹豫了。
真的犹豫了。
此刻的他正在夷由这回的任务要不要参加,他甚至不自觉地开始将自己的命和钱放在天平上比较孰轻孰重。
在他们流浪汉的眼里,9000块真的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但如果以正常人的方式开销或者用于治疗他的失忆症,那这9000多块显然远远不够。至于替燕之柔还掉的那十万块,他在给出的那一刻就没有打算再要回来。
思考再三,方之奂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决定赌一把。赌赢了,拿到十万块就远走高飞,重新开始人生。如果赌输了......方之奂咬了咬牙,嘴巴里吐了一句:“死就死吧,死我也认了。”
回过神的方之奂眼神重新聚焦在手机信息上。
【任务:请立即前往幽山。】
看到“立即”这两个字,方之奂才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手机揣兜,拽着才喝一口咖啡的疯子冲出咖啡店一路狂飙。疯子大叫着“谁告诉你是往这里走的!向北走,你知不知道北边是哪里,这里是东边。”
于是方之奂稀里糊涂地跟着疯子指挥走,他的方向感差得很,根本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认得左边和右边。
“命令”是不可抗拒的,因为你不知道“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稍有违背,你根本不知道接下来的任务是否会特别针对你。
疯子破天荒地竟然没有继续他的疯狂创作,而是领着路痴方之奂在九市马路上奔驰。
为了省钱,两人选择搭乘公交车,一路公交车后的追逐较量与呐喊,司机一脚刹车停下,让两人赶上了途经幽山的末班车。
幽山的路不比古山好走,相反更为陡峭崎岖。山路上的石子多得出奇,硌得方之奂脚疼得不行。方之奂忍着疼痛,惨兮兮地道:“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拣便宜的鞋穿,这要一路爬上去,脚底板不得磨个大血泡。”
疯子的步调相对较快,方之奂在疯子后头险些跟不上,他看得出来疯子来过这里,对这里的环境很是熟悉。
幽山比古山还要诡异,从山脚爬到山腰爬了一个多小时不见一户人家,山上连个灯火也没有。由于两人爬山没有事先准备,公交车又赶着急。以至于他两儿连个手电筒都没买,只好硬着头皮趁着月光摸黑走。爬山耗费体力,方之奂口渴得厉害又表无奈,不禁纳闷着:那么偏僻的古山至少还能看见几户人,这幽山离市中心也不算太远,怎么在山下的时候连个超市都没有。
还好今晚的圆月十分明亮,像个灯笼似得发出银白的月光勉强可以让疯子认得路,否则两人在这荒郊野岭的只能高呼一句:哎呦,卧槽。
一阵阴风吹过,方之奂不禁哆嗦了下身子,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是晚上22:12分。
两人一前一后不搭话就这么走着很是尴尬,方之奂为了打破僵局,便提快了两步来到疯子旁说道:“你的名字叫啥?”
疯子斜瞥了方之奂一眼,旋即目光看向前方,他可记得自己在审讯室里说过自己的名字,讲道理他的名字够通俗易懂了吧,这都记不住?
疯子淡淡道:“疯子鹏。”
方之奂连连摆手道:“不不不,我说你的真名叫什么。”
疯子鄙夷地看着方之奂道:“真名很重要吗?名字只是一个‘代号’罢了,而非‘真我’,名字不过是用于区分不同的人而已。”
疯子没有停歇,一连串继续说道:“你我都是‘人’,名字不过就是给这些人编号1、2、3、4、5、6、7、8、9......”
方之奂听着疯子的回答一脸茫然道:“哈?”
方之奂的轻疑让疯子有些失望:“你活这么大连自己是‘谁’都不清楚吗?以‘真我’姿态活着往往会轻松很多,所谓的名字也是一种约束。”
整个对话,方之奂就记住了:以“真我”的姿态活着往往会轻松许多,这一句。倘若真有无忧无虑的轻松活法,那真是解脱了自己。所谓大智若愚,疯亦圣人。回想起疯子曾经说过的那些晦涩难懂的“疯言疯语”,仿佛都是值得思考与品味的。
方之奂就此对疯子的认识发生了改观,虽然不认为他是一个正常人,但至少不再是以疯子那样看待他。
方之奂像请教老师那样的态度,恭敬小声地问道:“那你可以告诉我什么是‘真我’吗?”
这个问题疯子并没有立即回答,两人走了很久,疯子也想了许久才缓缓说道:“‘自我’是永久存在的,你需要摈弃‘本我’、选择‘超我’,才有机会找到‘真我’。‘真我’既不是‘本我’也不是‘超我’,那种境界可不是单凭告诉就能让你瞬间懂的,不容置疑的是读书是寻找‘真我’的途径之一。哦,对了,你要是不明白什么是自我、本我、超我,那你需要阅读一下弗洛伊德的书籍。”
想跟上疯子的思维,恐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适应。方之奂和疯子的交流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只是没想到问个名字都有这么多的门道。见疯子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名,他反倒越加好奇,疯子的真名到底叫啥?
言归正传,方之奂开始回归了任务的话题。他觉得有必要好好地和疯子说一说这个任务危险性。为防止疯子任务进行一半,突然发疯,破坏了游戏规则,到时候谁都救不了他。
方之奂认真严肃地对疯子说道:“有件事我要提前和你说一下,有关这个任务的危险性。”
出乎意料方之奂的意料,疯子格外的平静:“我知道。”
方之奂听到“知道”两个字,眼睛瞪得像个铜铃般惊讶道:“难道你之前做过任务?”
疯子摇摇头表示自己从未接触过任务:“既然敢来幽山,那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什么意思?幽山有什么特别的。”
疯子长嗯了一声:“幽山是个历史悠久的地方,幽山又名坟山,这山专门用来埋葬死人的。哦,简单的说,这个地方是个坟墓堆。”
坟山?坟墓堆?方之奂不禁后背发凉:“我特么......”
恰巧此时突然刮起的阵阵阴风让方之奂头皮发麻。心脏跳动频率也在此时瞬间加快了几分。方之奂忐忑地环顾四周,黑漆漆的幽暗让他心里莫名的有些害怕。又低头仔仔细细地看着脚下的土路,生怕踩到了坟堆或者瓶瓶罐罐,嘴巴叨叨地念着:“淡定......淡定......”
早知道是这种地方,打死他他也不会来的。怕死是一回事,怕鬼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疯子突然发问道:“做任务真的能拿到钱?”
方之奂想起疯子之前对自己说过,他的职业是一名诗人:“你写的诗不是可以挣到钱吗?”
疯子反驳道:“如果是为了挣钱我还写诗干嘛?”
不为钱去写诗,那是图什么?方之奂虽说有些不理解,但觉得疯子不是个简单的人。
“我不相信你没有钱,在审讯室里的时候,那个警探对你的态度可是......”
疯子的脸赤辣辣的疼,他对自己谈论金钱顿感羞愧,连忙中止了这个话题:“算了,当我没说吧。”
忽然疯子手指前方某个方向惊呼道:“等等,前面那个是个什么的东西!”
方之奂只顾着和疯子聊天完全没有注意前方,此时顺着疯子手指方向,方之奂竟看见前方十几米处有一道白色人影!
光与暗、冷与热、白与黑!
白色在黑夜之中尤为显现!
方之奂的瞳孔剧烈地收缩着,定睛看去。
那是一个身穿白裙的无头女人,就那么静静地站在离他两十几米远的位置一动不动!方之奂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无头女人是面对着他两的。
喂喂喂!
方之奂忽然意识到为什么幽山没有一户人家,谁特么会住坟山里!
如果大半夜在坟山遇到“人”,那只能说明一件事!
方之奂想到这儿就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大脑轰鸣炸响。
有一个字在他的脑海里疯狂撞击着。
鬼!
该死!“那个人”偏偏要在半夜发布任务,地点又偏偏在坟山里,今天是真的活见鬼了!
疯子的一句话把方之奂从恐惧的深渊里拉了出来。
“快!冲过去抓住它!”
方之奂怀疑耳朵听错了,低声碎碎道:“什么玩意儿?”
九市名字的由来,正是因为市内有九座山,例如之前的古山。
古山地处偏远,山路崎岖,也没有养眼的风景,因此古山人烟稀少,想必这也是那个烂尾楼荒废的真正原因。
以及幽山,
幽山是九座山中面积最小的山,却是九座山中离市中心最近的山,但实际上地段偏佳的幽山附近5公里内根本就没有一户人家,因为这座山住的不是人。
而是,
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