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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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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哈二将的父亲也是跟随齐俊南征北战的老人,自然是有一些防身的武艺传给二人的,打几个土匪是绰绰有余的!
  “小子,现在我不要钱了,要你们的命,受死吧!”
  刀疤脸举起手里的虎头大刀,就朝着齐峰劈头盖脸的砍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还是懂得!
  “哦,是吗,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齐峰之所以如此霸气,是因为他的护卫队已经加入战斗,那个展招手里的长枪已经出手,在刀疤脸快要靠近齐峰的一瞬间耍了一个枪花,直接就挡住了刀疤脸的攻势。
  刀疤脸这次是知道踢到铁板了,眼前这个人绝不是什么善茬,看他的眼神,他绝对是杀过人!
  “兄弟,那条道上的,划下道来!”
  “北冥枪法,展招!”
  “什么!”
  刀疤脸大惊失色,因为突然间,他想到了江湖上已经销声匿迹的快枪小英雄!
  但他已经来不及多想,因为展招的长枪已经直直的刺向他的面门。来不及躲闪,刀疤脸只能提刀格挡。
  只听“当啷一声”
  长枪被打偏了一寸,枪尖从刀疤脸的面颊擦了过去,只差那么一点点,他的脸就被开瓢了!
  “他奶奶的熊,真是晦气!”
  刀疤脸一个闪身,立刻和展招拉开了一段距离。
  一寸长一寸强,刀疤脸是老江湖了,肯定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开始寻找展招的破绽。
  展招长枪紧紧握住,随时都可能出手。
  齐峰看两人打斗都入了迷,从前他就迷恋武侠小说,想象着那种快意恩仇,打打杀杀,没想到今天能亲眼所见,也是一大幸事了!
  齐峰光顾着两人打架了,没顾上其他的土匪朝他杀了过来。
  虽然护卫们都是百战老兵,但是双拳难敌四手,土匪有四十多人,自己这里才十人,虽然杀死了几个土匪,但完全挡不住,被十几个土匪突破了进来。
  “少爷小心!”
  正聚精会神的齐峰被马旱一下推开。
  王潮立刻就配合马旱,手起刀落,人头落地,将冲过来的一个土匪直接斩杀。
  齐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是在看电视,这特喵的是在战场!
  于是齐峰也不再观看展招和刀疤脸的打斗,带着王潮和马旱一起加入战斗。
  “年轻人不讲武德,竟然搞偷袭,给我狠狠地打!”
  齐峰怒了,竟然敢偷袭自己,这群渣渣怕是活的不耐烦了!
  只见齐峰右手抬刀挡住一个土匪的攻击,然后对着那个土匪就是一脚,随后,手起刀落,直接将这名土匪斩杀。
  一瞬间,齐峰有些不适,但是一想到这群人作恶多端,死有余辜,于是心里就好受很多。压抑住内心想吐的冲动,继续投入战斗。
  王潮和马旱一看自己家的少爷都如此勇猛,这还说什么,自己两人完全不用怕,于是人就想狼入羊群一样,剩下的十个土匪被打的节节败退。
  “不要活的,一个不留!”
  齐峰开口了,王潮和马旱那就杀的更加有力了。
  “逃啊!那人不是人,是恶魔!”
  突然,一个土匪受不住这残酷的现实,丢下手里的武器,直接就转身逃跑。
  有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于是一个接着一个,众人无心恋战,只想着跑路。齐峰怎么可能让他们跑了,于是借助上坡的优势,冲的比土匪们快,那是一刀一个小朋友,很快十几个土匪就没有一个能动的了,全部都躺在地上。
  王潮和马旱纷纷上前补刀。
  “少爷,这是为了防止有活口,突然暴起伤人,也是为了他们能少一点痛苦死去。”
  齐峰点点头,战争就是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齐峰一回头,发现刀疤脸已经占据下风,很快就要输了,随意一声兵器入肉的声音,展招的长枪贯穿了刀疤脸的咽喉。
  噗噗!
  展招拔出长枪,鲜血顺着伤口从刀疤脸的脖子上,嘴里,鼻孔里流出来,还带着气泡。刀疤脸瞪大双眼,到死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在这个地方。
  刀疤脸一死,剩下的土匪也无心恋战,全部放下武器投降了。齐峰数了数,一共有十人。四十多个土匪只剩下十人,而自己这边只有两人受了一点轻伤,果然,土匪都是一些乌合之众啊!
  “打扫战场,掩埋尸体!”
  齐峰立刻下达命令,众人很快就行动起来。
  “少爷,这十个人怎么办?”
  一位士兵过来询问。
  “一个不留,难不成还留着过年啊!”
  齐峰来到展招身边。
  “你的身手果然不错!”
  展招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
  “多谢!”
  然后就转身离开,打开水壶,喝了一口水,安静的坐在马车旁边闭目养神了。
  驾着马车的可不是他,而是福尔康。
  此时的福尔康才从马车后面回来,刚才真是吓死自己了。虽然自己不怕死,但是留着有用之身才能为少爷效力不是。
  “少爷,您没事吧?”
  福尔康看着衣服有些脏的齐峰,关心的询问。
  “我没事,刚才你躲在后面的举动很好!毕竟你是福伯的儿子,肯定不会武功,躲起来不添麻烦!”
  “是是是,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的才能不在武艺,但我不是怕死,如果少爷有什么危险,我还是可以挺身而出的!”
  此地不宜久留,天色已经黑了,这里血腥味非常浓,荒郊野外的很容易遭受猛兽的袭击。
  清理好战场之后,众人便继续行军赶路了。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终于看到了曹县县城。
  “少爷,我们终于到了!”
  福尔康侧身对着后面的帘子轻声低语。
  齐峰听到后,掀开帘子,就看到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县城出现在他的眼前,城门处还有两名士兵,百姓进进出出的,看上去不是好多人,让人第一映像就是一个平凡的,无聊的小城。
  众人经过城门口停了下来,几名士兵进行检查。
  “你们是何人,为何身上都带着血?”
  福尔康立刻就开口了。
  “这里面坐着的可是新上任的县令,我们昨天在野外遭受了一股土匪抢劫,土匪被我们全部杀掉,这才弄得一身血!”
  守城的士兵一听,是新来的县令,都恭敬起来。
  “不知县令可有官印和文书?”
  这士兵也是例行公事。
  齐峰只想赶紧进去,然后好好吃一顿,随手将官印和文书扔出马车。
  士兵一脸尴尬,立刻将官印和文书捡起来,这个文书他不认识,但是这个官印他认识。于是假模假样的看了看文书,然后连同官印一起还给了齐峰。
  “是新来的县令大人,放人!”。
  士兵对着门口的几人喊了一嗓子。
  大门处的拒马被抬走,众人这才缓缓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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