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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儿子不一定随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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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吃惊地看着一副威风凛凛模样的郑秋秋,他还真是小瞧了这位秋小姐,没想到她三言两语就打发走了那三个泼皮人物。
  包拯吃惊的表情让郑秋秋很是受用,她傲娇地一昂头,对他说道:“怎么样,被本宫的飒爽英姿给征服了吧。”
  包拯下意识地点头,随即苦笑了一声,回道:“秋小姐伶牙俐齿,在下佩服。”
  包拯的夸奖让郑秋秋很高兴,她把手中的水递给包拯,转身走在前面,边走边说:“算你会说话,这是奖励你的。”
  包拯伸手接过,拿在手中反复掂量,他对这种不是水晶还依旧透明的物什很是好奇,虽然观察着“法研堂”牌矿泉水瓶,但脚下未停,亦步亦趋地跟在郑秋秋身后。
  派出所就在街道的拐角地方,两人很快就走到了地方,郑秋秋担心包拯会露出什么破绽然后被研究所抓去解剖——这传言她听过的可是不少,所以让包拯在派出所门口等她,她先进去问问情况。
  包拯对此没什么异议——他连来这里做什么都没完全搞清楚——总之一切听郑秋秋安排就是了。
  天气有点热,包拯打开自己手中的“法研堂”牌矿泉水喝了一口,看着自己手中的瓶子,包拯眼中满是赞赏,这瓶塞的机关设计并不如何繁杂确是精巧的很,包拯也是把玩了好一会儿才搞明白到底该怎么打开。
  包拯在门口等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郑秋秋才从派出所里面出来,看着郑秋秋一脸的笑意,包拯心中了然,这事许是可以办成。
  果不其然,郑秋秋还没走到包拯身边,就兴奋的喊道:“没想到现在上户口的手续这么简单,你的黑户问题基本是解决了。”
  接下来这一天的时间,郑秋秋都在带着包拯四处的走动开证明,以此来说明包大人真的是个人,是个实实在在存在的精壮男子。
  开证明的过程是煎熬的,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去开证明,更是直接给这份煎熬加了个Buff,其中滋味,只有经历过的才能明白。
  简短截说,在忙碌了一天之后,包大人的身份问题基本就搞定了,再来一次填些资料就基本可以去领户口本和身份证了。
  (旁白:咳咳,上户口这事当然没有我们亲爱的女主角说的这么简单,事实上,像包大人这种突然出现又没有人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人,不说绝对但一定是很难上得了户口的,最大的可能就是概不受理,然后继续他的黑户生涯。不过嘛,为了剧情需要,我们的包大人是绝对一定必须的得上户口的,而且,这可是平行宇宙啊喂!什么设定都会变得合理的啊喂!)
  不管是郑秋秋还是包拯,在回到家之后都没什么说话的欲望了,和那些公务员们磨嘴皮子太让人累了,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郑秋秋一回到家就直接扑在了自己床上,一声“晚安”刚说了一个字就迅速的进入了梦乡。
  包拯强打起精神,在帮郑秋秋盖上薄毯,坐回沙发之后也很快去和周公见面去了。
  包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是他的一生,那些他本来以为遗忘的事在梦里却异常清晰地来了一次场景重现,他看见了很多的面孔,有他的妻子父母,也有他的同窗挚友,还有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大宋官家,他们都对着他笑,包拯也在笑。
  突然,场景变换,所有的人都不见了,只剩下包拯一人站在那里,周围一切迅速衰败,巍峨的宫殿轰然倒塌,参天的巨木快速腐朽,所有的事物零落成泥,而一座座用钢铁铸造的大厦从尘泥中长出,奔着太阳迅猛生长,似要直接长到太阳里一般。
  包拯在这庞然大物钢铁大厦的脚下,犹如蝼蚁。
  一束温煦的阳光照在包拯脸上,包拯莫名想起了郑秋秋的脸,然后他睁开眼,醒了。
  醒来的房间里面,并没有出现在梦里的那个女子的身影,只有一束束早晨温煦柔和的阳光。
  “千年弹指,南柯一梦。”包拯坐了起来,嘴里喃喃自语。
  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三盘煎好的鸡蛋、十几片烤好的面包和一桶果汁,还有一张纸。
  包拯首先拿起来那张纸,纸上的字是繁体字,上面写着:本宫考虑到你只认识繁体字,所以专门百度的繁体字给你留的纸条,贴心吧。哀家上班去了,晚上才能回来,桌子上是给你一天吃的东西,千万不要出门,万一被人抓走就麻烦了,乖,回来给你买糖吃。
  包拯看完手上纸条,再看看桌子上的吃食,心里有些感动、有些哭笑不得、也有些恼怒,最后摇摇头,脸上又一如既往地严肃起来。
  时间当然是公平的,但不同的人对时间流逝的感受却是不同的,郑秋秋今天的工作特别多,所以她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要下班的时候,而包拯一天都在思考,所以他觉得这里的时辰真长,等了好久这太阳竟然还没有落下。
  郑秋秋到家的时候已经快要十点了,她的那位擅长打离婚官司的上司接了一个案子,今天让她收集资料和证据,因为要的急,所以弄得郑秋秋今天也不得不加班。
  “我回来了。”推门进来的郑秋秋有气无力地喊道。
  没有嘘寒问暖,也没有温暖人心的微笑,我刚正不弯大丈夫包大人只是冷淡地看了一眼郑秋秋,朝她微微点了点头。
  郑秋秋恨恨地瞪了一眼包拯,然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天上掉下来个温柔体贴长得帅、一见钟情很听话的男人果然只是网络小说的幻想啊,还一见钟情很听话,没有颐气指使直男癌就已经算是烧高香了。
  郑秋秋看着鸡蛋吃得很干净但并没有刷的盘子,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调教一下面前这个古代大直男。
  “秋小姐,今日看起来甚是疲乏,敢问有何事,是和在下有关吗。”包拯开口发问,虽然内含关心,但那表情实在是僵硬的很。
  “对啊,对啊,就是和你有关。”郑秋秋没好气的回道。
  “让秋小姐如此操劳,在下惭愧,不知在下能为秋小姐做些什么。”保证站了起来,朝郑秋秋施了一礼,表情非常认真地对郑秋秋说道。
  郑秋秋马上就想回答让包拯过来帮她揉揉肩膀捶捶腿什么的,不过考虑到会引起很强烈的反弹之后,明智地放弃了这个想法,讪讪说道:“和你没什么关系,都是那个离婚案子害的,这事,你帮不了我,还得我自己来。”
  “哦,原来秋小姐是为刑案烦恼,在下对刑名也略懂一二,秋小姐不妨说说,在下为你参详参详。”包拯一听是案件,眼神突然变得明亮起来,炽热地看着郑秋秋。
  郑秋秋被这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尽管知道包大人的所谓的“参详”肯定没什么卵用,但还是开口说道:“就是夫妻两个要离婚,他们有两个孩子,现在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看让孩子跟着谁。”
  听完郑秋秋所说,包拯不假思索地说道:“孩童乃男子骨血,自然是要被判给夫家。”
  郑秋秋把手中的资料放在桌子上,苦笑道:“我的包大人啊,现在法律要是有你说的这么简单就好了,孩子跟谁,是要看很多事的。父亲是不是已经绝育,现在有没有疾病,收入能不能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这些都要考虑,而且这对夫妻的大儿子已经十一岁了,他自己的意见也要参考,千头万绪,啊,好气啊。”
  包拯的眉头已经高高皱起,孩童随父,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这期间怎还要有这等考量,这现代,真是让人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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