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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嚣过后的舞台凄冷黯淡,我痴痴地望向那里,唯有沉默。戏,演完了,人,走了,一切都结束了,永不会再回来了,我知道,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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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写点东西,加之在七七八八的杂志上发表过几篇作品,我获得了一个才子的虚名,并因此被新月话剧社招入麾下,负责剧本创作。新月话剧社是学校的老牌社团,建校之初就已经建立,虽说只是个学生社团,但也自创了不少经典剧目,捧回大小奖项无数,是学校文艺方面的一块招牌。按照传统,话剧社每个学期都会排演一出新剧,是学校的一大盛事。大家都希望自己创作的故事能被选中,在话剧社的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话剧社有专属领地,学校把红楼礼堂分配给我们使用,那是一栋历史悠久的老楼,典型的苏式建筑,有一种厚重古朴的气质。
为了创作,我经常泡图书馆。只要一进到图书馆,一抚摸那光滑的木制书架,一闻到书页散发出的淡淡馨香,我便油然而生幸福的感受,这感受让我忘记了时间的概念,觉得就算自己今后的岁月全都在这度过也未尝不可。我在书架间来回穿梭,把书页的味道深深吸入肺腑,手指轻轻划过书脊,感觉就像是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所有的疲倦一扫而光,好像全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我尤爱图书馆的地下一层,文学、历史、艺术类书籍放在这里,我喜欢这些。我看书没有计划性,随性翻阅,在书架之间任意漫步,看到有兴趣的便停下来驻足阅览,突然有一件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籍当中混入了不速之客,一个笔记本夹在两本书中间,那两本书一本是《茵梦湖》,一本是《挪威的森林》。
图书管理员太马虎啦,竟然把笔记本误当成书籍给整理归置了,这个笔记本应该是哪个学生不小心落下的吧。
我把笔记本抽出来,十六开本,白色封皮,微微泛灰,很薄,拿在手里如无物,就像是只有那两张封皮贴在一起一般。我将笔记本缓缓翻开,有几页被撕毁的痕迹,留下锯齿形的残边。
说是四月的某一天,因为四月飘雪本就是少见的事,所以记得尤为深刻。因为少见,所以大家都争相赏玩,就连还在上班的人,也趁着午休时间涌去公园里欣赏,也有那些个兴致高的,干脆整个下午都请了事假,要将自己完全沉浸在四月飘雪飞樱的盛景之中。刚开始的时候,樱花随雪花齐落,让人分不清哪一片是雪花,哪一片是樱花。等到雪势渐大,便再也不见飘飞的樱花,因为大雪压在樱树枝头,把樱花紧紧盖住了,让樱花失去了纷飞的自由。年轻的女孩赶来留影纪念,她们换上了唐宋时期的衣裳,妆容也仿照那个年代的样子,像是画中人走到了你面前。她们新换的衣裳非常单薄,但她们并不在意,她们愿意忍受这一时的寒冷,只为要在这难得的美景之中留下自己的美丽模样。一刻有一刻的美,每一刻的美都大不相同,都值得留下影像以作日后的怀念。此刻你却突然生出悲伤的情绪来,青春短暂,就像这飘雪与落樱,虽然无限美丽,但却转瞬即逝。若是平平无奇倒也罢了,逝去也不叫人怜惜,可偏偏易逝的都是这些美丽可贵的人与事,叫人如何不惆怅。其实何止妙龄的女子,何止落樱飘雪,这世间但凡一切美好之物,哪一样又不是顷刻间便化为乌有呢?
雪景、樱花和少女,残留的第一页上描绘的是这样一番景致,字里行间透出作者的敏感与细腻,应是作者某日亲历的笔记。文字勾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把笔记本平摊在膝盖上继续翻阅。乳白色的灯光洒在纸上,像是弥漫了一层薄雾。
临街的老屋,那是外婆的房子,时间是盛夏的某个傍晚,空气沉闷,酷热。倏忽间,天色骤变,不消片刻功夫,大雨倾盆而下。卧室的窗户大开着,骤起的狂风将窗帘高高掀起,雨水也因大风飘进卧室,溅落在你脸上,凉丝丝的。你身上的暑气一扫而光,但你却并不打算将窗户关上,你惬意地靠在床头,就想这样舒服地躺着,沉醉其中。或许是过于舒适而又忘情的缘故,你竟悄然睡去,连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雨渐渐停了,窗外的工地继续开始施工,电锯和推土机又开始轰鸣,可你却丝毫不觉得这是扰人的噪音,你听着这些声音,迷迷糊糊,似睡又似醒,同时似乎闻到了炊烟的味道。你感觉有个人在你耳边轻声呼唤,你睁眼一看,原来是外婆。外婆说小懒猫,快别睡了,天都黑了,该吃饭了。你望向窗外,果然一轮明月早已悬在半空,你竟不知道原来已经这么晚了。
这一页描绘的是心旷神怡的夏日傍晚,读完有一种慵懒的感觉。这之后空了两页,然后是一篇完整的小说。
卑劣的爱
生活在如此纷乱的时代,从诸侯国君到平头百姓,每个人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狼烟四起,征伐无休。
越国的宫殿倒是依旧保持着恢弘大气的模样,朱红漆柱,翘起的飞檐,金砖筑砌的高台,还有那雕饰精美的玉石栏杆。
越王端坐在御座上,维持着一个君主最后的体面与尊严。吴国眼见兵临城下,败退的军报,战马的嘶鸣,战士的厮杀之声不绝于耳,硝烟令天色也变得昏沉。
城破,越人降。
吴王没有诛杀越王,他昭告天下,封这个亡国之君为养马官,将他放逐到南山养马,要让其永远活在亡国的屈辱之中。
越王的宠妃西子以姿色冠绝天下,吴王将她虏回吴都,他甚至认为得到这样一个女子比灭掉整个越国更要令人振奋。他为她修建了新的寝宫,寝宫的规制远胜其他妃嫔。
西子虽说依旧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脸上总是挂着深深的愁容,同时也一直拒绝侍寝这位容貌粗鄙的新大王。这反倒令骁勇的吴王越发痴迷,他想要真正俘获她的芳心,因此并未采取强迫的手段,只是一味由着她的性子。
越国的内廷宫女和宦官悉数充没到吴都内廷,虽然免于杀身之祸,虽然依旧干着伺候主子的差事,但是身份却更加卑贱了。
其中一位老谋的老宦官看到了机遇,决定攀求一场富贵。他毛遂自荐,表示自己可以让西子回心转意,令其心甘情愿地服侍吴王。
于是他带着敕令来到西子的寝宫,随同前往的还有他的心腹小厮。待到屏退左右,于这恢弘的寝宫之内,便只剩下这昔日的一主二仆了。
“主子安康,老奴叩首。”老宦官跪拜在地。
老宦官的出现勾起西子对亡国的哀思,她忍不住抽出丝绢抹起了眼泪。
“老先生不必多礼,今时不同往日,你我都是亡国之人,何必还拘泥如此。”
“一日侍主,终身侍主,您永远都是老奴的主子,老奴跪拜主子,是老奴应尽的本分呀。”老宦官亦涕泪流,“老奴得知主子幽禁深宫,终日茶饭不思,神形日渐衰毁,知主子定是对故土思怀不下,老奴日夜为主子担忧,特来探望。”
“老先生有心了,您也要保重身体才是。”
“谢主子垂怜。可是,主子呀,老奴有几句忤逆之言,不知当讲不当讲。”老宦官话锋突转,西子脸上微微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
“老先生但说无妨。”
“主子,依老奴来看,主子虽是女儿之身,可气节却不输给这普天之下的任何一个男子,就连吴国人也无不交口称赞,说主子不慕富贵,不事二君,是唯一敢抗拒吴王的人,老奴好生敬佩主子。”
西子未言语,只是静默地坐着。
“只不过……哎,其实主子啊,像你我这样的人,即便成全了气节,又哪里会有什么人真正地将你我看重呢。”老宦官悲哀地慨叹道,“老奴生来卑贱,伺候主子是老奴的本分,可就算如您这般的主子,不也同样要伺候更大的主子吗?你我这样的人,生来就是看人脸色才能苟活的命运啊。想您伺候昔日国君的那些日子里,不也是终日战战兢兢,稍有差池便会招致莫大的灾祸吗?他们对我们生杀予夺,何时讲过些许情面?您念念不忘昔日的国君,为他守节,可在破城之日,他却将你拱手相让,以保全自己的性命,所有人想到的都只是自己啊。国难当头的那些日子,他的脾气多糟糕呀,动则株连,动则将人枭首示众,他不是也动过把你打入冷宫的念头么?哎,你我这些侍奉帝王家的人,哪里曾有一点做人的尊严哟。”
西子依旧静默地听着,哀伤的神色更重了些。
“主子有所不知,自您来到吴国之后,这位新大王便冷落了其他的妃嫔,您如此抗拒他,他还一味迁就您,此举早已招致其他妃嫔的怨恨,但也正是因为新大王的偏宠,她们才有所忌惮,不敢冒然加害于您。依老奴来看,当下您唯有趁此机会主动博得大王的欢心,才有机会来扶植自己的势力,日后方能抵御那些蛇蝎之人的迫害呀。”老宦官继续不动声色地说道,“主子啊,人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一旦这位大王某日对主子失去了耐心,那群蛇蝎之人定会疯狂报复,您于此地又全无可仰仗之人,在这阴惨惨的后宫之内,您怎可能得到好的结局呢?主子恐怕还记得吧,昔日那位被您夺宠的贵妃不正是如此么,不出两年就香消玉损,您想必也不愿遭受这般折磨吧?”
老宦官停顿片刻,观察西子的反应。他见她似乎面露惧色,暗自窃喜。
“其实啊,话又说回来,主子即便迎合了他,也不过得短暂的安乐,他们这些做帝王的,从来都是喜新厌旧之徒,您看如今这位大王,不是因为有了您就冷落了以前的那些爱妾么,您能保证他什么时候就不把您冷落?所以说啊,人生在世,草木一秋,反正最终都是悲戚的命运,莫不如得一日富贵快活便享一日的富贵快活,尤其是你们这些可怜的女子,不在容颜上好的时候多享一些富贵快活,等到人老珠黄,便只能顾影自怜喽。”
西子听罢,那张过度忧伤的脸显得越发苍白。
“而且,主子呀,您就算不替自己想,您也得替越王想想啊。吴王现今放逐越王去养马,好歹还是保全了越王的性命,可您若还是这般抗拒吴王,打不准吴王哪天失了耐心,要报复在越王的身上,那时候您可就成了越国的罪人呐。”
“但是国君待我恩重,我怎能背叛国君。”一阵沉默之后,她终于开口了。
老宦官等的便是这一刻,他料到她会这样说,他突然抢前一步,一把抓住西子的手腕。
“不能背叛国君,您难道就从来没有背叛过国君,您和范相……”
“老先生何出此言。”老宦官的话令她大惊失色。
“我何出此言?我何出此言恐怕您自己心里最是清楚吧,你们瞒得了别人,可你们却瞒不住我。那个姓范的匹夫,在将你进献给越王之前,他不过是个没有爵位的商贾鼠辈,正是把你献给了越王,他才得以一步一步爬到丞相的位置。你和他之间,恐怕从来就没有那么清白吧?在他做了丞相以后,你和他趁越王出征之际,偷偷相见也不止一次两次了吧?你抗拒吴王,恐怕不是不想背叛越王,而是心里一直装着范相吧。”
西子因受到惊吓而掀翻了面前的桌案,她紧紧咬住丝绢,额头上渗出了冷汗。
一直匍匐于地的小厮亦为之一惊,他也一直以为西子心里只有越王,却没料到她和范相之间竟有如此纠葛。小厮其实一直深恋着眼前这个女人,亡国之际他本有机会潜逃而去,但他见到她被吴人虏去,于是自己也甘心做了俘虏,以期可以伴其左右。奴仆迷恋主子,这是大逆不道之事,他只能深埋在心底,更令其不得释怀之事在于,他是个阉人,又有哪个女人会接受一个阉人的爱呢。
老宦官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坐定,束了束衣冠。
“何必再故作清高,那个姓范的舍得把你进献给越王,说明他也不过是把你当作一枚棋子,为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冒着杀身之祸拒绝如日中天的吴王,老奴希望主子还是好好思量思量吧。”
老宦官得逞了,她终于委身吴王。吴王大悦,对其重赏,老宦官恳请安排小厮侍奉西子,吴王允诺。老宦官对小厮耳语道:“看紧这个女人,你我的富贵可全都在她身上了。”
谁也未曾料到,五年之后,昔日的亡国之君竟然重振旗鼓,大破吴军。复仇的军队攻破吴都,五年前吴人如何对待越人,越人今天就要如何对待吴人,并且让他们加倍偿还。
吴王如梦方醒,奈何大势已去,他知道越王永记着自己给他的那些屈辱,自己的结局可想而知,他不想受越人的凌辱,决心引颈殉国。他拔剑长啸,在殉国之前,他要先诛杀了这个叫西子的美人,此刻他不再贪恋她的美色,吴国之所以沦落至此,就是因为自己终日与她寻欢作乐呀。
老宦官早已收拾了细软,他要趁着战乱自逃性命,奔逃之中他撞见了小厮,小厮不仅没有奔逃的打算,反而要去寻那西子。
“痴儿,还不速速随我同去,纵使你找到了她,护佑她重回越都,可你已知她和范相的苟且之事,她断然不会保全你的性命,何必送死!”
小厮不为所动,他心如磐石,于一片厮杀之中寻回西子的寝宫,赶在吴王举剑刺下那一刻,他抢先一步将越王刺倒。
重新迎回夫人的消息传到越王耳中,他迫切想尽快见到昔日的爱妾,于是攻城的大将便派出一队人马,先行护送夫人回故都。
相伴西子左右的,依旧还是那个忠诚的小厮。
护送夫人的队伍在途中遇见了另一队越军,他们的任务是押解一个叛国的贼子回去受刑,这个贼子不是别人,正是那范相。昔日吴国进攻越国之际,范相料到越国难以支撑,便答应做了吴国的内应,吴军能轻松击败越军,范相功不可没。灭了越国后,吴王赏赐他爵位和金银,如今吴国又被越国所灭,他便又成了越军的俘虏。
是夜,两军同栖息于一处驿站,西子含泪跪倒于小厮身前,恳求小厮相助。小厮心如刀绞,奈何自己对她一片深情,又怎会拒绝呢。
西子令犒赏众军士,她要献舞为乐。冠绝天下的美人近在眼前为自己献舞,众军士都看得呆了,于是觥筹交错,尽情畅饮,至半夜,尽皆醉死过去。
小厮便趁此打开了羁押范相的囚车,这正是西子求他相助的事情,主仆三人星夜快马奔逃而去。
西子一直都深恋着范相,当初若不是范相收留,她恐怕早已饿死在街头,她不想再回那故都的深宫,只希望余生能与范相厮守。
三人一路奔逃至楚国国境,正欲歇整,范相却突然拔出匕首,一把将小厮刺倒。
西子大骇,抚尸痛哭。
“贱人,住声,如此卑贱的宫奴,何必为其伤悲。”范相喝道,“眼下楚国日盛,楚王久慕你的风采,我将你献于楚王为妃,强过那吴王百倍。只要能得楚王欢心,你我同样能有尊贵的地位,同样可享无尽的荣华,同样有尽供差遣的奴仆,这才是我们应当享有的日子。眼下这乱世,如不依附这些王公霸主,便只能如此等卑贱的宫奴一样苟活于世,所以你也顺从了吧,有我在,断不会让你过飘零的日子。”
夕阳残照如血,她无力反抗。
很精彩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尤为出色,文字也处理得很干净。我看得入迷了,竟也忍不住同情起西子和小厮来。
继续往后翻,小说之后是一页流水日记,对整个一天行动的记录:
六点,自然醒,三个月来最早的一次,出去跑步,今天休息。雾天,不敢跑太快,有点寒意。在广场上一直坐到十点,雾也散了,原路返回。路过火葬场,那根大烟囱又开始吞云吐雾了,我迟早也会被推进去烧掉。不是很累,但也没事干,午睡,中间醒过来一次,又睡着了,五点才爬起来,头重脚轻,睡得太沉了。肚子不饿,昨天吃剩的面包变味了,扔掉。无事可做,躺在床上,吃了几颗安眠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着了。阴郁的一天,毫无起色。
继续往后翻,几段话写在页面正中央:
如今的我就像独自驾驶着一只单薄的小舟,飞驰在时间的急流当中,没有人替我领航,一切只能靠我自己,每每想到这里,难以排解的哀愁便会涌上心头。我时刻小心着,一点不能松懈,以防小舟倾覆。我没有时间观赏沿途的风景,但我又何尝不想好好赏玩沿途的风景呢,可是船上只有我一个人,只要我一分心,我就可能撞上沿途的暗礁。
能有什么办法呢,我没得选择,好辛苦,有时候真得快要坚持不住。悲哀不是你不去追求幸福,而是在你无数次的追求过后,你发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得到那幸福。
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像被拦腰斩断一样戛然而止,再往下翻,一片空白,继续往后翻,空白,空白,还是空白。
我喜欢这个笔记本上的文字,尤其是那篇小说描述的故事,令人回味无穷。我一向以会写点东西自居,所以对于同样爱写东西的人,自然而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情谊。这个笔记本的主人想必也是一个爱写东西的人,每一个喜欢写东西的人都会非常珍视自己的手稿,这位朋友肯定正为手稿的丢失而着急呢吧,看来我今天要做件好事了。
我拿着笔记本径直走向借阅登记处,把它交给了图书管理员,管理员会把大家遗落在这里的物件统一放在失物认领处,等待它们的主人来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