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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猛 非主流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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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王家屯的王猛,是十六岁以前的他。王猛说自己出生在新乐镇,其实那是骗人的,王家屯才是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和网上流传的悲惨童年不同,他无法否认小时候其实挺快乐的,每天出门打打架,王猛总是打赢的那一个,没事上上树,装大侠,扮英雄。
  王猛记得清清楚楚,父亲那年从城里回家,和他一起回来的是一台大脑袋彩电,这样他再不用去别人家蹭电视看了,电视里的五彩缤纷看了一点便在心里记得清清楚楚,每天模仿着三国水浒还有金庸笔下的猛将侠客。
  小时候王猛喜欢去听村里一个老说书人讲历史故事,他和其他男孩一样喜欢听打仗,喜欢听那些立下赫赫战功的武将们。一次说书人讲到平西王吴三桂的故事,王猛听完回到家竟像丢了魂,夜里哇哇大哭起来,吓得她妈妈再也不让他去听书。之后他总要扮演起吴三桂,其他小孩便都嘲笑他,说他是个大叛徒。王猛气得小脸铁青,但他的笨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剩下徒劳的愤怒。正如别人总是问起他“你爸哪去了?”时,王猛也顿时觉得怒火攻心,但他却真的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我爸去哪了?”这是那时候王猛最在意的一个事情,但他不敢多问母亲,母亲会骂骂咧咧地说城里的女人是贱狐狸精。这使他多多少少也知道,他爸和城里的一个女的跑了,不要他们了,王猛对城市有了一种原始的恨意和恐惧。
  王猛从小就长得比同龄人高大一截,壮实一圈,同时反应也十分的敏捷,他的四肢就像是练过舞蹈或者武术那样,配合得那么默契,同时他眼睛里冒的凶光又足以直接威慑到胆小鼠辈。一听说王猛要和人干架,小孩们就都逃课来欣赏,虽然大家不服他,却也都承认王猛打起架来手脚协调,十分具有观赏性。
  正经点的老师和家长都让自己孩子离他远点,只有教体育的王老师对王猛很重视。王猛成绩不好又总是惹事,学校都觉得他是个大麻烦,只有王老师像个预言家那样,郑重其事地告诉大家这娃是个练体育的料,让王猛加入了学校的田径队。当时王猛并不在意这些,他当时只想靠打架填补上那些大人们‘欲说还休’的问题。但他和体育老师都万万没想到的是,将来他确实从事了体育竞技,只不过这个体育和王老师想得不太一样,他那灵巧的双手,得天独厚的手眼协调、反应能力,是电子游戏职业选手的不二人选。
  王猛的愤怒又来自他不善思考和言辞,虽然他身具蛮力,学习却差得一塌糊涂,为了莫须有的事情和人打得头破血流。因为这样,王猛树下了很多敌人,常常卷入一些孩子中可笑的争端。他的愤怒属于感性的,因为他向来凭直觉辨善恶,凭感知辨是非。
  直到十三岁,王猛对学习都一窍不通,对无休止的校园恩怨也感到厌倦了,此时的他对女人还不开窍,与母亲的关系却也逐渐恶化了。好在那时他找到了新的快乐天地,那就是跑去村口新开的破网吧,说是网吧,其实连招牌也没有,只是放了一排电脑供年轻人消遣。那里对于王猛来说可是个新奇的乐园,给农村小子睁眼看世界的机会,在网上王猛发现自己可以大展拳脚,可比村头打架有意思多了。
  那天村里的说书人死了,孩子们难过了一天又投入了网络的怀抱里,至此王家屯再也没人听书了。新的时代悄然来临,电视机和现实里扮扮英雄已经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他们像失了魂一样一群群翘课跑向镇里更好的网吧,不分昼夜地通宵冲浪。互联网,或者说网络游戏,已开始被无数教育界人士和家长视为新时代精神鸦片。电子竞技时代的王猛,已经从红色警戒与帝国时代玩到了星际和魔兽,最后他遇到了OTA。
  要说这游戏有着怎样的魔力,王猛自己也说不清楚,过去他像将军一样只身操作千军万马踏破敌城,如今他和其他四个陌生人通力合作,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战,这种感觉让他沉迷。现在他鼠标为矛,键盘为盾,在村口的网吧里厮杀得天昏地暗。
  曾经的那些愤怒都被他抛到脑后,他惊叹于网络世界的缤纷神奇,在这里他是真正的战神。不知不觉网吧已经成了王猛的第二个家,王猛经常一呆呆上一天,学忘了上家也忘了回。住在网吧的王猛几乎辍学了。
  只因在游戏中他是天才少年,王猛依靠纯粹的技术碾压敌人,他是统领者,带着一个队伍走向胜利,看着对面溃不成军的样子,王猛感觉自己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巨大的自负包围了他。但直到被烟熏得睁不开眼睛,一边流泪一边打游戏的他环顾四周,这烟雾弥漫的网吧,才是他真实的世界。
  也是从那时起,王猛开始正视自己的内心,他承认他打从心里厌弃自己的母亲,因为他的母亲也变成了她口中常常辱骂的人,她脾气变得更差,经常跟人破马张飞地骂架。自从丈夫跑了以后,她肩上的担子压得她喘不上气来,拿儿子出气成为她的日常,而数落儿子的不争气更让她自尊扫地。她对于儿子也没有什么期待,只希望赶紧把他养大了,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王猛有时候觉得,母亲的嘴脸是可憎的,凌乱的家也是可憎的,而他的孤独也是可憎的。
  王猛的朋友们有的已经在谈恋爱,经常爽约和女友去玩QQ游戏,这让他有些不爽,王猛觉得自己也应该有一个女孩。这天王猛正准备开喷队友,队友一开麦竟是个女孩,他瞬间消了气,同时打起精神决定发挥了200%的实力,拿出自己最拿手的英雄孤独剑客,好让妹妹开开眼。
  结果那一战对面有一个强敌,王猛因为大意而惨败,失败后王猛不甘心,虚荣心占据了他,他鼓起勇气加了对方好友,发誓要赢上一把证明自己。之后的一把王猛虽然赢了,但功劳确归于队里一个ID叫赛特的人,这个家伙挺厉害,王猛心想真是可恶,妨碍了自己在女孩面前表现。结果女孩打来一句话“你的孤独剑客真厉害。”
  王猛立刻得意洋洋起来,想和这个妹妹多聊聊。他鼓起勇气加了妹妹的QQ号。“在吗我是孤独剑客。”王猛打完字发现自己心里十分紧张,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打OTA的女生。
  “我是莉莲。”莉莲发了几个兔斯基的表情,她的QQ秀和字体都是那么好看。王猛忍不住打开她的QQ空间想要了解她。看到她QQ空间里写着一句话“青春如此美好,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用来浪费。”王猛觉得这句话非常好,又看到里面分享的图片和日志,醒目的情侣空间有点刺痛了王猛,他们说的东西王猛一点都不懂,他们的照片那么酷炫,这让他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打击。很快他发现莉莲常和那个ID叫赛特的人一起玩,他猜到对方就是情侣空间里的那个人。赛特上线的时间总是很少,这是唯一王猛能和莉莲独自开黑的时光,一旦赛特上了线王猛暗中与他较劲,虽然王猛的实力理应在他之上,但这个狡猾的赛特总是发挥自己的优势,压他一头。他声音那么好听,发挥稳定同时又擅长指挥,王猛即便玩得好也只像一个手下士卒。
  为了和赛特一较高下,王猛偷偷练习,很快他就发现赛特人非常的好,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有意识地让他在游戏里表现得出彩,这让王猛又有点羞愧。他在意的东西好像他们都完全不在意,他们是城里人,王猛知道,他与他们始终隔着巨大的鸿沟。
  王猛想要和他们一样。为了表现自己的孤独忧郁与众不同,王猛一改之前粗犷邋遢的形象,开始在外形和精神两方面塑造起自己来,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异域流浪而来的忧郁剑客。伴随着他的想象,另一股潮流也在这小乡镇流行起来,比起积极阳光的事物,年轻人更容易被另类的事物吸引,诡异暴力的东西最易在青年人心中燃出火花,王猛也终于找到了内心归属,那就是非主流杀马特。
  早在两年前,镇上便出现了几个装扮异样的青年,他们都带着令人疑惑的忧伤,仿佛有段爱情往事要对你讲。他们的头发五颜六色,绽放如孔雀开屏,他们穿着鲜艳而不合身的外装,再以看起来价格低廉的金属配饰为点缀,都好像来自异域的忧伤王子。
  其中以红发陌希为代表,他的头发梳的最早也最高,他穿着紧身七波辉红西装,蓝色阔腿裤,搭配着白皮鞋,说话办事都与常人相异,看起来有些像电视里的摇滚明星,他与他的红色大摩托是潮流的一体两面。
  说起红发的125大摩托是小镇里第一个拉风的事物,跟在后面的摩托车队,更是满足了王猛对于古惑仔和暴走族的想象。王猛见了,内心受到了巨大的文化冲击,他感到那个人站在时代最前沿,他也想变得和他一样。但他那时候还不敢去与这些时尚青年搭话,因为他打从心底觉得自己土爆了。
  红发陌希就是小镇之光,最先引进潮流的王者,他的身边跟着左右护法一样的追随者蓝发雷鬼和黄发疯海,他的夺命125大摩托,放着当时最劲爆的DJ慢摇,上面不时还坐着一个黄头发的妹妹,十分拉风。王猛对女人还没有完全开窍,但会多留意网吧里玩劲舞团的妹妹,有时回到家中会尽情地想象,然后美美地睡觉。在梦中,他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一辆弃绝尘世的摩托车,后面坐着他心爱的妹妹,驰骋在孤独的公路上。
  仅仅一年后,非主流的青少年们就像雨后春笋,一个个在网吧里,发廊中冒了出来。那些以前王猛看不上的小崽子们,也都摇身一变成了个性王子,有模有样。由此,王猛为了加入这个潮流,他拿着饿肚子省下来的钱换了发型,戴上了文具店里淘弄来的首饰,偶尔装模作样抽根烟,听着动感的DJ慢摇与小语种的伤感音乐来彰显自己的品位。
  此刻,王猛终于第一次对自己的外形有了一些认同,过去他知道自己又胖又丑,现在终于在现实和网络之间有了一丝妥协,他在这份重合中找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安心。但是这样终究只能算自娱自乐,如果你没能被几个大家族的族长认可,加入家族,那你始终是个局外人,但想进入家族获得认可,却不是一件容易事。
  王猛那时常常待在网吧包夜,他不停露出自己的装扮,表示自己和他们是同类人,以求得关注。王猛内心渴望有朋友和家人,他搜索了很多名字里带陌希名字的群和贴吧,但都是仿冒者,没有一个是真的。他始终是孤独的,一个人在网吧里疯狂敲击着键盘。直到那天晚上终于发生了他人生中第一件大事,他结识了那个大人物。
  凌晨三点钟,他把音乐调得老大声,随手打开QQ音乐,拉开了瑞夕的歌单,循环再循环。一张歌单下来,全部的名字都是伤感的非主流文字,没有一首歌的名字是正确的,但王猛觉得这样很酷,像诗一样,他听着异国的歌词,看着伤感名字,脑补出了许多故事。他沉浸在一首名叫<●``想念、沦陷。谁知梦落何方○>的歌里,打开了游戏,进行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他本要遗憾没人注意到他的操作,却发现一个红头发的男人站在他的身后,他刚有点得意洋洋,才发现那人头发鲜红,像画家礼花,瘦长的脸颊,浓重的眼妆,那不正是红发陌希!
  “你,操作,很棒,很稳妥。”
  红发盛赞了他的操作,王猛心想陌希说话就是异于常人,断句都非比寻常。他立马抓住了机会,表达自己希望加入陌希的家族,红发点了点头,羽落家族里需要会打游戏的人,来和其他家族PK,为族争光。不一会另一个头发像蓝色摩天大楼一样的男人出现了,王猛认得他,他是羽落家族很有名的成员蓝色雷鬼,他可是QQ炫舞里的一把好手。头发像向日葵一样盛开的是黄发疯海,他拿着一杯1块钱的奶茶递给王猛,锤了锤他的肩膀,王猛想起电视剧里结义的场面,干了这杯奶茶王猛就是羽落家族的人了。
  这是王猛人生中第一次得到出乎意料的认可,他十分激动,马上入了QQ群,还有了属于自己的贵族名字,红发陌希给予他的名字‘じ☆ve疾風☆じ’,王猛即刻改了自己的QQ名字,加上了陌希家族的前缀,作为家族福利,红发为他办了红钻和黄钻,王猛换上了带有陌希家族标志性的黑色翅膀QQ秀,他看到莉莲给自己照片留言他终于对自己有了一丝认同感。
  红发说他看人一向很准,疾风以后必成大事,为陌希家族争光。同样,他们作为家人也不会丢下任何一个成员,王猛被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从此王猛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家庭,看着QQ群里闪烁不息的头像,他觉得十分安心。只要他们头像亮着,王猛就不会感到孤单。
  王猛在家族里以擅长RTS游戏著称,雷鬼是QQ炫舞里的王者,俗称蓝色钢琴手。王猛和雷鬼被请去与其他家族PK炫舞,红发承诺王猛如果拿到第一名,就送给他一个MP3。只见王猛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虽然他对音游并非很感兴趣,但为了家族的荣誉王猛愿意彻夜练习,就这样他成功帮家族在QQ炫舞中拿下了优秀的成绩。红发也没有食言,将那个散发着红色光芒的MP3送给了王猛。看着那个长条状的高科技产品,王猛反复在手中把玩,那是他凭本事得来的第一件东西,他不敢告诉妈妈,就这样猫在被窝里,他听着红发在MP3里面下好的歌进入了梦乡。
  “疾风,外面有更广阔的天地,现在打比赛都可赚钱当明星。”红发拿着一份《大众网络游戏报》给王猛看当时人皇SKY的报道,一股电流冲击着王猛的天灵盖,仿佛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过去王猛只知道一脑袋栽进游戏里分个胜负,对未来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任何的想法,但此刻他突然想象到自己也能像报纸上的人那样,站在大舞台上打游戏。从那时起王猛就把那张报纸几乎随身带着,那里有他光明的未来。
  王猛一股脑地开始看起了比赛,钻研里面的技巧,那段时间王猛提高得很快,可恶的赛特再也不是他的对手,他已经可以掌控比赛。休息时间他就和红发他们出去炸炸街,每天家族里面的人互踩一下QQ空间,时不时去妹妹的空间发一点复制下来的伤感留言,妹妹总会回踩他的空间,看到人们关注他的样子王猛十分享受。
  而当他回到家,母亲厌恶的眼神又会给他当头一棒。母亲看不惯他的这副装扮,再加上生活上不顺心,总要找王猛的麻烦。
  “天天跑没影,还顶着个鸡窝,不嫌丢人。”她发泄似的扯下扔掉他的配饰,还揪他的头发,王猛没有出手,只是不说话,他从不打女人,更何况是自己母亲。王猛被关在屋子里,听到母亲一走,王猛知晓她定是去打小麻将,心里不痛快。自从父亲失踪了之后,母亲对地里的农活儿也不那么上心了,经常去小卖铺里搓麻,有时甚至一搓就一宿。有时候母亲责怪他夜不归宿,他就会以像她来反击她,叫她无话可说,便动手打他。可随着他的长大,母亲已经打不动他了,最后必是归结到跑掉的父亲身上,把父子俩都骂了个遍。现在,母亲打麻烦打到半夜还没有回家,他顾不得那么多,一拳打破了窗户,手上都是血,他不管,直接跑去上网了。
  这次母亲动手弄坏了他的头发,王猛更不想回家了。一想起老妈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他就想远远地逃走,逃到网络世界里。就这样王猛干脆在网吧里待了两天两夜,发表了一些伤感留言。但最终他还是花光了最后的一点钱,肚子里只剩一点干脆面的渣,连屎都几天没拉了,这时候他知道该回家了。
  王猛推开网吧的大门,刺眼的白色让他几分钟都睁不开眼睛,寒冷的风迎面吹来,恍如时间穿越,王猛记得进网吧的时候还是秋天的模样,怎么一出来竟下起了大雪。毕竟两天多没有睡觉,王猛昏头昏脑地走着,雪花落在他粘成一坨一坨的头发上,此时他已经不在意自己的发型了,只觉得胃袋空空,脑袋像被人给了一闷棍。就这样凭着记忆走在回家的路上,身上单薄的秋衣让他感到冷得打哆嗦,他还穿着一件一次没洗过的夹克,鼻涕流到嘴边也顾不得吸,放任它冻在自己细细的胡茬上。
  打也好,骂也好,至少回家能吃上一口热乎面条,在床上睡上一觉,王猛觉得其他都不重要了,此时只想回家,去找妈妈要上一碗面吃。
  王猛回到家里,发现家里没人,他想或许妈妈跟自己一样,也一直没回来,他就像泄了所的皮球,生不动气了。他胡乱地找了找,在灶台上摸了几个面坨坨塞进嘴里,又喝了几口凉水,准备去找母亲回家,令他想不到的是,他从此永远地失去了母亲。
  王猛只身向老刘家的小卖铺走去,那一天雪下得越来越大,他小心不让自己在光溜溜的地上滑倒,此时他觉得自己充满正义,他甚至想到他妈为了自己的装扮揍自己一顿,那他是不是也可以为他妈妈的不着调羞辱她一番。他想着想着走着走着,看到前面大沟里本该是一片白色,此时却有了红红绿绿的颜色,像是开出了花朵。是幻觉么?再仔细一看,那花色不正是妈妈常穿的那件棉袄么。王猛从道旁翻了下去,他越接近越觉得事情不妙,直到他彻底把那个人翻过来。虽然脸上胸膛上都是泥土,但王猛还是认出来那个人是自己的娘。
  王猛看见他娘的嘴上鼻子里眼睛里全冒着血,此时已经凝固在脸上,脑壳子上有个大坑,嘴巴张得老大,似乎在拼命吸上最后一口气,但现在已经没有一丝气息从那里进入她的胸膛。王猛一边喘着大气,一边想把他妈弄出沟里,但斜坡太滑,还要拉着一个人,王猛几次从斜坡上滑下来。母亲的衣服并没有完好地穿在身上,随着王猛的拉扯,从她的身体上滑落在沟里。王猛顾不上衣服,他的嚎叫总算引来几个人,他们一起把王猛和他娘弄了上来。
  此时王猛也变成了个泥人,他奇特的状态让他看起来没那么悲伤,像一个从雪地里冒出来的妖怪,他跪在地上喘着粗气,仿佛肺要从内部炸开。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母亲就那么几乎赤身裸体的趴在地上,王猛想都没想立即脱下自己那件硬得如铁的皮夹克,盖在母亲身上。他不顾一切地扑到母亲身上,没有喊叫,没有哭嚎,甚至没有眼泪。人群里说什么的都有,不一会警察来了,他们把王猛拉开,把他娘翻来覆去的看了一番,检查了好半天,却什么都没告诉王猛,王猛看到他娘被一块布裹了裹抬走了,他立马跟了过去,此时他脑子已经一片空白。
  王猛的娘死了,大家都问他娘怎么死的,但王猛却答不上来,就像他们不停地问王猛他爸在哪一样,一如既往,王猛什么都不知道,十几年的生活让他觉得找不到任何答案。他的愤怒中夹杂着惊恐,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如今成了没爹没娘的人,过去他常常在网上骂人孤儿,如今他真的成了自己口中说的孤儿。
  王猛此时专注于处理他娘的后事,妈妈的娘家人来了几个,但他都已经和他们不亲了,只是勉强能记得怎样称呼。如今出了这个事,更是没人愿意多去管管,因为他们都知道王猛没爸,如今妈也死了,家里没有一分钱,他们只想过来给点钱,好不让十里乡亲们在背后说闲话,但没有人想对王猛负责,谁见了他这个样子都打从心底不想管他。
  下葬当天,除了几个亲戚过来了,他妈过去在一起搓麻的麻友们一个都没有出现,妇女们都在背后里说他娘死得活该,成天搓麻的女人太不着调,早晚都得出事,好像这就是她的下场一样。王猛这几日彻底地消瘦了,他厌恶这一切,厌恶村子里的所有人。
  葬礼没有什么仪式,几乎都是村主任和几个远亲操办的,还特意请了镇里的一个和尚,来给王猛的母亲做法事,生怕她在人间化成厉鬼。
  这时候,泥泞的道路尽头出现一抹抹颜色,是红发陌希带着他的摩托队过来了,他们的头发五颜六色,衣服倒是统一的一套白色西装西裤。红发陌希找了一些家族里的兄弟来追悼王猛的母亲来了。这下看到这么多非主流青年出现在小村子里,马上奔走相告,生怕谁错过这场热闹。
  王猛和他的家族们站成一排,听着和尚念经,十里乡亲老的小的都在远远的地方看热闹,大人们在那里八卦起来,他们想出了好几种可能,可能哪个老头想跟她好她不乐意,纠缠中被失手推到沟里了,也有人说是她欠了钱还不上被人报复了,更有甚者说是什么鬼附体之类的。
  葬礼之后王猛开始四处打听线索,大家都说是他妈妈自己跌到沟里,撞到石头撞死的。王猛没那么好糊弄,他觉得异常愤怒,所有人都欺瞒他,把他当成一个麻烦一个隐患。他有一腔怒火,却不知道该恨谁。他常常一个人走在母亲死掉的那条小道上,试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然而一场雪过后,大地变得真干净,什么都未给他留下。王猛的愤怒只能发泄给家里的门框,他打得手上都是血,既然无法查清真相,他就恨这里所有人。
  现在让村里人头疼的是,该如何处置王猛,他们都把他当作不稳定的因素,好言好语哄着,都是劝他远走高飞,找他爸去之类的。王猛心里清楚,没人欢迎他,他这几日放弃了寻找证据,回到了网吧里。当他一头扎进网吧时,他似乎一下子忘掉了所有的愤怒与痛苦,好像瞬间受到怒气的支配,最近的游戏打得很不顺,几乎每一把都与人骂起来,实在不顺心他就故意找点事和网吧里的人打架,为此几家网吧都不让他进来了,王猛真的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
  红发陌希再次遇到王猛的时候,他就睡在网吧后面的地上,衣服已经好久没有洗过,身上全是馊味,王猛已经不在意了,他对什么都不关心了。
  “躺这里,做什么?起来,跳舞就完事了。”
  王猛没有兴致的挥了挥手,表示不去,没想到红发和雷鬼愣是把王猛抬上了车子。到了地方,王猛一看,是村后头的一片大水塘。
  几个人带了一个大喇叭,一副要跳舞的架势。红发选了一首WeekendHasCome作为开场曲,只不过当时歌曲皆以火星文命名,都是家族内部最有文学素养的人来命名的,以代表家族专用。红发跳得有模有样,胳膊就像机械手臂,几个关节皆能回应音乐节拍,王猛看得愣住了,在这之前他只看过村里的大娘扭秧歌。
  更出乎他意料的在后面,红发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泥,缓慢洒在自己的脚边,像在画一个魔法的圈。接着红衣小哥和白衣小哥率先进入大水塘,他们忽然一起翻滚,那些水泥就飞舞起来,变成了撩人的烟雾,在小哥们的足下化成一条条蛟龙,仿佛盘在他们的腿上。
  王猛蹲在远一点的地方,看着他们在那里群魔狂舞,很酷又很奇怪,但他觉得有那么一点开心。红发跳累了,走过来坐在王猛身边,王猛看到他脸上都是土,鲜红的小西装也给蒙了尘。但红发一点不在意,这就是他的态度,把这些污秽当作是他身上的装点,撩了撩头发,好像决战过后的西部牛仔。他反手递给王猛一支烟,然后把打火机转了几圈,王猛看着红发史诗级的过肺,颇为羡慕。王猛深深吸了一口烟,呛得直咳嗽,从鼻子和嘴巴里吐出寥寥烟雾,他没法像红发那样吐出烟圈。
  红发站起来要王猛一起来,王猛没跳过舞,不好意思上去,红发也没有强求。此时他狼狈不堪,又脏又臭,坐在那里像个被狼带大的野孩子。王猛看着舞池里的人是那么开心愉快,眼角竟有了一点点泪水。此时他知道他的朋友们关心他在意他,但他不能一直给红发添麻烦,在他心中终于萌生出强烈地离开的念头,远离开这一切的想法。
  几首歌毕,大家都成了泥巴人,眼睛鼻子都被糊住了,但他们的快乐却是浑然天成的,他们不能停止跳舞,于是又跳进了大水池这个天然舞池,王猛也跟着进去一顿扑腾,水花被一片片溅起,空气中弥漫着伤感而快乐的气氛。
  王猛很久没回自己的家了。
  这个家,有着他曾经的快乐,有父有母的日子,每想起来依然令人怀念,哪怕是暴躁的母亲。他一个人躺下来,从未觉得这房子这么空,一闭上眼,就觉得母亲推开门走进来,让他无法入睡。他干脆不睡了,打开酷狗音乐,在上面一顿乱找,他想找到红发陌希的音乐,黑色的大耳机扣在他的脑袋上,他感觉屁股也坐不住了。他就在小房间里,把灯一关,手电筒一开,营造一个氛围,然后自己摇摆起来。他像朝鲜族的独特舞蹈那样,甩起了自己的头,不一会,他觉得晕头转向,然后又开心起来了。他给红发了条消息。
  “下回跳舞带上我。”
  几天后王猛恢复了精神头,把自己打扮得特别整齐,等待红发陌惜出现在网吧门口。只听见一阵引擎声,红发来了,他骑着大摩托,带着小手机,穿着鲜红的紧腿裤,腰间还有一个复古传呼机。王猛坐上他们的大摩托扬尘而去,他觉得自己是城里除了陌希最屌的人,穿过了灯红酒绿,男男女女,他们终于到了迪厅门口。
  推开大门,眼睛就和瞎了一样,里面很黑,黑得什么都看不到,那是王猛对芬芳厅的第一印象。那里就像一个未知的洞穴,王猛迫不及待地要打开它。黑暗深处有一扇小门,透着斑斓虹光,王猛像一个探索者,小心翼翼地穿过黑暗,向深处走去,在那短短的几秒里,强烈的街拍灌入耳中,敲击着王猛的心脏,他的心也随之加快了跳动。
  那扇小门打开的时候,王猛第一眼就看到了挂在顶上的宇宙灯球,他的视线被吸引无法转移,宇宙球一边旋转着一边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它远在天边像一个钻石做成的星球,具有月亮般神秘的温柔,王猛被这夺目的柔情所击中,在他未来要遇到的女孩身上,他也体会到如同宇宙球那般奇异的光芒。王猛第一次体味到爱情,就是在那芬芳厅,即便那位恋人的实体还并未出现,但那种旖旎的姿态却以光芒的符号,进入王猛灵魂的深处,妙不可言。
  王猛第一次踏进舞厅,音乐声太大,他听不见红发和他说的话,却连连点头,不住尖叫。他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仿佛声音都被这黑暗吸收了去,这里面太黑,看不太清别人的面貌,由此他意识到,自己的脸也隐藏在这朦胧的黑暗中。闪亮的事物永远在天上,地上的人们却一个个在黑暗中,胡乱地扭动着身体,这景象让王猛突然安心起来。这时他听见一个声音在耳边说:
  “被想太多,蹦就完了。”
  于是他一猛子扎进混乱的人群中,也学着他们样子,别扭地扭动着身体,疯狂地甩着头,感到心潮无比的悸动。以宇宙球为中心,粉红色的光芒充斥了整个的芬芳厅,烟雾缭绕,有一股奇妙的粉色香气充盈着整个空间。红发陌希站在人群最前面,跳着最霹雳的舞蹈,他双手像两条缠绕的蛇,犹如双龙戏珠,他脚步轻快有力,每一脚都准确地踩在了节拍上。而他带来的几个人仿佛经过训练一般,整齐划一,脚步齐欻欻,瞬间引来全场侧目。王猛也丢了魂似的,跟着扭动,他觉得自己越来越有模有样,在宇宙灯的照耀下,自己也是大明星。他的双手比比划划,双脚也迷失了方向。
  还有比这更快乐的事么?王猛听见耳边有人尖叫,皆似替他在尖叫;听到有人发出刺耳的狂笑,皆似替他狂笑;看到有人以怒状舞蹈,皆似替他在舞蹈。王猛仿佛身处网络之海,众人皆以友善的样子拥抱他,就像在最寂寞的夜晚,配着音乐闪烁着的头像。
  他此时只有快感,他不知道多年以后,他在另一个国家,会真的登上世界的舞台,那里也如芬芳厅里一样充斥着光芒,也挤满了他的同辈,而他则以最强者的姿态践踏他的敌人,到那时,世界才以另一副模样展现在他眼前。
  王猛在那里度过了最为简单快乐的半年,作为陌希家族的成员,当当马仔,混混日子,或许也能生活下去。
  但王猛心里已经明确,他知道自己终究是要离开的。他心里幻想的世界里他是一个城市人,生活是文明的城市乐土,他在那里成为冠军,然后有一个美丽的女友,一个温暖的家。临走的前一晚,他打开了红发陌希的QQ空间,‘把青春献给黑夜’一行字闪着五彩霓虹光,显示在最开始的界面上。之后熟悉的音乐传入他的耳中,多么伤感又酷炫啊,他心中一直羡慕红发的品位,虽然他始终不知道那是什么歌曲。这种熟悉却又未知的感觉像是一种暗号,冲撞着王猛的心灵,他相信未来的某一天,他会知道这首歌的名字,那时候他一定出人头地,再次回到这里,见到红发和他的家人们,王猛简短地留了言,又帮他踩了好几脚空间。
  临行前,王猛给莉莲发了QQ,他说他要去城里闯荡,莉莲责备他这么久不上线他们都十分担心他,王猛突然有些控制不住情绪,他本来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我不会放弃打游戏,我会成为高手,成为世界冠军,然后带你飞,你等着我。”
  “那我等着了,也许十年后我们再来几把OTA。”
  王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王猛内心很乱,他也不知道希望得到什么回应,这也许是青春期的王猛第一次表白,虽然不太正式。
  最后,在自己的QQ空间里也留下了‘青春如此美好,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用来浪费’之后他去发廊剪掉了一头横七竖八的头发,用母亲留下他的最后一点钱,买了去往大城市的车票。王猛带上红发送给他的MP3,坐着最慢的车离开了这个小镇,与他的家乡和族人们彻底告别。
  在车上,他边咬着火腿肠边看着不一样的景色,他的故乡慢慢地后退,王猛心里十分敞亮,红发的MP3里,一首FarAwayFromHome在王猛的耳边响起。王猛在心里哼哼着,天地广阔,山野茫茫,楼宇林立,究竟何处才是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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