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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待价而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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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数日,清溪畔的庄园中,都是士卒出操的吼叫声,偶尔还有田七骂娘的声音。
  
  ....
  
  时间已经快到七月了。
  
  天气愈发酷热起来了。
  
  即便是在清溪畔的庄园中,也热得像个蒸笼似的。
  
  小鸟不知躲匿到什么地方去了;草木都垂头丧气,像是奄奄等毙;只有那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出破碎的高叫;真是破锣碎鼓在替烈日呐喊助威!
  
  “知了知了~”
  
  蝉鸣之声不绝于耳。
  
  “好热啊~”
  
  袭香衣着单薄,但在校场中,这衣服还是被汗水浸透了,若非是离那些丘八离得远,怕是那些血气方刚的少年郎的注意力都不在那训练上,而在袭香身上了。
  
  这丰腴身姿,加上汗湿衣衫,更将身形勾勒出来了。
  
  不过对于赵越来说...这都不算是什么诱惑。
  
  实在是他见得太多了,莫说是湿衣的袭香,便是剥光光的袭香,赵越都看过无数次了。
  
  以至于她哪里肥,哪里瘦,哪里手感最好,哪里长了颗美人痣,赵越都是心知肚明的。
  
  唉~
  
  没办法,世家子弟的生活是这样的。
  
  “少帅,这是门房送来的拜帖,听说是乌衣巷琅琊王氏那边送来的。”
  
  “哦?”
  
  赵越心中略微诧异。
  
  “琅琊王氏?”
  
  天水赵氏与琅琊王氏根本没有交际,在他要尚公主的关键时刻,琅琊王氏送拜帖过来了?
  
  恐怕...
  
  有人想要搞鬼罢?
  
  对于这朝中争斗的事情,赵越心中虽然是不屑,但并不讨厌参与其中。
  
  甚至于...
  
  他挺喜欢参与其中的。
  
  两虎相争,花草树木确实是容易被误伤,但若你是一块又丑又硬,有棱有角的石头呢?
  
  两只老虎都不敢拍你,甚至想要用你来砸对方。
  
  在这个时候...
  
  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便可以从中获得最大的利益了。
  
  赵越将琅琊王氏的拜帖拿到手中,仔细端详起来。
  
  “还真是拜帖。”
  
  这封拜帖,并没有其他有用的信息,内容只有一个,邀请赵越娶乌衣巷琅琊王氏府邸,参加一个游宴。
  
  “琅琊王氏也是尚公主的八家士族之一,此番邀我去乌衣巷,莫非是劝我放弃?”
  
  赵越眉头微皱,他将这拜帖重新递到赵忠手上。
  
  “将拜帖誊抄两份,一份送与李参军,另外一份送到青石巷去。”
  
  将拜帖送一份给李霞,自然是让李霞参谋参谋,而且李霞手中掌控着天水赵氏在建康的眼睛,借助这些眼睛,赵越能够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
  
  将一份送至青石巷颍川庾氏府邸,自然是要待价而沽了。
  
  你看,琅琊王氏开始拉拢我了,你动作要快点,不然我跟人家琅琊王氏去了。
  
  让庾亮紧张紧张,并无坏处。
  
  当然...
  
  这原帖赵越是留在手上的。
  
  若庾亮无动于衷,这乌衣巷,也不是去不得。
  
  没办法,被人有所求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诺。”
  
  赵忠皮肤黝黑,身型壮硕起来,也渐渐褪去了之前柔媚的模样。
  
  之前的赵忠,当真是一个极品侍寝书童。
  
  现在...
  
  跟着赵越练武,已经逐渐变成一个男人了。
  
  恐怕,这也是赵忠能够成为赵越贴身书童的原因。
  
  足够机灵!
  
  他知道自己的价值是什么,知道赵越想要的帮手是什么。
  
  若赵忠还像之前一般,赵越还真有可能换一个更有能力的仆人做贴身侍卫、书童。
  
  之前在钟山庄园带回来的二狗子,根正苗红的赵荀元从老人之子,很明显适合这个位置。
  
  想必...
  
  赵忠也是感受到压力了,才做出了改变。
  
  “哈哈哈。”
  
  赵忠方才离去,田七哈哈大笑便走过来了。
  
  他满身是汗,不过脸上倒是非常开心。
  
  训练士卒,训练一群雏鸟,对于田七来说,绝对算是一件乐事。
  
  “麟哥儿,看了这几日,可看出我练兵的门道了?”
  
  这几日,赵越一直在观察,也一直在学习,对于田七的练兵之道,他也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了。
  
  “看出了些许。”
  
  “麟哥儿请说。”
  
  赵越起身,说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几日我全程跟随田叔练兵,田叔要速成练兵,所做只有三件事,一个是武器操练,第二个是耳目训练,第三个则是队列阵法。”
  
  “不错。”
  
  田七重重点头,说道:“我的练兵之法,也是大帅教的,你觉得如何?”
  
  “军事训练是军队生成和提高战斗力的根本途径,而武器操练更是一种必须的技能,只有掌握好对武器的使用,才有可能在作战中击败敌人。”
  
  赵越起身,走到身边放置武器的支架,说道:“田叔教授他们弓箭、刀的用法,为的便是速成,在短时间形成战斗力,只是...在战场中,一寸长一寸强,枪术似乎更容易速成一些,为何不教授枪术?”
  
  田七面色郑重,在教授赵越知识的时候,他很少嘻嘻哈哈的,而是变换出严肃认真的面容出来。
  
  “弓箭可远距离袭杀敌人,乃百兵之首,而练弓箭一方面可以提高远距离射击敌人的准确度,另一方面则可以提高士兵的臂力,更可以筛选出弓兵,枪兵,刀兵。”
  
  军中兵种,也得看天赋的。
  
  譬如弓箭手,这还真吃天赋的,没有一定的天赋,成不了弓箭手。
  
  毕竟双手无力,连弓弦都拉不开,又哪里射得出去?
  
  “刀,十八般兵器之一,又为九短之首。在刀的各种类之中,环首刀是最具有杀伤力,他们之前也常有练习,故此有底子在,速成很能见成效,况环首刀也是骑兵作战的主要武器,士兵训练刀的使用,很容易提高自身作战能力以及身手的敏捷程度。”
  
  “至于长枪...要练出能够在战场冲杀的长枪营,短时间恐是难成效的。”
  
  赵越轻轻点头,他观察了几日,那些方才招入的新兵蛋子,在被集训了几日后,居然颇有些成效了。
  
  可见田七的练兵之法是真有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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