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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中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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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在楼前小站了这么一会,一群莺莺燕燕便簇拥了上来。
  “小舍人一表人才,看起来却有些面生,可是头次光临啊?”这女子似乎年纪大了点,不过风韵十足。
  “这俏模样,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快来让姐姐好生疼爱一番,姐姐今日不但免收花金,还保准给你封个大红包。”这一位,说完还轻咬朱唇,目含春情,似乎人间处处可作床。
  “呸,好你个不要脸的骚狐狸,小舍人一身富贵之气,像是缺你那三瓜两枣的人么?舍人还是随奴家来吧,奴家比她可体贴温柔多了,而且还胸襟宽广。”
  这一位,肤若凝脂,有些许微胖,伴着糯糯的话语,那身前的地动山摇证明她所言不虚。
  其他女子也纷纷卖弄着风情,嗲声娇语,婀娜娉婷,拼尽全力展现自己最诱人的一面,以求得到客人的青睐。
  ‘这企业文化很到位嘛,让人忍不住就有种坦诚相待的冲动,谁能拒绝对美好的向往呢?’林彻忍不住心中点赞。
  就在主从三人差点沦陷在波涛中时,一个老鸨急忙从大门中出来,“哎哟喂,你们这些小妖精,一个个都没有眼力见,这可是忽辛公子的贵客,且都散开。”
  在老鸨不停扒拉下,这些美娇娘们才不情不愿的走到了一边,眼神却依然灼热地看着林彻,恨不得一口把他吞了似的。
  林彻不由打了个寒颤,‘娘咧,唐僧进盘丝洞的时候,怕是也就这阵仗了吧……’
  “哈哈,贤弟可算是来了,愚兄可是望穿秋水啊。”
  忽辛那标志性的腔调才响起,人就已经到了林彻跟前,热情地执起林彻的手,“快随愚兄来,你我一见如故,今日正该好好叙谈一番。”
  被个大男人抓着手,鸡皮疙瘩冒了一身,林彻便借着施礼,不着痕迹的把手抽了回来,“庆拜见兄长,这厢有礼了。”
  “诶!何必如此多礼。”忽辛拉长着音调嗔怪道,“你我之间何必如此生分,哈哈,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进去再说。”
  随着忽辛进楼,来到一间富丽堂皇的雅间,才知道另外还有几个客人,他们听到动静正纷纷起身相迎。
  林彻的目光瞬间就锁定了其中一个熟悉的面孔,心头不禁打个突,‘卧槽,这家伙怎么在这,大意了!’
  这人正是蒲崇谟,看到林彻,他也是满脸惊讶,一时愣在那里有些不敢置信。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林彻便大步上前,惊喜道,“哎呀,这不是蒲兄么,许久未有音讯,没想到却在这异国他乡重逢,让西门庆喜难自禁,诗云酒逢知己千杯少,蒲兄今日可得不醉不归啊,哈哈哈。”
  蒲崇谟还有些懵,却还是听出了林彻话语中略微加重的‘西门庆’三字,另外那个酒逢知己自然也是在提醒自己,不由心思一转,“嘿嘿,我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还真是西门兄弟,这千里之外相会,属实是缘分,今天这酒自然少不得多喝几杯!”
  虽然暂时还搞不清状况,不知道林彻为何会出现在中都,还得到忽辛的重视,竟然专门设宴招待,还把自己这些人找来作陪,不过蒲家还需要林家的美酒供应,不能冒然得罪林彻,蒲崇谟只好做出配合先。
  “咦,你二人认识?”忽辛大奇,随后又一拍脑门,“嗐!瞧我这脑子,你们都是南方来的,又都是大商贾,彼此熟识也是正常,怪我!之前没有想到这点,不然问上一句,也就不必辗转找人引荐了。”
  “哈哈,我与蒲兄乃是老相识了,蒲家可是我们南方的第一海商,寒家有不少地方需要仰仗蒲家呢。”林彻打着哈哈,语带双关。
  “庆弟言重了,你我两家互相扶持,合作共赢嘛。”蒲崇谟表示收到,心中却想着,‘难道这小子也打算投靠蒙古?呵,也是个机灵鬼!’
  忽辛脸上的笑意更甚几分,“如此甚好,甚好,这样一来,今后合作之事将更加顺遂,哈哈,那我就先给西门兄弟介绍另外几位朋友吧。”
  “有劳兄长了。”林彻点头。
  “这位是西蒙·科恩,来自极西的欧罗巴,五年前带着商队,历时两年跋涉到了这里,哈哈,西门,西蒙,倒也是一种缘分,日后你两可以多多亲近。”
  忽辛首先介绍的是一个大胡子,三十余岁的样子,头戴蓝色无沿帽,身穿白色长袍,满脸的风霜之色也掩盖不了他眼中的精明和坚定,向林彻伸出右手,“很高兴认识你,英俊睿智的西门兄弟。”
  汉话居然说得还不错,果然这年头的商人都是聪明过人,林彻初步猜想,这应该是个犹太人,在华夏被称之为一赐乐业人,也就是以色列的另一种音译。
  林彻很自然的伸手与他相握,微笑着,“同样很高兴认识你,来自远方的科恩兄弟。”
  西蒙伸手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习惯,握手礼还只在欧洲流行,最初是表示手里没有武器或亲切的意思,他没想到林彻居然回应得很合适,不由有些惊讶,“西门兄弟真是见识不凡,居然懂得我们那里的礼节,还知道我的姓是科恩,而不是西蒙,哈哈,真是有意思。”
  “过奖过奖,你的汉话说得也很好。”林彻说完,便松开了手。
  忽辛接着又介绍另外一个,“这位名字比较长,叫他阿普杜拉就行,来自巴格达,家族也是世代经商。”
  这人看起来年纪比西蒙要大,是个典型的阿拉伯人,抱胸微微一鞠,“色俩目尔来伊库姆……粗次间面,庆多瓜照。”
  见到林彻一头雾水,忽辛解释道,“他来中土不久,汉话还说得不好,他说的是愿和平降临于你,也就是问好的意思,后面说的是汉话,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林彻闻言,揖手回礼,“你说得好啊,我们做商人的,都是和平爱好者,最期待的就是祥和平安,这样才能安稳的赚钱嘛,所谓和气生财就是此理。”
  随后忽辛用阿拉伯语把林彻的话翻译给阿普杜拉,他听完连连点头表示赞同,忽辛和西蒙脸上亦是深有同感的样子。
  唯有蒲崇谟难以察觉的撇了撇嘴,他才不会相信林彻的鬼话呢,爱好和平的人会杀人如切菜?会在尸山血海中面不改色?
  做完介绍,忽辛招呼众人入席,拍拍手掌,酒菜流水般传入,推杯换盏间开始谈天说地。
  从谈话间林彻了解到,原来这西蒙和阿普杜拉本身就是大商人,负责家族中的‘国际贸易’,常年行走于各国,来到蒙古后结识了忽辛。
  忽辛对经商有着浓厚的兴趣,或者干脆说,他对财富有着强烈的追求。
  阿合马曾经只是察必皇后的一名陪嫁奴隶,而忽辛作为他的长子,儿时过的也是苦日子。
  等阿合马展露出才华,被察必推荐给了忽必烈,开始走上仕途,这才苦尽甘来。
  但此时的阿合马初掌权力,并不敢大张旗鼓的以权谋私,所以只能用‘正当’的方法来致富。
  这时候的蒙古官员,甚至连正经的俸禄都没有,勒索百姓贪污中饱是他们日常经济来源,所以官商勾结根本就不算事,何况,阿合马作为理财官员,为了做出表率,他们家的买卖都是主动交税的。
  于是忽辛便负担起了这个责任,操持起了商业,四处寻找商机。
  但是阿合马在蒙古国的权力阶层中还只是个小角色,许多油水丰厚的产业早就被其他权势更高的王公贵族瓜分殆尽了。
  这样一来,忽辛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国际贸易’,投身到东西方交流的伟大事业中。
  因为他是色目人,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许多‘外商’便纷纷投入他的怀抱,在求得庇佑的同时,有人选择上贡,按时孝敬,比如高丽金家,也有人选择成为他家的‘子公司’,变成代理人,眼前这两个老外应该就是。
  当然,忽辛还是很厚道的,知道自己拿了大头,办起事来还是很积极的,找关系通关节,摆平麻烦,甚至主动寻找商机。
  在此时的‘国际贸易’中,最受西方世界欢迎的自然是丝绸和瓷器,但偏偏北方蒙古占领地区因为连年战乱,生产遭受了巨大的破坏,供应本国消费都有些艰难,很难提供足够高质量的商品用于外贸。
  因此只能依赖大宋生产的货物,这也是宋蒙之间走私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蒲家既可以供应大量优质的丝绸瓷器茶叶这些货物,另外还有举世无双的醇烈美酒,所以很容易就成为了忽辛的供货商。
  当香水和糖果出现后,忽辛很敏锐的预见到,这一定会成为新的畅销货,为他带来更多的暴利,自然要想方设法的争取了。
  只要林彻也成为他的供货商,那么一条完整的贸易链就成型了,日后忽辛自然是财源滚滚。
  阿合马的家乡是中亚地区的费纳喀忒,也就是后世的乌兹别克境内,丝绸之路便是从那里经过,那里的人历来便是东西方贸易的中间商,如今的忽辛,也算是变相的重拾祖业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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