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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勇醒了过来。
睁开双眼,面前的光亮让放大的瞳孔骤然紧缩。
随着视界逐渐清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吊灯,然后是造型浮夸的波浪形吊顶。
用了将近一分钟,魏勇终于弄清楚了自己躺在自家地板上的事实。
他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身体格外的虚弱,平时明明很轻松的动作,现在无论如何都没能完成。
一双手伸了过来,把魏勇扶起,靠在了旁边的墙壁上。
魏勇看着面前的男人。
圆寸头、方下巴、高鼻深目,一张棱角分明的帅脸,酷似年轻版的克林特·伊斯伍德。
注意到魏勇的注视,男人咧嘴一笑,满脸憨厚老实:“叫我朱邪就好。”
魏勇沙哑着开口,“好。”
魏勇可以用生命发誓,在自己将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然而这个世界上也没有比自己更加熟悉他的人了。
魏勇刚刚在梦中,经历了他的一生。
金戈铁马,含冤而死,千年牢狱,惨烈厮杀,无限广袤的平原,甚至还有飘忽的视野,和魏勇自己小心后退的身形,最后是化身黑雾拉着自己跃入巨洞的瞬间。
这就是野鬼寄生的副作用,记忆再现、经验共享。
一切要从地狱说起。
关于地狱的说法有很多,但无论是神话传说还是宗教信仰,都会有那么一个罪人死后前往的地方。
在魏勇脑子里突然多出来的无数记忆中,关于地狱的画面只剩下了被挟带着穿过阴暗的巨门,以及门后无限广袤的空间,其他的部分都像是遮盖了巨大的马赛克,根本无法看清。
这都是面前这个男人的记忆。
或者说,这个鬼的记忆。
每十年的中元,酆都城门都会洞开一次,在惨烈的厮杀中获胜的少数鬼物被准许进入现世,寻找宿主。
无论多么强大的鬼,都无法长时间停留在现世,所以一定需要宿主。
寄生成功,二者得生,寄生失败,二者俱亡。
在地狱,获得驻留在现世权力的鬼物,被称为野鬼。
而被寄生的宿主,称为孤魂。
因为野鬼们,只寻找孤独的灵魂。
宿主和野鬼的组合,当然就是孤魂野鬼。
在这段寄生关系里,首先被共享的,就是生命。
就像文字上表现出来的那样,在世的野鬼,消耗的是宿主的生命,而消耗的数量则因人、因鬼而异。
再之后,是记忆。
从出生到死亡,甚至死后的一切,只要是记忆,都会走马灯似的在迷梦中经历一遍,完成之后,一人一鬼之间就再也没有秘密可言。
最后才是经验——为人处世的方法,作战的方法,生存技能,文字艺术,只要是一生中通过反复学习实践获得的技艺,通通掌握。
人并不是机械,这样没有限制的共享,对于灵魂的冲击是难以想象的。
仅仅是大量记忆的输入就可以让一个人丧失自我,彻底崩坏。
幸而对灵魂来说,孤独是最好的锤炼,孤独的灵魂,往往拥有超人的韧性。
所以为了提高寄生的成功率,孤独的灵魂是必须的。
在地狱的眼里,魏勇就是一个孤独的灵魂。
所以他成为了朱邪的宿主。
缓了半天,魏勇终于有了点力气。
他从胸口的口袋里抽出一包***,把一根叼在嘴间、点燃,然后抬手端详起自己的掌纹。
即使他没有研究过掌纹,也能够清晰地分辨自己的生命线正中,有一条黑色的沟纹岔出,向着手腕方向延伸。
地狱的手段实在是诡异,竟强行把野鬼的生命嫁接在活人身上。
他长吸一口气,“卧槽,老子哪里孤独了?!”
朱邪干脆也学他坐在地上,“突然遇见了这么多事,你就想说这个?”
“还有,”魏勇提起了眉毛,“你为什么穿着我的衣服?”看了看对方的T恤和牛仔裤,自己穿起来无比宽松的T恤穿在朱邪身上竟然紧巴巴的——这个畜生实在是太壮了。
在魏勇的记忆中搜寻了一下,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称呼,朱邪说道:“魏老板,我们野鬼在现世显形的时候都是一丝不挂的,我是不在乎的,但你总不想刚醒过来就看见一个裸男吧?”
“我拒绝,”魏勇想到那个画面顿时毛骨悚然,然而转眼他又觉得哪里不太对劲。“等等,你是怎么把我弄回家里的?”
“丢在肩膀上,扛回来,当然那时候我还是裸体。”朱邪的表情非常恶趣味,“你应该看看门卫当时的眼神,估计他这辈子的三观都被颠覆了。”
“卧槽。”魏勇再次爆粗。
说回地狱,野鬼们的旅途并不会在寄生完成后结束。
恰恰相反,寄生结束后的野鬼们,会在现世展开新的厮杀。
他们在地狱厮杀,为了回到现世。
他们在现世厮杀,为了不再回到地狱。
地狱之主承诺,在现世的厮杀中获胜的野鬼将获得百年阳寿,百年后需要继续回到地狱服刑。
对于孤魂来说,这场厮杀也不是完全无利可图,地狱之主承诺,获胜的孤魂可以取回野鬼寄生损失掉的阳寿,并拥有一次修改生死簿的权利,额度为一百年。
这场十年一度的惨烈厮杀可以让野鬼脱离地狱再活百年,也可以让孤魂续命百年。
虽然看起来很美好,但是这毕竟是一场惨烈的厮杀,作为命运共同体,孤魂与野鬼任一方被终结,都会宣告双方的失败,直白的说,孤魂野鬼都会死。
胜利者只有一组,余者皆堕地狱。
这场惨烈的厮杀在地狱被称为,百鬼日行。
工薪族胖子魏勇和武将朱邪,作为搭档踏入了这个战场。
魏勇抽掉了一整包烟后,已是凌晨四点。
抑止不住的困意涌了上来,毕竟今夜一系列超常经历的折磨早就透支了他的精神和体力。
他从地上爬起来,丧尸似的挪到床边,一头就栽了进去,“去******百鬼日行,去******孤独,去******上班,老子现在要睡觉了,谁都别拦我。”他比划着冰箱的方向,对朱邪说道“冰箱里有吃的,除了别叫醒我其他你随意吧。”
五秒之后,鼾声大作。
发挥了自己大条神经的胖子,成功进入了真正的梦乡。
朱邪看着趴在床上的胖子,无奈的摇头“老板的体力真是弱啊。”
他捡起随意扔在地上的钱包和钥匙,又挥手在房间里布下了几个简单的警戒术法,才放心的走出了大门。
根据魏勇的记忆,这个时代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值得一看。
先去哪里好呢?他低头看了看身上紧箍的T恤。
先去买件合适的衣服穿好了。
他向着商业街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