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等他们走出教室,一弯月牙已挂在清澄的半空,这时他们才想起还没吃晚饭呢。食堂还没关门,吴昊熙整叠饭票带在身上呢。他是很想提议到外面小饭馆吃,可终究不敢开口。
轩子实在没胃口,当然她已经叫谢小娜替她打饭到宿舍吃。
吴昊熙将信将疑,轩子笑着说:“难道阿哲没先给你打,这时候去菜都凉了,而且肯定没几样能吃的。”
“我们一组,”其实,每次扫完地他们都是出去吃,“对了,他们跑哪了?”
还能跑哪,难道留下来做电灯泡?
“走吧。”轩子说,“我回宿舍。”
“我送你。”
就跟前两次恋爱一样,刚坠入爱河的轩子心头控制不住的痒,非常期待吴昊熙哪怕疾如飞箭的一吻。回宿舍的路上,她一直在等待,望穿秋水似的,当然她懂得如何稳住自己,没让骚动的心露出马脚。
后来她安慰自己说,吴昊熙不是不想亲她,也不是不敢,而是不忍——不忍看到吴雨轩成为揶揄取笑的对象,让她众目睽睽下出丑、生气。
真是木头脑子,还是她之前太过冷淡和严肃了?
轩子很是后悔,刚才在教室旁边的楼梯口就该果断搂住他,亲他的嘴——那比女人还润红的嘴唇,现在路上人来人往,不少人对着他们窃窃私语——
轩子根本不在意甚至完全无视别人的眼光,却非常在意领导们的训诫和处罚,开除是不会开除的,倒是那五百块钱的奖学金叫她患得患失。
“到了。”吴昊熙笑着说。
轩子抬头看见宿舍门口两排铁门,不禁火从中来,懊恼不已:要不要去操场走几圈——不行,操场现在最多人了。
完了,宿舍就在跟前,再不拜拜,她怕控制不了自己——
“怎么?”吴昊熙说,“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没什么不舒服。”轩子特意正正经经说道,“谢谢送我回来。我先上去了。”
话音未落,一阵风似的,唰唰唰,轩子飞上了楼梯。
刚到宿舍门口,轩子瞥见散落在地上的玉兰花瓣,又痴痴起来:只要他随意捡起一朵玉兰花,然后——插在她耳上,包含深情也好,冷冷也罢,然后——对她说:“你很美”,那么就是死——就是叫她跑下楼裸奔,也值得拥有!
她转身,狠狠冲到走廊的护栏边上——
该死,那只死耗溜了,无影无踪。
该死的,这时候怎么还有玉兰花?
她转身冲进宿舍,整个人扎进被窝里,任凭天佳和谢小娜怎么劝,就是不肯吃一口,还指责是谁把玉兰花糟蹋了,该死的……
就在轩子疯疯癫癫之际,吴昊熙心花怒放的,漫步在满是玉兰花的林荫下。他特意捡起一朵玉兰花,拭去粉尘,深情闻了再闻。
阵阵清香扑鼻而来,吴雨轩便是玉兰花化身来的精灵,她是无数花精灵中的佼佼者,清纯悠远,高洁优雅,真挚而永著青春,象征纯真的爱与友情。
“玉兰花,你们闻闻。”
吴昊熙把玉兰花一一举到宿友们的鼻子下,临到吴克新跟前时,吴克新两眼一瞥,吓得他赶紧缩回手去,猛猛塞到阿哲鼻孔处。
“干什么!”
阿哲抓过玉兰花,一把扔在地上,吴昊熙大叫一声,急忙捡起来,骂骂咧咧的,还说老大哥完全没有审美趣味。
“拉倒吧!”阿哲说,“你没看见大伙书桌上都放着玉兰花?”
吴昊熙微微闭着眼,痴痴说:“你不觉得雨轩是玉兰花的化身吗?”
“有病是不,还是痴呆了?”
阿哲见他笑痴痴的模样,陡地想起南朝乡几个痴呆老人,他们孤苦伶仃的身影近在眼前——
“大哥,又在发什么呆!”林奕瑀一掌拍在阿哲肩膀上。
“没没什么。”阿哲说,“我是想说,轩子快生日了。”
“生日?”吴昊熙大吃一惊,眉头蹙起,又喜又恼的,对着阿哲咆哮道,“你怎么知道啊?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一个邪念怒从心生:老大哥不会连雨轩穿什么颜色的内裤都了如指掌吧?紧接着,越想越不对劲,他忽然意识到雨轩看阿哲的眼神似乎与众不同?
是的,没错——完全不一样!
吴昊熙心头又是重重一锤:雨轩喜欢过吴北哲?
初恋?还是暗恋?
“你又在发什么呆?”林奕瑀推了吴昊熙一把,“双胞胎兄弟也没你们这样默契……”
“喂!”吴昊熙诘问老大道,“你还没回答我问题,你怎么知道雨轩生日?”
“我当然知道。这有什么,克新——他,他也知道。”
老大闭上嘴,悄悄往身后瞄了吴克新一眼——他正在埋头看书。
阿哲回转身,继续说道,“我们同村,有什么不知道。我和克新哪天生日,想必轩子还记得,小时候——听明白没,我们小时候经常庆祝生日快乐,互相庆祝,懂吗?咳,想想有点——大家好久没在一起过生日了。”
“耗子是吃醋了吧。”林奕瑀说,“老大这坛陈年老醋,你居然也吃得起,佩服佩服。”
“说什么呢?我有什么好吃的!”阿哲对着吴昊熙说,“你放心好了,轩子不会喜欢我这种人,还好我们是邻居,打小认识,不然指不定看不起我呢,轩子就是喜欢克新也不会喜欢我——”
克新同学一声干咳,练习册从手中掉落在地,阿哲晓得自己又说错话了,微颤着捡起练习册,没等阿哲递过来,吴克新走下床,抓过练习册,一走了之。
“行啦,”等吴克新消失后,吴昊熙着急地问,“雨轩到底哪天生日?还有,你以后不要老轩子轩子的叫,好不好老大?”
林同学爆出一阵笑声,阿哲扬起眉头,理都不想理他。
“全村人都这样叫她,为什么我不行?”阿哲说,“克新也是轩子轩子叫不停,你倒是去啊,跟克新说:克新啊,你给我闭嘴,再轩子轩子叫,小心我揍你!”
“老大!”林奕瑀一把搂在阿哲肩膀上,“我们出去走走吧,外面空气好,你们看夜色多美,昊熙你也去……”
“她的生日好记,重阳节九月初九。”
吴昊熙掏出手机一查,就在下个周一。
“下个星期一。”他说。
“我警告你耗子,你可不要闹出太大动静,”阿哲说,“但……”
吴昊熙竖起耳朵,屏声息气的——
“轩子其实是喜欢热闹的,”阿哲说,语气甚是怜悯,“也许是从小孤独惯了,小时候她经常一个人去看戏,一个人去田里割菜,哈哈……”阿哲话锋一转,“幸好还有我和克新,我们三人一起看戏,三个光杆司令,既爱热闹又怕热闹。我说:你懂吗?”
“我明白,我懂!”吴昊熙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谢谢你,老大!”
“拉倒吧!”
谁都不愿再多说,吴昊熙跟在他们身后,默不作声走着。他想,假如不是他吴昊熙半途介入,吴克新迟早俘获雨轩的芳心。他坚信,吴克新未来的人生一定会意想不到的成功。
吴克新会是一个通过努力奋斗而功成名就的平民英雄,必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来陪衬他波澜壮阔的人生,这个女人本来非吴雨轩不可——
是啊,其实他们两人蛮般配的。
可偏偏,他的好哥们神不知鬼不觉夺走了心爱的女人,彻彻底底抹杀掉他追求爱情的权利。要是吴昊熙被别人夺走了一切——爱情、友情和亲情,自己会如何抗争呢?
吴昊熙绝对不甘心,更不可能就此罢手!
想到此,他不禁一声唏嘘:克新会跟他一样永不放弃吗?
没有,看样子克新同学早已放弃了。
丢弃自己的梦想,背弃自己的爱情,他不是知难而退,而是别有所求。知难而退不是他们的品格,特别是吴克新,身上有一种中国农民特有的吃苦耐劳,同时具备与天地争斗到底的坚韧意志,他怎么可能知难而退呢?
对了,做大事的人向来无暇顾及儿女情长。在功成名就的巍巍大山底下,所谓爱情、友情和亲情犹如蝼蚁,在财神爷掌下溃不成军——
就跟他爸爸一样,吴克新恰恰是准备干大事的人,儿女情长对他而言是累赘,就如身上一件湿透的棉袄,脱掉都来不及。
想到这里,吴昊熙不免对爸爸心生怜悯之情。
就跟吴克新一样,他爸爸常常把“赚大钱”和“出人头地”挂在嘴边,这两样才是平民英雄为之艰苦奋斗的头等大事。他爸爸曾经无不感慨说:寒门子弟没有资格奢谈爱情和梦想,为了生存和所谓的“出人头地”,他们不得不放弃音乐、艺术和梦想,对爱情敬而远之,对友情稍加利用,甚至必要时非牺牲仅存的脉脉亲情不可。
可当功成名就、出人头地之时,他发现自己已经是一个孤家寡人,妻子不是妻子,儿子不像儿子,连自己都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没办法,这些都是代价,谁叫你非要出人头地呢?
以前吴昊熙对待董事长大人这些唠叨说教,就当顺风过耳,如今想起起来,不觉满身寒战。还好他不是吴克新,他不必出人头地,更用不着牺牲爱情和亲情去赚大钱。
吴昊熙不是英雄,也不想成为英雄,只是对爱有所求,仅此而已,可玉兰花开得快,凋谢也快,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的爱情会不会跟玉兰花那样来去匆匆,生于高洁,长于妖娆,而死于孤寒?
噼啪两声,吴昊熙左右开弓,狠狠扇了自己两巴掌,惊得阿哲回头就差喊出“有病”两个字。对着阿哲,吴昊熙勾起嘴角,刻意挤出一副笑脸。
“但愿,”他迎上去,满面春风笑道,“但愿,一切美好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