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赵存义趴在破旧的帐篷堆里,还捂着隐隐作痛的下面。他妈的这几个小子下手还真黑。幸亏这身肉还比较结实,咋能往蛋上踢呢?他不知道躺在这里几个小时了,环顾四周,这里是一个喷泉花坛的边缘,看着水里憔悴的自己,他又控制不住,每次想起他那可怜的小女儿还在医院里等着钱救命他就眼泪吧啦吧啦的往下掉。
坐车从贵州来到舟山,几天没打理,嘴边的小胡子也留成了两撇。夜间睡不好,他看起来比刚出来时更加有沧桑感。他肩膀又圆又宽,抖了抖腰上的“游泳圈”。唉,时间都去哪了?
摸着左边脸上淡淡的伤疤他陷入了沉思,他总是喜欢回想过去的事情,小时候的事情。
他在贵州的一个小山村里长大,后来进了城乡结合部,那是一个充满朴实气息的山里小镇,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中学老师,母亲则是一个送牛奶的奶工。他们相处并不和睦,经常吵架。他的父亲热衷于教育,常常带着学生补课到深夜,他不愿意承认他这个儿子,因为他这个初中辍学进入工厂打工的失败者对于他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讽刺。
他的母亲是极为美丽的女人,因为社会成分不纯最后才嫁给“根正苗红”的父亲。他的父亲非常忙碌,她的母亲倒是每天白天送完牛奶后无所事事,下午会在一个农场里和很多陌生的叔叔们一起打牌喝酒,却也没饿到过他。不过那时候的他还是打心底里讨厌这些烟鬼酒鬼。
母亲行为不端,父亲也不曾在意。
流言蜚语在那个质朴的年代里没少让他吃苦头,风言风语从没放过他,他受到更多的是心灵上的折磨。有人说他是个野种,他气的打折了对方的鼻梁。于是他又多了个外号:“暴力的野种”。
他恨他父亲的不作为,他父亲恨他的不成器。全无交流的日子里除了吃饭之外,父子基本没有交集。他发誓长大之后绝对不能像父亲一样成为一个老学究。他在酒馆里认了干爹,那人是一个社会闲散人员,但是在他眼中,干爹比他亲爹更加酷更加有人格魅力,因为他母亲也这样认为。
18岁那年,他干爹变成了他后爸,他经常跟着后爸一起出去“长见识”,挨家挨户的去收保护费,他逐渐变得暴力,抽烟酗酒的恶行伴随着他。但是他非常高兴,终于没人敢再叫他野种了,他的后爸会让那些人付出代价,从此之后他有了靠山。
好景不长。
那天,他后爸被人打断了腿,没人愿意帮助他们,她母亲微薄的工资养活不了这一家人,最后又改嫁到别的城镇去了,只留下他后爸和他。无边无际的黑暗,这时他才发现他除了会打人收保护费外什么都不会,他也曾想过去香港或者澳门去讨讨生活,于是他染了发,烫了头,后来又有了纹身。他抽烟喝酒,打劫学校里的书呆子们。奇怪的是,他越是这样就越有女学生向他投怀送抱和他交往。他特别喜欢勾引他生父班级里的优秀女学生。他干爹出事之后他再也没去看过,他自己也有上顿没下顿的活着,吃不上饭的时候还要靠女学生掏钱出来救济他。为了气他生父,他每次交往的女朋友都会被他羞辱玩弄之后再抛弃,他渐渐发现自己擅长这个,并且乐此不疲。
再艰难的日子里他也不曾放弃一夜暴富的梦想,再吃不上饭他也会日复一日的购买着彩票双色球。他上学的时候数学很好,头脑非常灵活,他喜欢研究概率学,这使他也赚到过不少烟钱。
不出两年他也成了这一带有名的混混,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了他,他第一眼看到他时确实是厌恶的,因为这个老头少了一只手,他说这是爆炸后不小心波及到的。
他给他讲了一个传说故事,说:“汉朝的时候中原王朝有一位叫唐蒙的将军,出征夜郎国和南越国,缴获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和翡翠美玉。在途经赤水附近遇到了雨季的来临,道路变得十分泥泞,运送财物的马车因此再也无法前进。这批中原的运宝队伍,只得把大部分财物藏于一座形如金元宝般金光闪闪的山中,而只带了少量珍贵物品回长安复命去了。据说,后来朝廷曾再派士兵来取那些没有被带走的财宝,结果在赤水的茫茫群山中再也找不到那座金光闪闪的金元宝山了。朝廷派来的士兵无法复命,只得隐身于赤水附近。赤水就是现今穿梭在川滇黔交界处群山中的赤水河。这个流传了两千年的金元宝山宝藏的故事,据说也是出自那些取宝士兵的后代。
他知道要找到所谓“宝藏”,就得找到那座形如金元宝般闪闪发光的山。十几年来,他在赤水河野外徒步的时候,总是喜欢攀登高大的山峰,俯望那片云南、贵州、四川交界处的巍峨群山。一次在贵州省遵义市下辖的赤水市的高山之巅,他终于得以望见这座金光闪闪的金元宝山。
也许是出于幸运和巧合,他那天所站的位置望向的那座山峰形如锥体,直插云天,与四周的山体正好构成了一个完美的“马蹄形金锭”,也许这就是传说中藏有汉代宝藏的金元宝山。贵州赤水地形地貌复杂,处于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境内有1300多平方公里全国面积最大、发育最壮观典型的丹霞地貌。虽然说现在赤水市是贵州北线的著名风景地,也开发了许多各式各样的景区接待大量游客,但是跟赤水市未开发的广阔原始林区相比,开发面积所占极小。
贵州赤水市境内有许多巨大的丹霞锥形山,它们藏于赤水密林深处,至今人迹罕至。即使你能够到达那里,在深邃山谷里也根本看不清楚那些山完整的模样。更何况这里森林茂盛,时常云雾缭绕。只有在那些难得的阳光明媚的季节里,在对的地理坐标位置上,才能够幸运的看到“金元宝山”。现在“金元宝山”现在已经被他找到,本来是万万不会告诉别人的,但是拜他这条该死的胳膊所赐,他甩了甩没有手的胳膊说:“你要同我一去探秘传说中两千年前唐蒙将军的宝藏吗?”
他心动了。
他心底里的声音一天比一天强烈,他觉得他一直都只是欠一个机会,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他是天生的宝藏猎人!端盘子洗碗?修剪草地?搬砖砌瓦?洗剪吹弄头发?绝不!
于是他们两个人进入荒山野岭,开始挖掘。腰酸背痛好几天,他们成功在山涧的河水里筛出了金沙,结果令人兴奋但实际速度并不快,他右手有伤,那是跟他干爹收保护费时留下的后遗症,阴天下雨总酸痛酸痛的使不上力气,慢慢的小老头渐渐暴露了他的本性,尖酸刻薄,自私自利又满嘴脏话,经常侮辱他。在他成为混混之后已经很久没人骂过他了,不过为了金子他全都能忍耐。
唯一让他感到不安的是,每次进城采购小老头都不带着他,只留他一人在深山老林里继续挖掘过滤,也不许他喝酒,想想有大半年没回到城里了。半年来杳无音信,也不会有人找他,于是他开始幻想那些恐怖电影里的情节。他之所以不带他出去,不让他进城,是因为他害怕他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这里金矿确实有,但每天产出的量少的可怜。小老头全部都装在一个小箱子里,重点是他没有钥匙。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打工的苦力,他问:“我们为什么不进山里去看看?或者去更高的地方探险?”
每次他有这种想法,小老头都会狠狠的训斥他。
似乎他是某一流派的传人,他的能力只在于观星看山,进入到哪里挖掘开采不是他的强项。他怀疑金子经过长年累月的山泉冲击摩擦已经变成了金沙,三年下来了,两人都始终抱着希望,认为也许再多挖掘几个坑道或者再挖深一点,就能接触到纯金的凹坑或者是汉代的宝藏。如果真的采集到了,按道理讲,他可以获得三分之一的报酬。
他们挖掘的坑道越来越深,终于他发现了一个不小的金杯,这一天也是两人彻底决裂的一天,老头将金杯据为己有并且要他继续干活,哪怕他多看一眼也不行。他开始相信自己心里的担忧,老头不会把黄金分给他,这个老骗子他不会信守承诺!他每次进城之后箱子里的金子就会变少!他准备欺骗他的体力!欺骗的他的青春!欺骗他的血汗钱!
晚上他看到老头在用单臂磨刀,“呲咔呲咔”的声音加上长期的思想折磨下他受不了了。他心里喊着:“他要杀我了,他要动手了,这个老混蛋!”
他想起了宁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曹操,疑杀吕伯奢。但是这老头跟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这老头经常说自己多么的心狠手辣,他还有一个在监狱里服刑的杀人犯哥哥,暴力倾向是在家族血脉中流传的东西,他也不例外!他的手就是在爆炸中炸伤的,正经人谁能接触到炸弹?现在这个情况即使是他亲爹,他也下得去手!就这样他悄悄走到老头身后,用手里的铁锹一下就把他开了瓢。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别怪我。那一刻他快乐的直哆嗦。
他把老头埋在了几百个坑洞里的一个,他自己也记不清了。接下来的几天他填平了所有的坑洞,唯独留下了最大的坑洞没有掩埋,那个得到金杯的坑洞。这下子没人能阻止他观赏这件汉代的艺术品了,虽然他最后掘地三尺也没发现其他的物件,但是这一箱子金沙和这个金杯就足以他快活一生!
他把汽车开到山口,推进了一个高悬的山谷里,又过了几天的野营生活之后才会到镇上。三年时间他变了一个人,不断的挖掘和淘金让他锻炼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他脑子本来就很聪明,算数又好,他低调又稳重,嘴巴牢从不在人前露富也不提起金子的事情。
重点是已经没人记得那个一身痞气的坏小子,现在只有诚实可靠的赵存义。他的继父死了,不得不说他对他还不错,至少两个人对得上脾气。他每个星期都捐钱去养老院给那些无人赡养的老人家带去慰问品,镇上的居民委员会经常给予他嘉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好小伙,没人再说他曾经的那些故事,老师们常用周处浪子回头的故事来形容他的慈善之举,唯独他亲爹依旧看不上他。
他在一家KTV里面当保安,后来又当了领班,他的老板是个大他三岁的女人,她还有一个相貌平平但看起来很乖的害羞女儿,他们一起生活了很久,慢慢坠入爱河。那之后他们很快接了婚,他成了KTV的老板。
生意不好的时候,他经常拿出一些金豆子来给自己的妻女,岁月如白驹过隙,两年时间他也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可惜这孩子并不健康,五岁那年她患上了白血病,两年间手里的金豆子很快都换完了,他的金杯却迟迟不敢出手,他害怕会引发当年那个案子的死灰复燃,他不知道警察有没有找到老头的尸体,也不知道老头有没有亲人,会不会来寻找,他是否已经被通缉却不自知?结痂的伤口就不要再去揭开了,万一再次流血,那结果是他不能承担的。走投无路的时候,该死的金杯居然在他醉酒时搞丢了,他不知道去哪里找,但他知道一定不能报警。他不顾妻子和岳父的感受,坚持变卖了Ktv产业,他妻子气的带着女儿离开了他。钱不多了,他甚至付不起下个星期的医药费。
狼人杀游戏?他为了钱才来到这个岛上,他知道自己需要钱。
“救救我的女儿”。
他呢喃着跪在地上,捧了一把水猛地洗了洗脸,歇息了几个小时,身上酸痛的感觉袭满全身,下面坠痛的感觉依旧。这些浑小子和当年的自己没什么两样,下手真黑呀。
如果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得不到的话,我倒不介意历史重演,他越看这里越眼熟然后点燃了一支烟。
“这里跟贵州的老树林子好像啊。”
他恨透了自己的母亲,她浪荡又开放,抛弃了自己和亲生父亲后又抛弃了自己和继父。他也痛恨自己的妻子抛弃了他和女儿,现在又出现这么一个嘴贱的上海女人,她居高临下,她的眼神里看不起他这个农村里出来的贫苦人,他拿出从帐篷里搜到的牌握紧了拳头,“妈的,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