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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他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在黎明破晓,在熠熠阳光照进教室前,他首先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翻开英语课本念单词,而是看着窗外的格桑花,看着天空中因风飘动的云彩,看着一缕缕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在地上形成唯美梦幻般的光影交错......偶尔间也会写下:清风拂过我的脸庞,留下花儿芳香。这种句子。
那个女孩坐在他的左边,左边是距离他心脏比较近的地方。
偶尔看着窗外,其实更多的是看着她。
她的皮肤很白很白,比牛奶还白上几分,用冰肌玉骨这个词来形容她的皮肤一点也不为过。她的样貌谈不上倾国倾城那种一等一的美女,却有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种清纯。她的脸就是有一种魔力,令他着迷,令他朦胧、令他陶醉、令他深陷其中......
她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埋头做作业,遇到一些难题时,她是微微蹙着眉头的,喜欢咬着笔盖。解出难题时总是一副释然的样子,笑嘻嘻地看着他:“哥,我这道题终于解出来啦。”
他总是出其不意地在她解完一道难题后,立马甩给给她一道更难的题:“哈哈......这道题你做出来了,那这道题你试试看?”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静静地看着她。他喜欢看她全神贯注、一丝不苟的样子。
她的一颦一笑总是牵动着他的心。他多想触碰她那披肩的长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额头,将时间永远的定格在这一秒,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
她的成绩很优秀,基本上都是年级前三。而他也不甘落后,时而前五,时而前三。
在他看来,她是这般优秀的女子。
遇见她,三生有幸。
高一时,女孩的抽屉里每天都塞满了零食,并且隔三差五地会收到一封封情书。他迫切地想要看情书里到底写了些什么。但是她不给,说应该给予那些人尊重。那段时间,每一封情书的到来都令他心悸和担忧,因为他无法阻止其他人对她的喜欢。庆幸的是,每一封情书到来时,他都会问上一句:这个男孩儿你喜欢吗?她的回答永远都是:我不喜欢。
高二时,他的位置被老师强制分开了。
这时他坐在教室的最右边,而她坐在了教室的最中央。
明明不过几米的距离,却像是隔了一条银河。同学们的身体阻挡了他的视线,他再也看不见她了。
忽然有一天,他也收到了情书。这是班上一位与他较少说话的女孩子,信的内容他忘记了,大概就是喜欢你之类的吧。他对她毫无感觉,当即便回了一封信直接婉拒了。
第二天,那个女孩子又托人给他带来了一封信:鹏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喜欢的是陈卓嘉,对吗?
是的,高一时,坐在他左边,那个离他心脏很近的那个女孩子叫做陈卓嘉。
这封信里的质问,一下子就让他醍醐灌顶,幡然醒悟。
他终于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与她分开后,每天都那么的焦虑、每天都莫名的难受。
他瞬间就明白了:他喜欢她,他真的真的很喜欢她。是那种每天看不见她,他便会沮丧、失魂落魄的那种喜欢。
他当天便去店里买了最昂贵的信封与信纸。怀着忐忑和激动的心情,认认真真地写下每一个字。
情书内他写下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偷偷摸摸地塞进她的桌子里。而是她在位置上的时候,当着她的面将情书递给她:“你一定要记得看哦!”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个礼拜过去了。
她没有回复,也没有回信,也没有找他。他想着是不是自己在信里写得不够清楚,于是他又去店里买了最昂贵的信封再写了一封信。
扎西拉姆多多那首《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在信后的结尾他加上了一句: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这回,女孩儿回话了。在午休的时候她把他叫出班级,两人相约在操场上边走边聊着。
那一天,他记得最清楚,每一个画面都像是照片一般清晰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这是他这辈子最难忘的一天。
陈卓嘉双手放在背后和他并排走着。他眼尖,一眼就注意到地上有一颗小石头。他当时便一脚踢开。他可不想陈卓嘉不小心踩到这颗小石子。
陈卓嘉先开口说道:“鹏哥,你真的喜欢我吗?”
陈卓嘉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看向他,她的瞳仁表面流转着清澈的液体,漆黑的眸子里倒映着他红彤彤的脸庞。他认认真真地和她对视着。
“嗯,我真的喜欢你。”
陈卓嘉侧过头看向前方,微微地淡笑着:“和你做了一年的同桌,我真的没想到。”
“鹏哥,你喜欢我什么?“
“啊?”
他莫名的愣了愣,这个问题他还没有想过,只是红着脸憨憨说道:“就是喜欢你。”
陈卓嘉皱了皱鼻尖,努了努红唇小嘴道:“比如呢?喜欢我的什么?”
一时半会儿他还想不出来,如果非要说出一点理由的话。
他一股脑儿地把他内心真实想法说了出来:“我喜欢你的美丽,喜欢你的智慧、喜欢你的温柔......”
他一口气说了好多好多。
陈卓嘉淡笑着:“看的出来,你是真的喜欢我。”
他微微地点头道:“嗯,那肯定的。”
陈卓嘉似乎走累了,两人恰巧来到了操场上的观众席上,便选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陈卓嘉忽然抬头看着天空,看了许久,翘指着天空说道。
“鹏哥,你喜欢蓝天吗?”
“喜欢的。”
陈卓嘉眯着眼眸,手搭眼眶上,看着耀眼夺目的太阳说道:“鹏哥,你喜欢太阳吗?”
“喜欢的。”
“可是到了晚上,可就看不见蓝天,也看不见太阳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低头保持着沉默,心里反复推敲陈卓嘉这句话的意思。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陈卓嘉又继续说道:“鹏哥,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他微微颔首着:“我相信。”
“鹏哥,其实。”
“其实,我有男朋友了。”
“就在上个礼拜六。”
这句话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晴空霹雳。他顿时呆在原地,整个人的脑袋是懵的,耳朵里发出阵阵嗡鸣,灵魂像是被人撕扯成碎片那般痛苦。以至于后来她还说了些什么,他根本就没听到。他就这么坐在操场上,直到最后整个操场只剩下了他一个人,直到漆黑的夜晚他独自沉默,直到第二天耀眼的眼光重新唤醒他的视觉。
他像个丧尸一般在班级和宿舍来回穿梭着。
后来他见到了那个男生,那个男生高高的帅帅的,皮肤和陈卓嘉一样的白,有着一头酷炫的发型,而且酷爱打篮球,据说篮球打得不错。相比之下,自己确实像个小丑。
从那以后,他便郁郁寡欢,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位置上看着书本发呆,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
他的眼神里失去了色彩,他的眼睛里再也看不见五颜六色的世界。
他眼睛里的世界是黑灰色的,书本上的文字像蝌蚪一样蠕动着。随着心脏的跳动,悬浮在天空上的太阳也跟着剧烈地颤抖着。整个世界无时无刻地在发生地震、海啸、火山喷发......如同末日一般。
他每天都活得十分焦虑,任何事情都做不下去。唯一能做的,便是发呆,发呆再发呆。
什么爱情,呵呵,爱情对他而言大抵便是苦涩难耐的无花果吧。
从那以后,每个午休的时间他便在学校里到处游荡,他能感觉到双脚在走,但是他却看不见前方的路。
忽然有一天,他莫名其妙地来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又凑巧地拿起一本书,随意地翻开几页,书内的一段文字如燃烧的烈火重新点亮了他的世界。
生命中所有的灿烂,最终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也是一场单人的旅行,一个人的成熟不是你多善于和人交际,而且学会和孤独和平相处。孤单之前是迷茫,孤独过后,便是成长——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他开始沉浸于图书馆,如饥似渴地阅读每一本书,唯有如此才能抚慰他的伤痛。
那时候的他疯狂地迷上了尼采。
他开始写诗,笔名叫做疯子鹏。在诗人简介那一栏他写着:每个人都是追光者,而我却是那个光。
时隔多年,他逐渐忘记了那个女孩儿的样貌,无论他在脑海里如何拼凑她的脸庞,也无法构建一张清晰的照片。
他每天都躲在居民楼里疯狂地写诗,一首诗从写到完成甚至有可能不眠不休地写上三天三夜,而他仿佛就是个一台永动机,有着无穷尽的热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困倦。
忽然有一天,他的对门搬进来两个女孩儿,一个叫做燕之柔,另一个,
叫做燕之轻。
在看见燕之轻的第一眼,他惊住了,他呆呆地站在原地连呼吸这么简单的事他都忘记该怎么做。她的脸竟然和当初的陈卓嘉一模一样,仿佛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两人第一次相见时,燕之轻冲着他甜甜地微笑着,向他打了一声招呼:“你好呀。”
心中强烈的执念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陈卓嘉!
他想要回应一句“好久不见”,可是话到嘴边哽咽住了。无论他如何迫切地想要说出“好久不见”这四个字,他却发现他再也说不出来。
原来,从毕业以后。他,得了一种怪病:从那以后,他再也无法和女生说话,哪怕是一个字,他也说不出来。
燕之轻总是赖床迟到,姐姐燕之柔每天又不知道忙些什么,都是在凌晨半夜回家。
燕之轻每天都在和姐姐哭诉着又被老师骂了,每天都被罚值日把她拖得很晚回家饿肚子。
于是,他便在每天早上6点钟,准时地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