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车厢很温暖。
毕竟是探花郎坐的车厢,虽然布置的很简单,但防风效果确实顶好。
高健在观察车厢,李寻欢却在观察他。
眼前的少年样貌虽然稚嫩,不过喝起酒来却是豪爽,他仿佛渴了很久般,举着酒壶就不停的往下灌,李寻欢只见他的喉头耸动着,过了十几秒后才见少年猛然放下酒壶。
随后长出了一口气。
“好酒。”高健把酒壶递给李寻欢,不好意思道:“不过我喝得太多。。。”
“酒本来就是拿来喝的。”李寻欢笑道。
“我太贪杯了点。”
“不碍事,前面不远就有客栈,想必客栈里不会缺酒。”
“哦,前面有客栈啊,那好,那好,等到了客栈,轮到我请。。。”
高健顿住了。
他忽然想起来,他并没有钱请李寻欢喝酒。
李寻欢看出了他的窘迫,笑道:“岂有让小友请客的道理,李某未能让小友尽兴,才是未尽地主之谊,等到了客栈,我们不醉不休。”
高健脸红了。
好在他刚喝过酒,脸红也不是那么意外。
为了缓解下尴尬的气氛,他掏出了烟盒,熟练的递了根烟过去。
“此乃何物?”李寻欢一脸疑惑的接过香烟。
他从未见过此物,小小一根纸棍,一端白一端黄,白端里包裹着些草药。
似曾熟悉的烟草味。
“香烟,跟旱烟类似。”高健解释道,然后掏出打火机,示范着点燃抽了一口。
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淡熏的烟香。
比起旱烟般烟熏火燎的呛人,这烟雾更像佛前的礼香般有种让人心神宁静的感觉。
少年手中奇妙的火折子也吸引了李寻欢的目光,此物似玉非玉,似琉璃非琉璃,内中似有琼瑶玉浆,按动便能弹出火苗,端是奇妙无比。
“这是打火机。”
高健也注意到李寻欢的目光,将打火机递给李寻欢,潇洒道:“小小礼物,不成敬意,此物就送与李大哥了。”
“此物真是巧夺天工。”李寻欢接过打火机,把玩了一番后,又还给了高健,笑道:“但太过于贵重,君子不夺人所好,小友还是请收回吧。”
高健没有接,有些落寞道:“此物并不贵重,里面的液化石油气用完后,也不过剩个壳子罢了。”
液化石油气?
李寻欢又一次听到新名词,他左看右看,这碧绿的火折子中间装的怎么看都是水。
何来的气?
高健看出李寻欢的疑惑,笑了笑:“此解释有些麻烦,但好叫李大哥知道,火便是由里面的东西所点燃,消耗完后也就只能做个摆件罢了。”
“无功不受禄,小友还是收回的好。”李寻欢笑道,他越发对这少年的身世有了兴趣。
能满不在乎将此等宝物赠与别人。
此少年不是出自名门世家,便是王公贵族,绝非一位江湖落魄之人。
高健心中不爽,道:“李大哥是否看不上小弟这位朋友。”
李寻欢一怔。
顿时明白他太过于做作了,江湖儿女,岂能纠结此等小事。
有些人,相逢便是朋友。
朋友若是不交心,何必要交情呢,为区区一件身外之物伤一位朋友的心。
他李探花枉称豪侠二字。
“哈哈!”
李寻欢大笑着喝完酒壶里最后一口酒:“那李某便受之不恭了。”
他收起打火机,却是把烟递回来,笑道:“礼物李某收了,不过李某对旱烟不感兴趣,就不浪费小友的好意了。”
车厢里已充满烟雾。
烟雾多了,再香的味道也变得烟熏火燎,李寻欢禁不住咳嗽起来。
“不抽也罢,这香烟也不是啥好东西。”高健干笑声,接过香烟塞回烟盒,又把嘴上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出车外。。
他差点忘记李寻欢是不能抽烟的。
李寻欢这时注意到,少年手中皱巴巴却又精致的盒子上,鎏金烫着三个大字:——芙蓉王。
芙蓉王家?
江湖新起的世家吗?
李寻欢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他已远离江湖十年之久,对近些年新起的势力虽有耳闻。
但并不大关注。
“小友姓王?芙蓉王家想必也是名门世家,李某刚从关外而回,甚是孤陋寡闻。”
“。。。”
高健见李寻欢直盯着手中的烟盒,明白他可能想歪了。
他讪讪道:“也不是很有名。”
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至少没有中华有名,更别提上面还有南京九五至尊。
“哈哈,王少侠这是谦虚过头了,话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王少侠此等风流人物,阁下的行迹让李某都大为钦佩。”
“。。。”
高健的脸微微发烫。
他发现这李寻欢跟小说里写的,有那么些不同,小说里面李寻欢可没有容易吹捧别人。
风流人物?
高健怎么看,怎么也看不出来自己哪点风流,下流倒差不多。
毕竟他没有风流的资本,他爹又不叫王健林。
但他也不打算纠正李寻欢。
姓王就姓王吧,前世的名字不用也罢,要在江湖上混,他也打算重新起个笔名。
“当不得风流二字,李大哥太过奖了。”高健摆摆手:“若要说风流,小弟较李大哥相差甚远。”
确实相差甚远。
人家是状元之才,探花之秀,连心爱的女人都能忍痛割爱,而自己只是个落魄的新东方学生,队友抢下人头就气得七窍生烟。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他只会玩盖伦,玩劫从来就没有Q中过人。
无论品德,胸肌,或是技术,人跟人真没得比。
“小友莫谦虚,李某可没有小友的胆魄,女扮男装的女侠李某见多了,但。。。”李寻欢顿了下,止不住嘴角上扬道:
“男扮女装的少侠倒是第一次见。”
奇怪吗?
高健低头看下,觉得穿着很正常,至少没把内裤反穿。
殊不知他这装扮在李寻欢眼中,就如同内裤反穿,毕竟古人的内裤就是四角大裤衩。
古人可没有三角裤。
经李寻欢这一打趣,他心中那一些些的拘谨如春日化雪般消融。
大侠其实也是很好相处。
他也觉得有些热了,脱下那鲜艳的大麾用手抚摸着,笑道:“朋友所赠,某虽不想受,但却不敢唐突了佳人心意。。”
说完故作遗憾的轻摇了摇头,装得好像也曾经有女朋友般。
不过也确实是件憾事。
假如他能穿越早一点,未必不能趁热。。。也许更恰好赶上英雄救美,一辈子都能热乎呢!
那不就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
脑海中又浮现起那精美绝伦的躯体,热得他鼻子有些液体涌动的感觉。
唉!
可惜佳人已入土,想再续前缘只能等来世了。
高健能为佳人做的,除了亲手刻碑外,就只能承诺有朝一日必会为她讨回公道。
李寻欢的眼很尖,在高健说完佳人二字后,眼里的光彩从最初的窃喜,瞬间又暗淡。
看来少年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年轻人,莫要辜负佳人好意。”李寻欢想起自己前半生,叹息道:“若有缘,不可久候,你难道还指望别人来推倒你吗?”
呃。。。
高健真没想到,李寻欢的话这么有内涵,简直说到他心坎上了。
曾几何时,他也是无数次梦想过着被人推倒的场景。但年龄越长,他就知道,除非他有金城武的美貌,或者马化腾的钱包。
“十里平湖霜满天,”
“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行单望相护,”
“只羡鸳鸯不羡仙。”
高健轻吟了首最喜欢的诗,以表达自己对于穿越过晚的遗憾。
人鬼殊途啊。。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膀,叹道:“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小友切莫悲哀。”
高健哪里是悲哀。
他是气愤啊!
有群禽兽断了自己的梦想,早晚把那些家伙伙的鸡都通通斩了。
“早晚砍了那群家伙。”
李寻欢见到高健咬牙切齿的表情,一丝苦笑浮上脸庞。
江湖中估计又得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为得早日一雪心中的怨气,高健从怀里掏出那本《大诰武臣》递给李寻欢,道:“小弟天生愚笨,未学会断句,想请教李大哥书中内容。”
李寻欢仅看到封面就愣住,狐疑道:“小友真不知此书内容?”
“愿闻其详。”
李寻欢粗略的翻完书本,在书中看不出有任何问题,沉吟片刻后才向高健解释了一番。
待李寻欢粗略解释完书中的内容后,高健的脸色变得十分古怪。
他没想到这竟然是一本律法。
那美女是官宦之家?大家闺秀?开局就碰到朝争党争的灭门惨案吗?
李寻欢翻到尾页,印着个模糊的印章,印文是四个篆字——易月居士。
他沉吟道:“李某也在朝中做过几天官,若此次能碰见旧日同行,倒也能帮你打听打听这易月居士是何人雅称?”
“多谢李大哥。”高健抱拳道。
“随手之劳,不必在意。”李寻欢把书递了回来,笑道:“相谈若久,还不知小友名讳。”
“姓王,单名一个腾字。”
“王腾。”
李寻欢默念,近年来崛起的武林少侠他听过不少,但此名字他却未曾听闻。
高健见李寻欢思索,担心其怀疑自己身世,于是便杜撰道:“家父就一粗人,词穷却又爱风雅,据闻吾出生时,他正迷上滕王阁序。”
李寻欢大笑,拍手道:“家翁倒也是个妙人。”
笑完又道:“在下李寻欢。”
他自我介绍完后,便直盯盯望着高健,期望从他的反应中看出端倪。
但他失算了。
高健笑着点点头,眼神很平静,既没有魔道中人的惊恐,也没有正道中人的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