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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写下这些东西,是否只是一场梦,这让我怀疑我的大脑是不是出了些许问题,因为我相信我写这些东西,别人也只会把我当做一个疯子看待的,因为这些事,或者说这些东西,在某些人认为离我们遥远得如同人类和几万光年外的恒星一样,但实际他们就如同一个婴儿与他的奶妈一样亲近,可我们却丝毫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但以现在的我看来比起知晓那些事情,不知道更好,因为安全需求,是需求金字塔里最低端的一项了吧。
首先故事的开始之前你们需要知道一些关于我家庭背景事情。我叫卡瑟兰邓肯,是一个英裔美国人,从模糊的记忆中,我知道我的父母以前居住在伦敦的时候感情并不好,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就能开启第三次世界大战。日积月累,最后的一个“导火索”让他们离了婚,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了我父亲。随后,我们就移居到了美国,或许是他想忘了我的母亲吧,我们住在遥远的美洲大陆,而母亲却依然分外爱我,母亲有了新夫。我的父亲为了娶一个新老婆,曾搬了几个城市,那时我刚读高中,因为他的问题我的学业极其不稳定,在我一怒之下他终于决定我和我以及我的后母爱莎邓肯(婚后名)居住在西雅图。
我的后母爱莎对我照顾无微不至,甚至一次和父亲的舞会她因给我留晚饭而差点错过,但在那时的我看来,她也只是为了在父亲面前故意表现对我的爱罢了。我对她客客气气,但从心底里,我与她,这个32岁的女人之间的亲情距离却是隔海相望。
父亲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他曾在伦敦当过警长,因特殊原因他提早退休,而得以来到西雅图,而不仅是我,仅仅是他自己,都知道爱莎对他来说也只不过是一个感情里补充空虚的一部分罢了。
对了,我还有一个拥有聪明绝顶的智慧且因长得好看到同时被几个男孩追求而斗殴的妹妹,事后几个男生被带到警署里后,爸爸知道了这件事情,把我那可爱的妹妹罗茜邓肯臭骂一顿说他不要向她前妈妈那样让人不放心。
工作后后妹妹十分成功,成了时代杂志的副主编,而我却跟了爸爸,成为了一名警察。爸爸很崇尚警察这一事业,但对我的骄傲却始终比不过妹妹。
妹妹去了纽约后我就调到了洛杉矶工作,而现在才开始了我真正要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