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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瑞奇·博姆的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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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瑞奇·博姆,我自己取的,我是一个孤儿。
  今天是我七岁的生日,也就是在今天,我撕烂了我在孤儿院最好朋友的嘴。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反复提醒他,不准吃奶油蛋糕上那块唯一的巧克力,我和他说了很多次,我说了很多次,我提醒过他,如果你吃了我一定会撕烂你的嘴,我只是完成我的承诺。
  虽然,我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时年纪尚早,那是一场寒冷的雨夜,我还在襁褓中,但我还是记得那个男人最后和我说的那句话,“博姆。”他亲吻我,说:“永远保护你能拥有的一切,千万不要放手。”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满脸都是泪水,一个衣着得体的成年男人,他的嚎啕大哭甚至超过了雨声,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我爸,我也不在乎,但是,当我撕开我朋友的嘴的时候我好想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
  它指的是巧克力、钱、这世间的一切。
  二十岁,我加入了黑帮,贪婪的性格让我爬得很快,头目很喜欢我,每次喝酒都会给我点一杯黑麦啤酒,最廉价的那种。
  大腹便便的他总是醉醺醺地说我是他的家人,我是他的手足,但是我不喜欢这个词,家人,这让我很不爽。
  而且最让我不爽的是,每次都是我买单,每次都是。
  所以,我挑了个好日子,我在他母亲生日那天,我不请自来,那天他打开他的家门,门里面都是他的家人和孩子,满地都是跑来跑去的小孩,他自己还戴着那顶可笑的生日帽子。
  我一枪打穿了他的脑袋,将倒在地上的他,撕开他的嘴。
  我掏枪的时候,他跪下求饶,他想感动我,让我放下枪,至少不要在他的家人面前。
  不可理喻,他在发什么神经?
  我成了新的老大,做起了一切我能做的,收敛所有我能得到的,当然,也杀死所有我能杀死的。
  大停电后,我便彻底垄断了军火和走私,这种拥有一切黑暗帝王般的感受让我陶醉。
  虽然我不在意,但是如果那个男人知道那天他放下的孩子拥有了这么多,他会不会骄傲。
  但是,渐渐地,我发现有些东西我怎么也得不到,不论我拉拢多少警察、流氓、土匪,我花多少钱,我都弄不来,而且那东西就像调戏我一样,肆无忌惮地从我眼皮底下溜走。
  ——时间
  我那些年很疯狂,也很自在,却在某一天,对着镜子的一天,看见了我的耳朵根的头发变白了。
  从那之后,我慢慢把工作转移给我第二个儿子,那小子很聪明,也最像我。
  我辗转在地下城市,开始豪赌,人口买卖,享受那些法律之外,满足那些变态欲望的游戏。
  我越发感到无趣,直到我看见了那个人。
  在奴隶笼子里,我看见了一个纯白的女孩,一个满身伤痕的男人,明明奄奄一息却依旧温柔地给她喂水,即使她同样满身淤青,但是没有像笼子里的其他女人一样,被里面的野兽强暴。
  我看着她,那白色的女孩竟看向了我,她笑了!
  就像圣母一样的微笑,那不是硬挤出来的,那是真的,神秘的微笑。
  和里面其他女人相比,那些女人的眼里早就什么都没有了,就是两个空洞的东西,但她不一样,她的眼里有生命,不!准确地说是有神明!
  那是活人的眼神,甚至比外面我们这些戴着面具,衣着晚礼服燕尾服的地下帝王还要有生命。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拍下了她。
  就在我要带走她的时候,一个西装领带的男人忽然出现,他带着装钱的箱子,像发疯一样抱着我要带走她的笼子,他的哭声是那么痛苦,那么绝望。
  他抱着那个女人的笼子,哭得嗓子都出血了。
  我能感觉到,如果千刀万剐可以换回那个姑娘,他一定会磕头感激。
  哭成这样的人,我只见过一个,就是那个雨夜中放下我的那个男人。
  如果,我是个普通人,也许会被感动成全他们,但是,我的就是我的,谁也别想抢,我让保镖按下他,他的双手还是死死抓着笼子。
  我叫我的保镖用我自制的工具,切下他抓着笼子的手指,一根根地切下来,直到就剩下一根小拇指了,他还是死死地勾着笼子不松开,就像铁钳一样。
  那个女孩哭了,我被那最美的瞬间洗礼了,她微笑着,眼里噙着泪。
  她把他唤到笼子边,轻轻地抚摸那个男人的头,他们隔着笼子,额头碰在一起,泪都汇成了一处。
  那个纯白的女孩,反复说着,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我亲手切下他最后一根手指,他完全不在乎,却因为远去的笼子肝胆俱裂、撕心裂肺,哭成了泪人。
  那个小子好像是个什么少爷,家里最小的,在家族里也没什么地位,那天他带着他所能调动的一切资金。
  后来据说他自杀了,我也不确定。
  那女孩确实不一样,和她聊天,完全感觉不到我们差着五十年,就像两个朋友,并不是她很成熟,而是这个女人把我也变成了十六七岁的小伙子。
  我怎么可能让她天天住在笼子?我没有女儿,却雇了三个女佣为她挑选衣服,她不管穿着什么衣服,都像个大户人家的千金。
  一颦一笑都想个女演员,一举一动都想一个舞者。
  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在那样的环境下还能保持如此的行为习惯,如此的端庄,她以前经历了什么?一定是一些更加痛苦更加毁灭的东西。
  我要求她做我的女儿,也弥补我没有女儿的缺陷,只是她从来没有承认过,她只叫我瑞奇,就像我孤儿院里那个最好的朋友。
  从那以后,我就像女儿一样对待她,我从没有这样慷慨过,我将大把的钱放在她身上,她成为了高台上的公主。
  整个街区都在流传瑞奇·博姆的宅子里偷养着一个绝美的女孩,每每听到这,我都会大方地说,那是我女儿。
  但是没人敢来提亲,因为都被我杀死了。
  终于,为我生下三个儿子的妻子受不了了,要和我离婚。
  离就离好了,但是钱我一分都不会给的,她也接受了,我在她搬出去后租的公寓楼下开了一家酒吧,她果然每天酗酒,我雇了一个毒贩和她接触,并在她寂寞的时候安慰她、勾引她。
  果然,她染上了毒瘾,没几个月,她就因为过度吸毒,半夜呕吐呛死在她十几平米的公寓里。
  渐渐地,我发现那个女孩不但能当好女儿的角色,她什么都能成为,她甚至接管了我妻子的日常,照顾我这个老头的饮食起居,每天的行程,甚至是上班开会,这些都曾是我妻子的工作,她的笑容永远不减,她什么也不知道,她一直以为我是个慈祥的老者。
  有那么一瞬间,我竟真的希望我就是一个她想的那个慈祥的人。
  我给她取了她一辈子唯一的名字,阿格尼丝,意思是纯白的人。
  但是,这之后,我感觉到不太对劲,阿格尼丝越来越习惯和我出席各种场合,她总是表现得那么完美,甚至比我更完美,我不嫉妒她,开始我还感觉很自豪。
  但是,我开始大发现,她好像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想去,晚会、脱口秀、路边的汉堡店、湖边。
  虽然,我们一直在一起,形影不离,但是还是感觉不太对。
  最后一次,我们躺在湖边的草坪上,旁边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一个孩子,阿格尼丝她很有礼貌地和他们打招呼,寒暄,他们快乐地把我也拉了进去,就像四人约会,但是我却很不开心,我想那天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很愤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后,我不知道这火该发泄到哪里去,只能让那对新婚夫妇的孩子早夭,也就这样。
  有一天,我终于爆发了,我们在一家最高档的空中餐厅享受二人的烛光晚餐,趁我去洗手间的功夫,我看见一个下贱的猪猡般的服务生竟在主动要阿格尼丝的手机号。
  我看见阿格尼丝现在一张纸写着什么,折起来,亲手塞进那个服务生的口袋里。
  他在找死!
  我让保镖折断了他的手,在后厨拿出那张纸条,打开它的时候,我从没有那么紧张过,似乎那时我更加盼望上面就是她的手机,这样我就有理由连她也杀死!让我从这不知名的怒火中解脱。
  打开纸条,上面只有一个词,谢谢。
  那一刻,我快气疯了,有什么野蛮野兽般的东西占据了我,我让保镖把他绑回我的花园里,捆在树上,撕开了他的嘴。
  第二天,我又重新坐回了那个买卖奴隶的变态地下聚会,我品着平时只会和阿格尼丝一起分享的最高级红酒,长长地吐着名贵雪茄。
  
  轻松地看着又回到笼子里的阿格尼丝,赤裸着,任其他人挑选,被里面那些像畜生一样的奴隶交替侵犯着,这是我第一次把我的东西放弃了,但是我一直被捏着的胸口终于舒缓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有多少年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可能都有十年了。
  我还是我,这样也最轻松,当一个干干净净自己最舒服了,连我自己都相信我已经忘记了那个女孩,那个小插曲。
  可惜,我的时间还是到了,我的私人医生告诉我,我只剩下三个月了,那时候我脑海里浮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那个只陪了我一个月的阿格尼丝,我甚至相信,再看一次她的笑,我就会痊愈了。
  三个月,我一定要找到她。
  我的病情越是严重,时间越是流失,我越是想她,迫不及待,饥不可耐!
  终于,我已经变得形同枯槁,我找到了她,她被关在一个树林的地牢里,光着身子被拷在发霉的墙上,头发和眉毛被人剃光了,全身插着红红绿绿的针筒。
  我看见她,眼泪自作主张地流了下来,她抬起头,满上全是淤青,满脸的极端疲惫。
  她看见我,勉强认出了风烛残年的我,在疲惫中勉强挤出来一个笑容。
  她还在笑!还是那个没有恨意,纯白的笑容。
  我明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却还是宛如神助一般抱起了她,把她抱回车里。
  后来知道了,是那个小少爷的姐姐买走了她,她很疼爱自己的小弟弟,她把弟弟的死怪罪在阿格尼丝上,将她摧残,甚至在她身上做了什么实验。
  阿格尼丝洁白如施洗布一般的手,对着阳光张开时,里面流淌的居然变成了蓝色的血。
  我气疯了,我抓走了他们家族所有的人,把他们一家,老爷、夫人、男女老幼,仆人管家佣人、连着养的狗都送去了那个地下聚会,像阿格尼丝一样,变成了永远的奴隶。
  往后,世世代代,只要和他们家族一个姓氏的,将永远被抛在这个恐怖的法律边缘城市,永永远远被人买卖,永永远远没人挑选。
  我找遍了全世界,任何可以治好阿格尼丝的!只要能治好她,我什么都可以给。
  从房子到车子,最后是一半的股份,没有人能治好她,她的生命甚至比我还要如同风中残烛。
  我全都不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我愿意支付我的全部!
  最后,我听说了一个叫哈罗德·金的小子,他在做生死的买卖,这是我最后的期望。
  我拟好了支付他一切的文件,几天后就能见到他了。
  希望他不要让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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