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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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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持年少轻狂时,把剑借酒遨侠池。”
  大侠是一个只存在于江湖的字眼,所以总有些熬不住寂寞的虫子,在人的心里蛀食,渐渐地啃出寻侠的词汇。
  但哪里才是江湖?有人说,江湖就是你将死的时候,所在的地方。也有传言,有规矩的地方就有江湖。
  当然,规矩是人定的。那又是不是表示你掌握了规矩也便掌握了江湖,你定下了规矩你就称霸了一个江湖。然而,像你我所去想的那样,传言大多不可信。
  我也只是一个常听说书的捕鱼人。
  盛夏的辽东,亦显得格外炎热,叫嚣着的吆喝,却也招不到人头两个。人们浇一瓢凉水,缓一缓心头的火,却凉不过血染长道的凉。
  “啊,少爷,你说那李家小姐倒也生的不错,就那么杀了多可惜啊!”一员小厮,奴才模样,手捧着一木水盆,满面讨好地跟在一座挑椅旁说道,又伴着一脸淫光,让人见了好不生厌。
  而随身后,跟着有数位汉子,膀大腰圆,孔武有力,隐约间可嗅到一丝腥气。这一看一闻,便知道是位显赫人家的公子出来祸害了。
  “呵!就那般姿色也称的上不错?我若不是看上了这件宝贝儿,就连杀她全家也觉得废了小爷的时间。”四人挑起的竹椅上,锦衣打扮的少年郎,倒是生的一副好皮囊,只是眉宇间透着一缕邪气,出手更是狠心。
  “不过你这小子倒是恶心,怕是可惜,竟连尸体也不放过,却也不怕那脖子上的刀口喷你一脸血。”少年郎一边调笑着,一边看向小厮手中的木盆。只看得一条通体雪白的鲤鱼,时而翻腾,时而慢游。
  “妙极!妙极!”
  身侧的小厮稳稳地捧着手中的木盆,陪着少年郎打趣着。“少爷你说,这世道是不是真的有因果报应?你看啊,我射她一泉,她却也射我一脸,这应该就是佛家所言的报应吧。”说着话,又用袖口抹了抹早已擦净的脸,嘿嘿笑着。
  “哦?那你说少爷我又会有什么报应呢?”少年郎始终关注着那条白鲤鱼,漫不经心地问到。
  小厮看少年郎对这鱼儿如此喜爱,便讨好道。“少爷您哪能有什么报应呢?您做的那可都是大大的好事啊!不!是功德!”
  “有趣!接着说,少爷我却真的想听听我自己做了什么大大的功德!”少年郎扬起双目,看着小厮。
  “佛家说人生在世皆是苦难,少爷您这就是替他们超脱了,这不!菩萨才送了这雪访白沙给您,这叫恩赐,大伙说对不对?”小厮说完,身后的奴才、大汉又是一番赞功颂德,惹得少年开怀大笑。
  “既然如此,那也让在下来超脱超脱各位吧。”
  刺身的阳光,照着人脸颊也有些疼,却见一位满面病容的文士,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这格格不入的长道。更让人不敢想象的是,他居然披着一件绒衣斗篷。
  “虽然在下不信佛,不过既然人人都夸的它那么伟岸,在下心想,即使是在下超脱的,它也会收留吧。”
  没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只见他抖了抖披在身上的绒衣,方才还谈笑着的少年一行,便皆倾倒在地了,连带着的还有那条全身皮开肉绽的雪访白沙,如烂泥一般瘫软在地上,一动也没再动过。
  只有人记得他离开时说的一句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便让在下,毁了它。”
  最繁华在会宁府,这座大金国的国都,这段时间却真不太会安宁。
  其实这是整个会宁府中,最不受瞩目的地段了,贫穷、肮脏,可以说这里便是繁花落尽后的糜烂。却因为某件事,又或说是某个人,这里“热闹”起来。
  一座很简陋的客栈,只够十张桌子的摆设,零零散散,从不会满座。
  现在这里却坐着很多人,都是带着兵器的人,穿着类似于官服的衣裳。与其说是坐,不如说是围,围着的便是那坐在墙角独自吃肉的虬髯大汉。
  “喂,你们说这一大群官差是不是闲的鸟疼,跑来围一个穷汉子,可又不动手在这吃酒,真没鸟什劲!”总有些看热闹嫌不热闹的蹉跎人。
  “傻狗!那是穷汉子?你可知道你口中那汉子是谁?也不怕风大闪了你的舌头。”哪里都会有见过世面的人,毕竟总有人知道的比你要多。
  “喔!老三,你说说这是哪一号人物,竟然引来这么多官差。”一定会有人爱打听,就连傻狗也不会例外。
  “嚯!这人就厉害了……”很多人被这边的喧嚣声引动,不去管那只有吃食声的对峙。
  此人原来号称第一刀,一年前声名不显,却突起武林,这一年来,横扫大金境内,斩杀所谓武道宗师四十八人,且都是一刀毙命。而之所以引来这批官差,更是胆大包天,此人前些天夜闯才王府,斩杀才王手下第一人,江湖人称霹雳刀术虎雷。这可是狠狠地打了这位王爷一耳光!
  “我的天!德才大人可是当年和宗弼大人一起合计,在花角岭坑杀大宋九派十八门的大人物,这他都敢惹!是不是疯子?”
  “可不是!要不是那什么一鸟一鱼的玩意儿,我大金早把大宋给灭干净了!”每个族群都会有自己的英雄,为自己带来过荣耀。
  “不过如今飞鸟尽,潜鱼藏,我大金早晚会吞了它。”
  “嘿!听说那条鱼现在正在他的金陵做他的金陵王,这虬髯大汉既然想做天下第一,怎么不去金陵耍耍。”
  “那也得等他过得了这关才是?”
  虬髯大汉也许真的是饿极了,满桌的肉食很快便被他吃光舔尽了。
  然而最让人无奈的是,热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热闹。他吃完了,于是他打算走了,并没人敢拦他,或者说从来没打算拦他。更像是表明一种态度,本王不高兴了,所以你该走了。
  他走的没那么洒脱,哪怕根本没有拦路者,可能真的是吃太多了。听他喊了一声“阿鬼”,然后就晃晃悠悠地走了。
  而后从人堆里跑出一位少年,十五六岁吧,也可能再小点。人们很难能忘记他临走前那略带邪气的笑,还有那跟鬼一般的脸。
  江南的雨,似急似缓似绒似斗,总让人感到凄凉。
  无人的荒道,一行六人闲适地走着,不急不赶,也许江湖太累了,雨水能洗刷下什么。
  “大哥,这次是什么大差事,要咱们真定六王一起出山,还要跑这么远来?”
  “呃,老四啊,其实大哥我也不清楚,只是有人传信给我,要我们六人在七月初五前到建康府沐风茶楼,三十万两的生意!”
  三十万两的生意,是抢官银又或是劫皇粮,谁又会在意呢?
  雨还在下着,感觉上更大些了。雨点打在残破的石碑上,洗净了两个古老的字样“金陵”。
  做大侠的可能都爱拦路,尤其是在下雨天,最重要的,必须只有他一个人。
  只看到他那一袭白衣,在这样的雨中,却丝毫没有沾湿的痕迹。一把单薄的油伞,挡住了雨,也挡住了他的脸。当然,他必须是一位俊俏的男子,哪怕只凭他伞上的金鳞花纹,也能猜得到。
  “阁下是谁?为何挡住我等兄弟的去路。”大哥总会有大哥的样,不过当他刚问完,兄弟六人就已经有了答案。
  “跑!”
  不知道是由哪儿开始的传言,如果你做过坏事,千万不要去金陵。如果去了,又碰到了那个人,跑!这是最好的选择。可能你根本跑不掉,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
  他的步子迈的很轻,像极了一次雨中的漫步,假如附近真的有值得他观赏的风景的话。
  他手中该有一把剑的,一把富丽堂皇的剑,会泛着比金子还夺目的光泽,这不像一把用来杀人的剑。
  就是这么一把金灿灿的宝剑,在他的手里依然会被人忽视。可能他太耀眼了,是一种你与他对峙,不会思考他会用什么来杀你的情况。
  他信手挥了六次剑,各斩断了他们一只脚。
  老三看着自己被斩断的脚,又看了看近在手边的残破石碑,他是第一个被砍的,也是六人中轻功最好的,他真的后悔来金陵了。
  那男子看来并不打算马上杀掉他们,大侠应该都有一些怪癖。
  他是真的应该带一个随从来的,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尴尬。他将剑插在了地上,很难想象那样一把宝剑是怎么亮丽到现在的。毕竟他不愿意扔掉油伞,也不想从怀中摸出的书被打湿。
  “王定一,三年前马家庄,看上庄主千金,伙同劫匪火烧马家庄,共烧杀一百二十人……半年前……共记人命一百九十六条。”说着话,他拿起剑,漫步走到王定一身边,就那么随手的画着,整整一百九十六下,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王定二,两年前……共计人命五十四条。”就像做着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他又来到下一个人身边。
  “狗娘养的!我们与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剑给我们个痛快得了,你娘的不累吗?”王定四很想自尽,可他知道自己根本做不到,在这样一个高手面前,死也轮不得自己选。
  “你们应该知道我的规矩,至于累不累?”男子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剑,玩味地说道,“其实我很少做这类事,恰逢今天心情又不好,而且还下雨,所以……”
  他的规矩,他有一个三不管的规矩。江湖争斗不管,报仇雪恨不管,金陵城外不管。
  一下又一下,雨水打在伤口,染红了这条荒路。
  “好,还剩最后一个,王定六,一年前……共计人命二十四人。”正要动手间,却又停了下来。
  “好了,你可以走了。”看着一脸错愕的王定六,男子淡淡地读起手中的本子,“王定六,三个月前,于同乐客栈见财起意,夺金狗献秦桧生辰纲中,和田白玉如意一对,毒杀金狗七十三人。”
  男子合上书,“三只金狗抵一命,所以你可以走了。”接着又低头看了眼王定六的断腿,“嗯,这一剑当是我欠你的,可我这人一生最是怕痛,你看这样如何?”说着从腰间摸索出一块金币,上雕一只栩栩如生的鲤鱼。
  “如果有什么需要,来金陵找我。”
  还是那一把油伞,还是那一袭白衣,就这样在雨中越行越远,这就是他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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