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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世界这么大,也是什么好玩的都有,无论是人,还是事情,这不,我这里就有一个,这个人,就是我的朋友,王晨曦!呃......也许写到这里他已经不承认是我的朋友了,但是!我还是要写下属于我们的快乐中学生活。
我感觉还是要介绍一下这位有趣的同学!王晨曦,2009年9月1日生人,现身高186cm(别妄想我给你加身高)最晃眼的其实是标志的五官,大眼睛和双眼皮,最爱的是打篮球,喜欢的球星是哈登,启蒙老师是我们班某个同学的爷爷,对!你没听错!是爷爷!老二次元人,看过的动漫比我吃过的盐都多。其实他的生日就蛮有趣的。9月1日,说简单点就是痛苦日,这也是他不过生日以及不喜欢过生日的原因,每次提到这个,他就说:“9月1号过个屁的生日,作业都来不及写还过什么生日...诶,别扯这些没用的,你上次说生日送我球衣呢?我怎么连影子都没看到?”我选择性沉默...其实我也去看过,正版的球衣按他的尺码要六百多块!就算认我做义父我也没那个钱啊,总不能不吃不喝两个月就换你一声义父吧?真的是...
我和他的相识非常的普通,就是在中学刚入学的时候,在那个开学典礼上认识的,还有第三个人,我们后来叫他张大炮,就这么叫吧,具体的细节我不记得了,就记得我和张大炮聊游戏,他就上来和我们一起聊,我们三个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认识了。我还记得,当时我们三个差不多高,后面聊的非常欢,脑子一糊涂,不知道谁想的主意,拉着剩下两人飞到厕所门口,扑通一声跪下,学着三国里的桃园三结义结拜。毋庸置疑,王晨曦就是那个大哥,不认也很难啊,他年龄他最大,也是没办法的事,大炮第二大,所以是我二哥,我就是三弟了...还想了一个很傻的名字,校园三剑客,也有人说是草原三剑客,管他呢。那时,我们三个就是六年级最靓的仔,反正就是这样,后面一小段生活就是上学,然后三个人在一起发发癫什么的。
那时我记得清楚,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啊对,也不能说是没多久吧,距离刚刚入学已经有一会了,她是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哇,那长得,真是一朵芙蓉刚出水,一朵清云刚出岫...好了,牛皮我吹不下去了,反正长得是出奇的美,但是嘛,说点不该说的,一般长得好看的女的,都出奇的暴力。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我们这位语文课代表———小雨!就是这样(不方便透露真名,虽然她看不到)据听说,她的小学男同学已经被她百般蹂躏(包括告诉我消息的那位,毕竟是当着她面说的)甚至已经到了闻风丧胆的地步!可是我可不是一般的痴迷,那时的我自以为自己文采奕奕,所以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去暗示(其实和当众和别人表白没什么区别)写诗!诶这个想法也许就连你听起来也感觉不错,是吧?错...大错特错!也许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你当我是徐志摩啊?写出来的东西是一首比一首尬,具体写了啥我也忘记了,但是最羞耻的是,甚至到现在我们班的班长还记得我的一首诗,可谓是倒背如流,直到现在每当提到关于诗的话题,她都要上来背一首...(估计知道我开始写小说,也要来传一番了吧)这其实也要拜当时的我所赐,因为每当我写完一首,我便给那一窝女生看,一个传一个,呵呵,真后悔。
那时候我最爱的两节课,一节是语文,一节是美术,但是我其实只会画火柴人,要问为什么,全部是因为我抢到了小雨旁边的位置,啊对,就是这么简单,而且我还当着她的面写诗写小说,她要看我又故意把纸别过去...啧,花痴,说到这里,你真的以为我偏题了吗?毕竟题目是我的朋友王晨曦啊,啊,对,好像是偏了点,我都语文老师谢总看到这,估计也已经在想这些的啥了吧。但是!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