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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子”穿过两片郁郁葱葱的树林,然后停在了这条人迹罕至的小道上,此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祝荣下车前特别注意到,手机上显示的定位是枫叶路。
金敏垫着脚远眺着马路向东边延伸的尽头,秋季的晚风迎面吹过来,夹杂着许多萧瑟之意。
“唔,这是条上山的路,路的那边是象山,看来我们的新朋友,选择了一个有情调的好地方。”
森林绿海的路边,停靠着一座孤零零的独栋灰色房子,上下两层,黑漆漆的,没有一扇窗户亮着灯,看上去有些恐怖。
祝荣失望地说:“唉,看来我们来的时机并不凑巧,梁叶帆并不在家。”
金敏回答道:“没关系,待会我们去确认一下。重缇,麻烦你把车开到隐蔽的地方。”
“这是要干什么,既然他不在,难道我们要在这冷风中一直等到他回来吗?”祝荣有些迷惑。
“不用,我们的运气不错,这是所老房子,一会我们可以先进去,然后将壁炉生点火取个暖,运气再好点的话,兴许我们还能喝杯热咖啡。”
“呃,你在说什么?”
祝荣不清楚金敏的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不过接下来瞪大眼睛的他马上就目睹了金敏所干的事。他弯下腰,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T字型工具,工具表面反射着幽蓝的光芒,应该是由金属制成的,看上去像一把钥匙,却又不是,因为上面没有任何钥匙的孔齿存在,只有一条细长的凹槽。接着,金敏的另一只手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小块锡箔纸,他将这锡纸小心地放在T字型工具的凹槽上面,把凹槽送进了锁孔,然后开始快速转动T字型工具。前后不超过20秒钟的工夫,也没见他花费多大的力气,门就应声而开了,祝荣直觉得不可思议。
等祝荣回过神来,他大叫道:“金敏,你在干什么!一会梁叶帆回来,我们都将以入室盗窃罪被逮捕的!”
“哦,对不起,祝荣,”金敏摸了下后脑勺,“我忘了告诉你,重缇之前还查到梁先生目前不在英佛镇,他代表校方去参加雅木市的学术交流会了,订的是明天早晨回来的车票。所以,今晚我们有的是时间,甚至在这里休息一夜都没有任何问题。嗯,假如他是真凶,那么在这个幽僻的单身住所里面,一定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等着我们去发现。”
“呃……我们来到一个陌生人的房子,在没有得到任何许可和确定任何嫌疑的情况下,就直接闯进来,还使用的是小偷们惯用的溜门撬锁的方法,这样的调查方式,我简直闻所未闻也无法接受……”
金敏打断了祝荣的意见,说:“时间!时间!别忘了本案最重要的要点,我的朋友。交谈需要时间,套话需要时间,审问也需要时间,我们一不侵占他人财物,二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主动出击、自己动手就是最快捷、最省力的方法。总之,门已经打开了,进不进来,你自己选择吧。”
说完金敏就伸手打开灯,径直走进了屋子,重缇倒是一点思想包袱都没有,她也跟了进去,好像对于这种场面早已习以为常。门口只剩下祝荣一个人,他苦苦折磨自己好一会儿,终于咬了咬牙走进去,并立刻顺手关上门。
“Bravo!”金敏看到祝荣进来时微笑着说,此时他的手里已经拿了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没有找到咖啡,我们先来点这个暖暖身子吧。”
“我觉得……我们还是尽早开始调查吧。”
像金敏这样理直气壮地摸进别人家里,还理直气壮地喝别人红酒的贼,祝荣还真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若自己是这屋子的主人,知道这样的真相,一定会被活活气死吧。不过祝荣还是无法拒绝地接过那杯酒,因为进来的时候让他突然明白一件事情:金敏向来喜欢不按常理出牌,既然选择跟着金敏办案,索性就顺其自然吧。忙碌了一整天,祝荣只觉得自己已经是饥肠辘辘。
“我猜你一定饿了吧,祝荣,我们还是先填饱肚子为妙,就像金致常说的那样,不吃饱哪有力气干活。”金敏当然也饿了,他可不会丝毫的矜持,冰箱被他毫不客气地打开,“唔,能吃的东西真不少!”他肆意拿出了其中的泡面、米饭、玉米、火腿和鸡蛋,高兴地说:“我们的晚餐有着落了。”
“你就不怕被房子的主人发现?”
“不用担心,这些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再说等主人发现的时候,我们早都跑得没影了。”金敏又打开下面的冰柜门,声音惊喜,“喔,太棒了!应该是只野兔,看看它被子弹正中脊骨,皮毛被处理得很干净,想不到梁先生平时还有打猎的习惯。不过这也难怪,看看他房子周围的环境,闲暇时去打猎烧烤真是再惬意不过了。”祝荣能感受到今晚金敏的兴致不错,因为一般这个时间,夜幕刚刚降临的时候,他的语气都会变得很轻快,话也比白天多。
“嘿,重缇,这些食材就麻烦你了,可惜没有什么蔬菜,我们将就着吃顿简餐吧。”
重缇点头答应,便把金敏递给她的东西拿到厨房。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祝荣这才有心情仔细地查看周围一番。房子装修的很冷淡,跟窗外的秋风一样萧条,淡蓝色的墙壁,柜子、桌椅都是木质的,看上去年代久远。若不是壁炉中的火苗已经升起,祝荣竟有种屋内比屋外更冷的错觉。
“走吧,在用餐之前,我们得四处查看一番,尤其是书房和卧室,确认衣柜里有没有一套警察制服,找找鞋架上的靴子,还有,看看地下室,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那里一定不能放过。”
金敏打断了祝荣的思考,号召他行动起来。
闯进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感觉很奇怪,祝荣从没有经历过,这其中带有一种冒险、刺激,还夹杂着一些负罪感,而这种负罪感反过头来,又让整件事情显得更加刺激。周围的一切本是私人的空间和陈设,现在完全暴露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好似妙龄女郎在浴室洗澡而忘了关门的春光乍泄。祝荣在心里明白,这种行为一定是错误的,但是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只能硬着头皮去调查。
书房、卧室和客厅都检查个遍,没有任何与本案相关的收获。没有发现警察的制服、没有高筒警靴,也没有恋童癖必备的儿童照片,整个房子干净的似乎一尘不染。祝荣再次感叹流言是多么的可怕,足以毁灭一个纯粹的好人。
现在金敏已经站在了通往地下室的台阶上,祝荣从他的脸上似乎也捕捉到了一丝失望。
“来吧,祝荣,凯利大盗曾经说过,聪明人都将宝物埋在地下。”
“凯利?”祝荣从未听说过这句名言。
这间地下室看上去有些不同,因为看得出来他的主人经常使用,四周很整洁,灯光也十分明亮。靠北角的墙壁放了一张桌子,上面摆放着两杆猎枪,擦拭的很亮,像新的一样。祝荣环顾四周,注意到放杂物的西边有个古朴的箱子,他好奇地走上前去,想要一探究竟。
“金敏,这个箱子看上去不一般,而且,它并没有上锁。”祝荣立即蹲下身来,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他打开箱子,眼前的东西让他在意外之后,紧接着狂喜。“天呐!金敏,你快看,警靴,还有警服!找到了,它们就在这里!”
祝荣没有说错,一套完整的警察装束就静静的躺在那个箱子里,他的眼神止不住洋洋得意,仿佛是在说:“这次的侦查好像是我领先了。”
金敏还没来得及查看,一声意外的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寂静。
“砰!”祝荣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从楼上清晰的传到地下,他和金敏支起耳朵,却没有听见重缇的声音,祝荣此刻的心情,七上八下。
“糟了,重缇还在上面。”金敏有些懊恼,“一定是梁叶帆改变了行程提前回来,真是不走运!”
金敏一边掏出手枪,一边示意祝荣跟在他后面,两个人迅速而尽量压低声音,蹑手蹑脚地上楼。
原本重缇正在厨房忙碌,此刻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拿枪指着她的额头,并慢慢向她逼近,已经走到她的跟前,看上去重缇马上就要束手就擒。若不是因为厨房噪声的掩盖,重缇一定能提前察觉外面微小的动静,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陷入绝境。
“你是谁?为什么出现在我的房子里?”梁叶帆到底是一个经常使枪的人,不会因为一个美貌的女子身着围裙就放松任何警惕。
“呃,恐怕我说了您也可能不会太相信,”重缇叹了一口气,将头歪到一边,显示出自己的无奈,“我只是路过您的房子,然后,我的肚子饿了,所以……顺便借用一下您的厨房。”重缇甚至面带歉意地笑了笑,祝荣觉得某种尴尬的潮水瞬间汹涌而至。
在这种情况下,重缇的解释显得非常苍白无力,但是内心坚定的梁先生似乎出现了一丝动摇,因为眼前这个拥有冷艳气质女子,方才的抿嘴一笑,竟然美得那么动人心魄,恍惚之中使他回忆起以前的事情。
机不可失,重缇的眼神突然之间变得凛冽无比,接着她动若脱兔,头朝后仰,抬腿竖劈,只见空中旋转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砰!”又是一声枪响,梁叶帆的枪被踢开,子弹打偏,飞向房顶。金敏和祝荣立刻冲上去抱住他,限制住他的下一步行动。
由于梁叶帆平常是个爱好打猎和运动的人,金敏和祝荣费了半天劲才将他完全制服,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金敏还让重缇找了根绳子,将梁叶帆五花大绑。
“真是累死我了,这下更饿了,不过为了抓到这个凶手,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祝荣气喘吁吁地说。
梁叶帆前一秒还在喘着粗气,下一秒就立刻屏气凝神,瞪大着眼珠子问:“凶手?什么凶手?你们难道是警察?”
“是的,你大可以把我们当作伸张正义、前来惩罚你的人,你就是前天夜里伤害璇初小姐的英佛镇杀手,你的恶行人神共愤,现在证据确凿,赶紧认罪吧。”祝荣言之凿凿,梁叶帆的表情也慌张起来。
“我没有!她是我的学生,我没有做任何伤害她的事!”
“哼!案发现场留下了足迹,你可能没有想到吧!那是一双警靴留下的脚印,名侦探金敏先生推断凶手可能扮演了一位警察作案,而就在刚才,我们在你的地下室里,发现了那套警察制服和那双警靴。你再做任何抵赖都是白费力气,现在只要将那套衣服带到局里做一下DNA鉴定,一切就会真相大白!”祝荣愤怒无比,他伸出右手紧紧攥住梁叶帆的衣领,咬牙切齿道:“可惜,我现在已经等不及要将你碎尸万段了。我问你,那么美丽娇弱的小姑娘,你到底如何下得去手?”
“哈哈!”梁叶帆在此情此景之下,竟然依旧笑了出来,金敏察觉到有些不对,他立刻跑回地下室,祝荣既觉得疑惑,又想立刻扇他一巴掌,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凶手是个穿警靴的人?噢,对不起,我大概要让你们失望了,我想你们的调查应该再缜密一些,而不应该这么着急地下结论。这位先生,您刚才的举止差点吓到我了,我能看出来您对璇初小姐的爱护发自于内心,你们之间应该有某种亲切的关系吧,如果不是因为我对璇初小姐的爱护与您是站在同一个立场上,我是永远不会原谅您的。实话告诉你吧,地下室的那套制服是我父亲的,他生前就是位警察,并且因公殉职,而那是他留给我的最宝贵的礼物。”
“啊,什么?”祝荣目瞪口呆。
“祝荣,快放了他!”金敏的声音从耳后响起,他从地下室回到地面,手里还拿着那套衣服。“梁先生没有说谎,我们绑错人了,这套制服的年代很久,靴子的款式也是旧式的,鞋底纹路和现场的完全不一样。”
这场误会的发生,仔细分析起来,是由各种意外共同导致的。首先梁叶帆提前买票回家,这样的偶然事件完全无法预知,其次楼上的枪响声打乱了地下室的行动,金敏和祝荣因为担心重缇的安危,并未来得及检查制服和靴子就匆忙上楼与梁叶帆展开了对峙,而一切的一切,究其根源,还是因为金敏和祝荣想要证实杨玲太太口中的流言和猜忌。不过事实再次证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明枪易躲,流言难防。
金敏最终还是和梁叶帆达成了和解协议,条件就是:关于璇初小姐的案子,有任何最新进展金敏都必须和盘托出。金敏认为这样也没什么大不了,对于一个没有嫌疑的人而言,不过是多费一番口舌罢了。此刻,重缇的玉米火腿炒饭和香辣兔肉红烧已经端上桌子,梁叶帆的要求正好为他们享用美食辅以完美的谈资。
梁叶帆倒上红酒,举杯说:“我们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了,祝荣先生。您当时要是再冲动一点的话,我的运气也许就没有托儿所老师卢卡斯好了,毕竟他躲过了丛林狩猎者的暗枪。不过想想还真是有些后怕,您那双手的力气真是大的惊人啊。”
“哈哈,”祝荣笑了,“是我们的运气不错,您算得上是一个极为正直的人,哪怕我们之间产生了误会,您也没有紧追不放。不过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彼此认识。世间之事有很多扑朔迷离的过程,但谁又能否认这样的结果不是一种因祸得福呢?”
“对!因祸得福,我太同意您的看法了。说实话,重缇小姐的厨艺简直妙不可言,对比我的,不知要高明到哪去,简单的食材在她的处理下全都重新焕发了光彩,这简直是我平生品尝过的最美味的炒饭。”
祝荣扪心自问,重缇的厨艺确实不错,兔肉小炒香辣可口,而玉米火腿饭也让人口齿留香,但显然梁先生的溢美之词不止于此,他的眼神几乎就像从饭菜里发现了黄金,爱慕之情溢于言表。
重缇淡淡地回应:“其实只是因为金致的口味太挑,做着做着我的技艺就磨练出来了。”
“啊?金致是谁?”梁叶帆急切地问道。
“她是金敏先生的孪生妹妹。”祝荣赶紧帮忙解释,免得引起别人误会。
“那……重缇小姐,像您这么美貌聪慧的人,一定是名花有主了吧?不知道……是哪位有福气的青年才俊赢得了您的芳心?”
梁叶帆问得有些大胆,祝荣呆住了,金敏放下了筷子,他们都在心里好奇重缇会怎么应答。只见重缇直视着梁叶帆目不转睛,眼神肃杀刺骨,犹如寒风凛冽,连空气仿佛都凝固了一秒钟。随后还是祝荣打破了沉闷,笑着说:“重缇小姐,据我所知,她还芳心未许呐!”
“喔!那真是……那真是太好了,那么我可以……”
重缇直接打断了他,“对不起,我是不会对能向我开枪的人动任何感情的。”
她的语气好像在跟一具尸体说话,冷漠的令人后背发凉。祝荣心想,年过四十而不婚的梁叶帆先生,竟然会对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感兴趣,口味也真是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