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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枝繁叶茂只凭东风吹过结出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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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我们这边学籍的普中不多,共有四所,我考得倒数第二所。当时很喜欢用本科率来评价一所学校的高低,我记得我们学校是百分之三十多。这也不怪学校,招生是有顺序的,招到的生源就这个水平。以上关于学校的情况,都是初中老师讲与我们听,也没有想过去求证,哪会有学生质疑在台上熠熠生辉的老师呢。
  高中离家很远,需要乘坐四十分钟的公交才能到达,我受不得那腥臭的汽油味,再加上一路的摇晃,下车时已经吐的脸色由青发白,更何况还要带上两个箱子,庆幸的是,许久未出现的亲姐怜悯幼弟,和我一同乘坐公交前往中学,不然我可能一下车就要发挥传统艺能,大哭一场,边吐边哭脸色发白,也算得上另一种“七窍流血”了。
  分得宿舍,领得两张被子,一大一小。开学都是九月份,天气还算热,便只让姐装好了一张薄的小被,那张厚的棉被就放床下不装了,说天气热不用装那张厚的了,时候也不早,就让她先回去了。主要是姐当时的表情我太熟悉了,心里肯定有小情绪了,我就不敢再让她忙活下去,赶紧打发回去。
  小聪明还是要不得的。宿舍大概十一二平方,密密麻麻放满了蓝色铁架的上下铺,数着有六张,共住学生十二名。我并没有很吃惊,因这是我第一次住宿,我以为这是正常的。宿舍有一柜式空调,匹数功率很猛,同学们担心温度调高了,有人会热着,睡不好,便直接调到最低的十六度。冷风呼呼吹过我的头顶,而我只有一张薄薄的小被子,冷得我根本无法入睡,让我想起小学被风扇吹得昏了过去那场景。我无法,只能起床把风口移开,蜷缩在床的角落,等得第二天才好把床下的棉被装好。此情此景,从未远离家的男孩一时难以忍住泪水。
  努力后获得正向反馈的美妙滋味还停留在我的舌尖,何曾想过我也会如此用功念书,除了英语。
  念书,要么理解能力不错,要么记忆能力强。关于我的理解能力够用,毕竟教科书上写的内容一是一二是二,横撇竖捺条条框框都写好给你了,起码不用对人类各种复杂性为进行估计分析,实在用不得多少理解能力。关于我的记忆能力,我还记得至今三岁半所有令我情绪波动的事情,情绪波动越剧烈印象越深刻。是的,影响我念书最深的是情绪。当我分析出这一点是在我刚念高中的时候,当时人自闭,精神世界丰富,喜爱胡乱想些什么,也爱用自己我想法去度量世界。比如当我意识到情绪问题是,我还向自己提出了控制情绪的两个方面,压制和转换,而转换又细分为欺骗性连续性延展性等。都是我根据书本上物理生物化学等理工科类推出来的,因为接触到的东西就只有这些东西。当然,我提出的都是歪理,经不起验证,但我那时候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了。死记硬背有违我本心,一背英语单词我的心情就不好,就需要吃甜食,可惜的是吃到我牙齿都蛀掉了许多也没背到几个英语单词。我能理解英语它作为一门语言,它用一些符号来代表不同的发音,数个简单独立的符号组合在一起形成不同的读音从而指代所要代表的物体。但为什么banana要读作“不拿拿”,比如中文,香蕉二字分别由其代表的含义,因为它“香”而且是植物所以“蕉”字有个草字头,“不拿拿”三个读音难道也有香和植物的含义?当然这也是我高中时脑海里冒出来的一种谬论,因为按这种说法无法解释蕉为什么要写做蕉,如果你说是植物所以有个草字头,读音取没有草字头的焦,那为什么要用“焦”来代表香蕉的“蕉”呢?如果你念的是中文专业,大可追本溯源,因为中国最初的文字是象形文字,东扯扯西扯扯总能找着一点关系。而我学习中文是也没有这么刨根问底,但为什么能学习到中文而学习不到英文呢。想到底还是学英文是基础太差,没有办法通过如中文那般通过学习“焦”字再学习“蕉”字,再通过“蕉”字学习到“香蕉”这种方式把英语单词紧紧的卯住。而自学英语基础实在太枯燥了,按耐不住躁动的心,一口雪糕一个单词这样死记硬背也背不下来,学习英语给我所带来的负面情绪转换不了,欺骗不了,延展不了,束手无策所以我放弃了。至此,我的英语成绩简直比故事三千大点还要稳定,稳定在一个极低水平。虽然如此,高二分班时还是考得不错的。甚至在按排名分配考场时惊讶到一位深知我英语成绩稳定的女同学发出“你怎么也在这”的疑问。当时自闭,只好摸着我的寸头傻笑。
  高一怎么说呢,平常又无聊,开心也只是片刻的开心。而高二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许多片段,是我美好的心灵花园重要的养分。它不像高一大家对高中校园和学习都比较陌生,也不像高三面临大敌,是一种适宜的学习生活。
  认识了一个妙人,我叫他杰爷,当然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爷,也不是后现代的爷,而是因为他蓄着一小缕胡子,一头黑发夹雪,像芝麻糊那种均匀分布在一抹浓黑上的点点星白,给人感觉不是经受过了什么打击就是年纪上去了,再加之粤语地区口语上习惯互相称呼什么什么哥什么什么爷,所以我称呼他杰爷时很符合当地口语习惯也符合他的形象的。第一次与他见面是在那刮着冷风的宿舍,住同一宿舍且都有晚上刷牙的习惯,刷着刷着也就慢慢熟络了。一起吃饭洗澡了一年,高二分班我俩分开了,但吃饭还是在一起吃的。没回临近饭店的上午最后一节课,我都会提前收拾好东西,等铃声一响直接冲到楼梯口等他再一块奔往食堂,除非老师拖堂等人力不可为因素。他成绩较好,会有比较多的老师关注,而我也被关注上了,倒不是因为成绩好,因我那时候有一陋习,喜爱穿拖鞋,况且走路拖着拖鞋把地板托得塔塔声响,无法不被人关注,还屡禁不止。故每回下课铃声一响,年级就会有两人行雷走电劈里啪啦冲下楼梯,声响彻半栋教学楼。为什么咱俩要这样呢,只不过是因为不用排队罢了,而且去到食堂,饭菜齐全任人挑选还是滚烫的带着锅气。去到释放立马吃饭,吃完要比抢不过我们的正常学生快半小时,争取来的半小时用来做什么呢?学习?不,是什么都不做,回宿舍进过小卖铺,买来些零食站在宿舍前的走廊吹着风歇息,一边吃零食唠嗑一边看着楼下人来人往。如果你对此有什么意义产生疑问,我只能说,那冲下楼与别人抢食堂的速度快感,不用排队的悠然,还有那半小时超脱所有规则的宁静,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
  靠近饭店有一堂语文课,语文老师的名字有两字,两字的读音合起来是个鲜字,也是个妙人。她听得几回我的拖鞋踢踏声,知道是我与朋友冲下楼抢食堂去,便以安全的名义喊我不必冲着下楼急着吃饭,慢一点也没有关系,因为总能吃上饭的。而我当时已经把冲去食堂不用排队吃上饭所获得的成就感习以为常并且把那种成就感归落到正常吃饭这一件事上,认为不冲去食堂怎么吃得上饭呢,怎么算得上是吃饭这一件完整的事情呢。便不假思索的立马回答道:“可是要吃饭阿”把鲜老师弄得哭笑不得:“我知道是要吃饭,我没有不让你吃饭,我是说不用这样跑着去”哄堂大笑,但我只觉得莫名其妙,排队吃饭事万万不可的。
  再你的人生中可能会遇到这么一两个人,不多,也就一两个。从看见的第一眼开始你就特别讨厌他,也说不出来什么理由,就好像上辈子两人事仇家,现世撞见了一样。
  上面这一句话是我高二的班主任开班会时站在讲台上说的,说给的自然是那个和他说话时他脸上厌恶之情难以掩盖又不想让人看见而把头转过一侧且对话绝对不要超过三句就一定得结束的那个人,那个人就是我。开班会班主任没有针对个别人而说起与我高度相关的内容的次数不少,我只记得一下两三种。
  “我看到有些同学蛀牙了,平时不搞好卫生,吃完喝完记得刷一刷牙,不然有些食物残留在牙缝间在那里发酵,很恶心的”说的自然是我因常吃甜食来背英语单词而蛀的牙。
  “同学们不要整天穿着拖鞋,把形象搞好一点,你的外表形象都不好,任你精神世界再丰富别人又怎么去了解你的内在呢?”“不要有点小聪明就恃才傲物,这样颓废下去不行的,年轻人志当存高远,否则自食恶果”
  他说的都是以他作为过来人的眼光来说不符他所认为正确的东西,而我与其价值观相左,或者说时格格不入,他讨厌我实在太过正常。至于第一眼就讨厌,只能说慧眼独具。但我是并不讨厌他的,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只是感觉无端端被讨厌了有点无奈。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他是很符合那时和现在的社会发展趋势的,比较注重利益,现实或者说务实,但他是那种不太想让别人察觉的偷偷的注重利益和现实,是个发展前景良好有责任的当代成功男性,在当今社会是个很好的正常人。用别人的话说,他是个白猫。
  白猫老师是教生物的,而普高生物教科书是用中文谱写的,所以我成绩还不错。每年省里会有一次省级竞赛,每班挑两人,白猫老师为了求稳选了一个是成绩最好的,再找一位有爆发性的同学,期待他神经刀超常发挥,便把名额给了我去。尽管我因贫穷或因邋遢不受他待见,也不符合他所认为的那种正确的发展规律,并且上辈子还不对付,但他依然推荐了我去参加比赛。让我在十六岁年纪的时候就懂得了,即使不认同一个人也不用否定客观上的他。这很重要,让我知道认识可以接受世界的不同,才能感受道这个世界缤纷的色彩,看待世界的方法多了一条宽广的路。很戏剧心,是一个打心底里讨厌我的人打开了一扇广阔的大门。
  我自顾自的想法很多,相对的,我与其他人的交流很少,我与他人真正能做到正常的交流屈指可数。其他个人因素先放一边,首先语言就是个大问题。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逻辑,相同的一段话在不同的情景使用不同的语气所表达的效果也不同。八岁前,我身处以客家话为主要语言的村子里,语言逻辑口语习惯都已深入脑海,而中途插入到以粤语为主要交流语言的镇子上是很不习惯的。这里的人说起粤语相对我所认识的语言,口气语调浮夸,情感色彩普遍强烈,语言逻辑很有自己的特色,日常俚语极多。我学习他们,初级的,在口语中常在名词或动词后夹带男女性生殖器官以表达自己毫不在意的情感或情绪的激烈程度。但我觉得说粗口“口花花”“烂口”不好,便开始学粤语的俚语,如“得闲饮茶”“掂水”等极多俚语,说久了我才发现,不是说粗口说俚语就是本地人,而是本地人就是“口花花”的民风习俗才说这种粤语。而我软弱性格与当地刚烈的民风截然不同,融不入也在情理之中。
  高三,我对高三没什么好的印象,大家从头到尾都在学习,刻苦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很明显,我就是刻苦程度的下限。早上最晚起,晚上最早睡,别人一天三套理综卷,我做一套下来两小时脑袋发烫得厉害。鸡汤成精的数学老师整天热血沸腾地与我们说道:“学习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看着自己一点点进步,成功即将到来,不是很让人鼓舞兴奋么?”但这根本就是在放屁。我也不知道我爱不爱学习,让我学理工科我觉着有意思就爱学习,让我死记硬背英语单词我就不爱。我太受情绪影响太任性了,当然换句话说就是,我情感太丰富太有自己的想法了。
  有自己的想法到以为不考英语也可以考上大学。虽然在14念高校扩招多年,理论上是可以做到不考英语,靠其他课目取得其中的百分之八十五左右的分数就可以考上大学了,更何况英语有选择填空题还能捞些分。这股子傲气,这股子挑战规则的狂气,不知从何而来。不过我还真就这么做了。
  一模二模加上学校组织的两次模拟考试,我的成绩都在二本三本反复横跳,想着这想法还真可以。只可惜事与愿违,14念高考理数难了些而英语简单了些,大学没考上。此种感受和经历也算是难得和有趣。当我得知高考成绩的那一刻,犹如一到闪电直击我的脊梁,整个后背发凉发麻,小腿发软打颤站都站不起来瘫倒在床板上,闭上眼睛如世界末日已至。
  当时其实还有得补救,与我同分的一个同学和我一同回学校补录了,即有些排在末尾的大学招生未满,可以通过补录些成绩差不多的考生。当时我人已被各方面打击得神志不清了,便没有把补录当回事,也就没有补录成功了。于是便想着复读,只是那时教育局以复读生占用应届生教育资源为由不允许中学接受复读生。可以理解,毕竟大学名额是固定的,你上车了,别人也就上不了车了。只是政策上一年还未实行,恰好到我这一年开始落实,不能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复读太可惜了。这事落自己头上实在无奈,只知道当时可能是有人的子女年纪与我们相仿也要开始高考了吧。这个事情就像农村公测角落那一团发黄的厕纸,去过厕所的人都知道它在那,可没人乐意管它,任由它霸占在角落,氧化发黄,不知道哪一天才能来一股清风吹来去去味。
  高中生活就止于此吧,回忆起来无不令我扼腕叹息,抑郁不平,寥寥数百字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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