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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兄妹俩倒是自来熟,一阵子就和宫藏熟络起来,有说有笑,好像宫藏才是这里的主人一般,完全忘了逆命这位“救命恩人”,奇怪的是,宫藏完全也没有对他们起戒心,甚至没有怀疑过他们来历的真假,先前还让自己提防这两个家伙来着,这令逆命十分不解。
“累死我了,老哥你快过来,坐这边,这红木椅好漂亮啊。”柳暮岚一走进客厅便大呼起来,一点也不客气,俨然当成了自己家。
“喂喂,你别把你的脏衣服往上面蹭,这些都是古董!”逆命看见她一屁股就要往上面坐,赶紧上去阻止她。
“小气,难道你要人一直站着啊。”柳暮岚靠着双手说道。
宫藏只好站出来解释:“暮岚小姐,小少爷他爱干净,请您见谅,还是先让我带你们去客房换些衣物,还有,我看小姐您似乎受了点伤,要不要我帮你包扎一下?”
“不用了,这些只是一些小擦伤,我老哥那里应该有一些药物,我自己处理就好了,不用麻烦您了。”柳暮岚客客气气地回答。
“算了,宫藏你先去准备晚餐吧,我带他们去客房就可以了。”
“那辛苦少爷了,我先去给你们泡壶茶吧。”
“也不用了,你去忙吧,这里由我就好了。”
宫藏点点头离开,柳晨潇此时微笑地向逆命点了点头:“有劳了”,逆命看他怎么笑起来都有点笑里藏刀的意思,咬着牙静观其变,在自己的地盘还怕你能弄出个什么名堂。
“谢谢啊,大少爷。”柳暮岚也跟着道谢了一声,不过怎么听上去也是怪里怪气的。
客房离得不远,逆命将他们带到门前时,不忘叮嘱了他们几句:“这两间房给你们今晚过夜,里面浴室什么的都有,不过呢,你们两个人的身份和目的我还有待考证,所以请不要乱碰其他东西,少了一件我都要和你们算账,明白了没?”逆命虽然看不透这两个家伙,只能警告他们不要做些出格的事情,特别是柳暮岚这小丫头,看她在花园里横冲直撞毛手毛脚的,谁知道她会不会把客房给拆了。
柳暮岚一听见逆命把自己当成小偷似的,立即变得不高兴了,叉着腰反击道:“谁稀罕啊,反而是你,可别想耍流氓啊,要不然挖掉你双眼。”
逆命鄙视地瞧了瞧她挺起的胸脯,这小丫头可只是发育得不错啊,不过他可没有直接赞美别人的习惯,假装嘴硬,嘲笑道:“脸蛋是长得不错,但是其他地方嘛,就没什么好看的,一马平川的,鬼才对你耍流氓。”
“你!”柳暮岚正要发怒,逆命赶紧打发她走:“快去快去。”然后转身就走,根本不给她发火的机会。
将茶水烧好以后,趁着宫藏和这两个恼人的家伙不在,逆命拿出那块羊皮碎片端详了一会,碎片的材质以及手感证明了不是伪造,况且量李老板也没有胆子去欺骗自己,毕竟他那家当铺有三分之一是属于老爷子的。更主要的是这块碎片上依然画着一些奇怪的线路,但却没有什么文字说明,只有几个奇怪的图案,逆命原以为这是旧世界的一种文字,但是翻找过许多的文献,依然找不到关于这种图案的记载,所以至今他对于这张羊皮所描述的内容,还是一概不知。
逆命想着羊皮纸的事情一时忘了神,正好此时这对兄妹刚好回到了客厅,连忙将羊皮纸收起,朝他们看过去,一下子整个人看呆了。
柳晨潇已经换掉了那身守卫的作战服,换上便服后依旧英气不减,但也少去了几分冷漠,多了一点阳光气息。而柳暮岚这丫头换掉了一身肮脏破旧的衣服,竟然穿上了一身西式的女仆装,想必是过去的仆人留在房间内未带走的,而且这小丫头穿着倒也挺合身,看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也都处理过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着实惹人怜爱,加上脸蛋的小纱布就更显得淘气俏皮,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等待主人惩罚的小女仆,简直萌得让人流鼻血啊。
逆命呆呆地看着她,莫名其妙脸就红了,想了想自己还真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可爱的女孩子。
“嗯,这衣服还是有点大了,而且穿上去感觉怪怪的。”柳暮岚还在抱怨衣服的问题,转眼似乎察觉到逆命异样的眼光,撅起嘴嗔道:“喂,流氓,看够了没?”说完还傲娇地挺了挺微微起伏的胸脯,像是在反驳逆命刚才的嘲笑。
逆命才发现到自己失态了,连忙咳嗽了两声,假装镇定,说道:“现在算人模狗样了,比刚才顺眼多了。”
“你才是小狗了,会不会说话。”柳暮岚白了他一眼,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看到了桌上的热茶,端起来闻了闻:“这茶是你泡的,问起来是挺香的,该不会下毒了吧?”
“爱喝不喝,会不会说话。”逆命白回她一眼。
柳晨潇在一边已经毫不客气将茶一口饮下,还在不停叹道:“好茶,好茶。”
这对兄妹换了一身光鲜的衣服,举止却像乡下人进城似的,左翻翻右瞧瞧客厅里的古董,一点都不见外,逆命倒是担心这俩家伙把老爷子留下的家产给摔坏了,连忙厉声制止他们的行为。
“话说,你家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啊,老哥说你是那间什么什么学校的持有人,但是我看这里,总觉得还不止是那样,你看这些瓷器和家具,应该是很古老的东西了吧,我还只有在博物馆才能看见呢。”这时柳暮岚竟然还问了这么个天真的问题。
看情形这小丫头还真不知道自己的底细,以防她会追根问底,逆命也不想暴露太多,就随便答道:“我爷爷生前经营一些粮食转卖、药物开发、房地产之类的生意。”说完还瞄了瞄柳晨潇,生怕他揭穿自己。
“哦,那你父母呢?”柳暮岚摆弄着手里的茶杯,似乎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逆命心里猛地跳了一下,一想到这个问题,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的情况,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过了很久,才淡淡地说道:“他们死了。”
柳暮岚吃了一惊,看着逆命依然平静的脸色,心里有些愧疚问了些不该问的问题,便轻轻地说道:“对不起啊。”
“我又没在意。”逆命耸了耸肩,嘴上是这么说着,脸上却是满怀心事的表情。
客厅里就这么一下子安静下来,谁也没在开口说话,柳暮岚左看看逆命右看看自己的哥哥,两个人似乎都自顾自地想着心事,看着自己都坐不住了,慢慢地站起身子,说道:“肚子好饿,我去看看宫藏爷爷给我们做了什么好吃的。”
“喂喂,你可别到处捣乱啊。”逆命还没来得及阻止,柳暮岚就已经像只小兔子般溜走了,留下自己和一直在闭眼品茶的柳晨潇在客厅里,想了想两个男人待在一个地方却一句话都没有说,气氛确实挺尴尬的。
“我也过去看看。”逆命轻轻地留下一句话也走开了,心里还真担心那小丫头会闹出什么动静来。
转眼间天色已经全暗下来,宫藏准备晚餐花费的时间似乎比平常多了许多,这时逆命他们三人已经端坐在餐桌前等待,这大半天的折腾着实消耗了不少听力,不说柳暮岚整个人都迫不及待的模样,逆命现在肚子也咕咕作响,一心期待宫藏快点弄完。
“少爷,晚饭已经准备好了,嗯……看来少爷和两位,相处得不错啊。”正此时宫藏已经来到饭厅,手中端来好几碟色香俱全的日式料理。
“宫藏,今天的晚餐挺丰盛啊。”宫藏特地用心烹调的晚餐,逆命见了都忍不住夸奖道。
“是啊,因为今天来了客人,也是应该的。”
“哇,好厉害啊,宫藏爷爷,这些都是你做的吗?”柳暮岚目不转睛地赞美道,看她的样子仿佛口水都要滴出来了。
宫藏微微一笑,回道:“这些都是我家乡的料理,希望两位还习惯这种口味。”
柳晨潇也赞道:“辛苦您了,这些菜式,看起来就很好吃啊。”
“谢谢。”
但是逆命看见整个桌面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数量多得吓人,再加个几人都吃不完,实在有些发愁,宫藏简直把这两个家伙当成座上宾了,逆命虽然也经常挥霍,但是浪费也不是自己的主张。
“我说宫藏,你做得有点多了吧,随便给这两个家伙弄一点就好了,当今时代,浪费是可耻的行为。”
柳暮岚却抢先在宫藏前说道:“你放心,我会全部消灭干净的。”说完就毫不客气夹起了一块三文鱼寿司,大口咬了起来。
这丫头一点都不顾自己的吃相,逆命也饿得肚子发慌,就懒得理她了,用筷子夹起一块鲜虾刺身送入口中,鱼肉鲜嫩爽口,再配上特制的酱汁,别有风味,宫藏的手艺他一向很满意。
“哈哈,小姑娘你慢点吃,我今天特意准备了很多的。”宫藏看着柳暮岚滑稽的吃相,憨憨地笑着。
这间宅子已经很久没有外人来访,逆命早已经习惯了这样安静的生活,吃饭的时候都是默默无声,细嚼慢咽,但是突然来了两个自来熟的家伙,完全当作了自己家,特别是这小丫头,每吃一口都要大呼小叫一番,听得自己都要烦死了。
“老哥老哥,这个寿司好好吃哦,还有这个丸子,还有这个什么酱,酸酸甜甜的,味道好特别啊。”
“是吗是吗,我也尝尝。”这个柳晨潇好像也被妹妹的热情感染,毫不客气地“大展拳脚”,宫藏在一边看得都抿嘴偷笑。
“食不言寝不语!我说你们两个吃饭就安静点好吗,又没有人跟你们抢。”逆命实在是受不了他们。
“哈哈,小少爷,这样不是很好吗,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热闹了。”宫藏爽朗地笑道,一边替他们斟上自酿的甜酒。
“是呀是呀,吃饭就要人多热闹才好呢。唔,还有酒喝呀,太好了。”柳暮岚嘴里已经塞满了食物,还不忘贫上几句,看得宫藏哭笑不得。
“吃饭就吃饭,小心噎死你!”逆命白眼道。
宫藏安静地看着他们,突然间不知为何松了口气,淡淡地说道:“难得少爷交到了朋友,我已经很久没见你这么开心过了。”
逆命气道:“宫藏,连你都取笑我了,你看我像开心的样子吗?”
“不用害羞嘛,既然如此,本小姐就勉为其难地做你的朋友了,来,干杯!”柳暮岚举起酒杯,十足像个大汉子和人拼酒,酒量也令人惊讶。
“还有我哦。”柳晨潇也举过杯来,遥遥对着逆命敬了一杯。
“是是,还真是难为你们了。”逆命嘴里嘀咕着,一脸郁闷地回敬。
“还有宫藏爷爷,我也敬你一杯,嘻嘻,你做的料理实在太好吃了,我都不舍得离开这里了,我以后还能来这里吗?”
“不行!等你老哥的事情办好,你们两个赶紧从我的眼前消失。”逆命连忙制止,这个丫头要是多留几天,自己烦都会被她烦死。
“这么说,你已经答应了?”柳晨潇举着酒杯微笑。
逆命这才发现自己又被这对兄妹给套路了,连忙吃菜装作没说过的样子。
“宫藏爷爷,求求你嘛。”柳暮岚转头向宫藏撒娇道。
宫藏哈哈笑道:“当然可以,我想少爷他不会真要赶你们走的。”然后凑到了柳暮岚的耳边,悄悄地说了几句,引到她一阵捂嘴偷笑。
“我家少爷啊,其实是个口是心非的少年呢。”
逆命:“……”
午夜临近。
好不容易等到柳暮岚发完酒疯,原以为这疯丫头酒量过人,没想到才喝了几杯这种度数极低的甜酒就开始花枝招展胡言乱语了,大肆吹嘘自己在救人时的英雄事迹,还不停挖苦着逆命,还挽起了袖子要和逆命拼酒,夸张的动作简直让人大跌眼镜,似乎换了个人一般。趁她尚有点理智,逆命赶紧让柳晨潇捂着她的嘴抬回客房,免得她再闹出什么花样来。
逆命自己也喝了几杯,脑袋有些晕乎,就先回到了房间休息片刻,待酒气完全消散以后,也确认此时宫藏已经睡下,便偷偷溜进了老爷子的房间。
房间的摆设和老爷子生前时没有变化,简洁干净,宫藏每隔几天就会打扫一番,逆命也曾说过不必如此,但是宫藏只是笑笑,依然坚持定时清理。
拉开床头的柜子,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些木制古董或是瓷器,只有这个箱子例外,体积并不大,是个用特殊金属制作的保险箱。
七岁的时候,逆命有一次偷跑进老爷子的房间,无意中发现到这个箱子,当时他费了好久功夫才将它打开了,这个箱子最奇怪的地方是不能用任何的钥匙或着密码解开,唯一的加密方式是指纹认证,而打开的方式则需要逆命双手的拇指同时触摸。
也就是说,这里面锁着的东西,老爷子只希望逆命一个人知道。
箱子表面已经沉积了一些灰尘,逆命稍微擦干净后,将两个拇指同时按在箱子正上方的光滑触摸屏上,过了几秒,箱子就自动打了开来。
箱子不大,装不了太多东西,里面的物体一眼就能数完,只有五块羊皮纸残片,一本书,还有一条项链。
这五块羊皮碎片,有两块是他这三年间通过李老板以各种方式找回来的,再加上现在手里的这块。
然后是这一本书,书的封面只是张破旧的白纸,没有书名,也没有标明作者是何人。
这本书逆命已经看过好几遍,故事内容讲述的是一个叫崔斯特·菲特的主人公的冒险故事,主人公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超自然能力,能够穿越平行时空,但也因为身具这样的超能力,以至于经历了无数的痛苦和灾难。故事的内容十分精彩,奇怪的是,这本书到最后也没有结尾,所以主人公的结局根本没有人知道。
老爷子留下这本书给自己的意义,逆命一直都没有弄清楚,但是因为这本书,逆命想起了老爷子曾对自己说过,后悔给他取了一个软弱的名字,他老人家非常迷信过去的命理学,认为一个人的名字会影响他今后的性格,甚至一生的经历。
逆命非常喜欢书里的主人公,也因为某件事情的发生,他抛弃了原来的名字,改了一个与主人名字相同的意译。
逆命,逆天改命。
即便自己的命运早已被上天注定,也要用自己的手段去改写它。
最后是这条项链。
项链本身用一种看不出种类的特殊金属做成,中间还有个挂坠,这个挂坠如一颗如珍珠般大小的珠子,晶莹剔透,自身就会发光,光亮柔和能感受到温暖,就像古时候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逆命知道,这是纯度极高的魔晶石,若是这种魔晶石流入黑市,就不是价值连城可以形容。
但更重要的,这个挂坠能够打开,在里面放着一个人的照片。
这是一张女人的照片,照片里的女人美丽端庄,满脸洋溢着幸福美满的微笑,只是逆命却觉得这个微笑,看上去有些心酸,甚至有点令人发寒的味道。
更令人觉得可怕的是,这个女人的瞳孔,是泛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这个女人,是他的奶奶。
也许,不能称之为人。
奶奶的家乡,就在北方的最寒冷的地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人类生存,大片的疆土上只有寥寥几个部落村庄,而在那里生存的人类,在现今的世界有一种统称,叫阿克曼人。
但是人类更喜欢用只存在神话世界或是街巷传说里的名字称呼他们——魔族。
阿克曼人,实在上是那块陨石撞击后的残留的辐射影响人类生理机能所产生的变异人种,他们的身体经过变异后得到了一些超越了正常人类和科学界限的能力。也因为辐射的影响,他们本身无法长时间维持这种能力,必须汲取像魔晶石这种能量体矿石,又或是长期留在极度寒冷的地方,才能控制住体内因变异得来的强大力量和衍生的炽热欲望。
一旦失控,他们就会变得和传说中恶魔一样,嗜血好杀,凶残无道,正应为如此,他们才会被人类驱逐,冠之以魔的称号。
魔族并不是在北方土生土长,而是被人类赶出去的。
这个驱赶的过程,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逆命幼年时期,由于某种因由,宫藏将这一切告诉了他,老爷子是在一次商运的途中遇见受伤落单的奶奶,那个时候的她就像是一个落入陷阱的野兽,看着任何人都像是要抓捕自己的猎人,张牙舞爪,任何人都不能解决她。只有老爷子一个人冒着被杀的危险,也不厌其烦地日夜照顾她,更是用了某种方式,渐渐抑制住了奶奶身体中的魔瘾,使她在脱离北方的严寒之后也能控制住自己的魔性,从那以后,奶奶便一直跟着老爷子了。
这在两个种族之间,原本可以作为一段佳话流传,甚至可以成为人魔两族迎向和平的契机。只是天意弄人,由于身体机能的突然改变,奶奶最后因难产过世,只留下老爷子一个人独自抚养逆命的父亲,直至后来离家出走的事件,老爷子临终前也没有再看到自己的儿子。
或许老爷子的经历是种特例,但就如传说一般,人类与恶魔从来都不可能真正的和平相处,在这个世界,这两个种族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争斗。
种族歧视,资源纷争,土地掠夺,仇恨的范围在两个种群间不断增长蔓延,战争愈演愈烈,人类已经对这个本是同类的种族忍无可忍,恨之入骨。所以即便已经过世,奶奶的身份最终还是被暴露出来,老爷子因此遭受到联盟的秋后算帐,散尽了大部分的财产,带着年幼的逆命仓惶地逃回家乡,隐姓埋名,最后郁郁而终。
命运有时候不得不说是一件可笑的事情,老爷子是人类口里所说的奸商,奶奶则是他们口中十恶不赦的恶魔,所以逆命他那个不知生死的老爹就成了两个族群中的难得一见的“杂种”——半魔。
更可笑的是,逆命的父亲是千年难遇的“杂种”,而母亲却又是个不知下落的神秘人类,也因如此可笑的命运编写,逆命的身体内流淌了四分之一的恶魔血液,便成了“杂种中的杂种”。
“杂种”这个词,是逆命从人类小孩口中听到的,当时他并不知道是说自己。
但也是那件不愿提起的往事,才是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逆命第一次从宫藏口中得知时,只是愣了几秒,也再没有哭,再没有闹,没有因为自己变成了那些小孩口中的“杂种”而愤愤不平,觉得自己命途多舛之类,照常的吃饭睡觉,依旧活得像个有钱人家的纨绔公子,冷静得不像是这个年龄所应有的表现,冷静得令宫藏担心了很长的时间。
冷静的理由,是逆命因为终于想明白了自己为何一出生就举目无亲,为何不能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被父母牵着双手走在夕阳落下的河堤上,为何不能背起书包唱着诗歌高高兴兴地步入校园。
因为他明白,自己这一生,注定会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想起了爷爷咽气前对自己说的那句话:
“小子,今后你的生活可能会很苦,很累,甚至会被整个世界所唾弃,但是不管怎样,你都不能放弃自己,放弃这个世界,你要与这个命运争斗到底。”
当时他只有三岁,一直在哭,根本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直至现在,逆命依旧没有明白。
我的生活很苦吗?你留下来的遗产也足够我用上十辈子有余了。我的生活很累吗?衣食住行一切都由宫藏打理,我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我被整个世界唾弃?我连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都没有完全看见,更没有自大得可以对抗整个世界。
那么,我要对抗的命运,我要逆转的人生,究竟会是什么?
是作为杂种的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