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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1:
梦想总是美好的,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我认为,人生就是在认识到错误之后,慢慢改正慢慢适应。
我叫方俞飞,曾经的我情商约等于负无穷,表现木讷,呆板,收到的所谓表扬永远都是“这孩子真老实!”其中的潜台词就是“这孩子又傻又好欺负。”初中的时候被同班学习还不错的同学暴打,但因为并没有外伤,所以在告老师后,打我的那个同学受到的只是老师小小的批评,我记忆最清楚的一句话就是“你只会找软柿子捏!”,软柿子,呵呵我真的只是软柿子么…只是因为我看起来木讷憨厚老实对吧,老师和同学或许以为我只是心惊胆战的回家冲到妈妈怀里大哭并诉说着在学校有人欺负我的孩子吧。但其实是因为我把高尔夫球杆戳到了书包里准备带到学校阴死这个毫无理由只是因为无聊就来暴打我的混蛋,然而却让父母发现了高尔夫球杆。询问之后他们收起了高尔夫球杆并到学校找了老师。慢慢地父母可能也逐渐发现了我的“与众不同”,就有了给我送出国的打算,希望我在一个不同的环境中或许会变得不一样吧。之后就绞尽脑汁给我洗脑,告诉我国外是多么的好,不出国读书将来必然会后悔,而我真的是软硬不吃的熬到了17岁,中途因为复读耽误了一年的我比同龄人都要小一个年级,2008年BJ奥运会在我高二的暑期召开了。我作为一名场外志愿者被分派到了崇文区明城墙遗址公园站岗,其他一起执勤的都是别班的同学,我一个也不认识,他们都是有说有笑,只有我一人像是参加军训一样肃立在咨询岗亭的门口,就这样在那里杵了一天的我套着被汗水浸湿的衬衫回到了家中,而等待我的是一次奇妙的邂逅。
正文开始:
后面就让我成为本小说的上帝,用第三视角来继续写作吧。
回到家中,迎接方俞飞的是他的妈妈与一位陌生的阿姨。后来听方俞飞的妈妈讲,这位阿姨是去越南旅游时认识的,后来因为那位阿姨的女儿要去加拿大留学,而方俞飞的妈妈一直都想他出国留学,于是两人就愉快的聊了起来。阿姨一家是S市人,她的女儿叫钱晓雯,钱父很早就去世了,她们在BJ也没什么朋友,女儿要来BJ做留学体检,这一期间需要住在BJ二人便下榻到了方俞飞家。不经意间,方俞飞的一生就此改变了。
方俞飞走进屋来向客厅望去,坐在沙发上那亭亭玉立的少女便是钱晓雯了,那时的她梳着一头马尾辫,白皙的皮肤好像散发出了圣光一般照射到了方俞飞的内心深处,微微鼓起的卧蚕拖着她那大而长的眼睛,再加上她微微宽于常人的眼间距,使她那富有灵性的眼睛里在微笑的时候又透着一丝邪魅,不免让方俞飞多看了两眼,苹果肌上凸显出的一丢丢婴儿肥微笑起来可是真的会迷倒众生。
方俞飞的妈妈向钱晓雯介绍到,“来,晓雯,这是我家飞飞。”犹如圣光小魔女般的钱晓雯向他们这边走来,在走过方俞飞身边的时候,小声说了一句:“飞飞?哈哈,狒狒!”在家里,阿姨叫她小雯子,在方俞飞看来,她就像小蝴蝶一般在他的家中飞来飞去,而方俞飞却像跟屁虫一般在后面组队跟随。无论小蝴蝶到哪,后面都有一个组了队的跟屁虫。也是两家有意撮合,每天晚饭过后小蝴蝶和跟屁虫就会一同去社区的小公园散步,傻呆一样的跟屁虫方俞飞常常带小蝴蝶钱晓雯去一些只有跟屁虫才会觉得有意思的地方瞎逛,殊不知钱晓雯的鞋并不适合走在这样坎坷的小路上,钱晓雯就像折了翼的小蝴蝶一般磕磕绊绊的走在崎岖的小路上,当方俞飞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却微笑的回道:“没事~”就在那一刻,方俞飞内心的某处好像被什么触动了,一种前18年从未感受过的触动,爱意!就这样在方俞飞的心中发了芽。再往后就到了2008年的七夕,他吻了她的唇,她没有躲闪,但之后她便飞奔回了她的房间。方俞飞的双颊犹如被烈火炙烤着,然后方俞飞故作淡定的坐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为她、为那只灵巧的小蝴蝶写下了他人生中第一首情诗。如今的方俞飞只依稀记得她那时的表情十分开心,看到最后噗的一下笑了,笑的很甜美,笑的很含蓄。从此,这一刻永远的被铭记在了方俞飞的心扉之上。
《第一次》
第一次与你相识,
怦然心动。
第一次与你通幽寻小径,
浮想联翩。
第一次牵你的手,
小鹿乱撞。
可第一次吻你的唇,
却犹如烤猪,烧的面红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