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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孤独
这是有史以来,过的最好的一个夜晚!
当阳光照射在莎草地上,天赐重新睁开了眼,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外面的锅碗瓢盆收回来,将所有的雨水集中起来。
草屋有陆明他们留下的三个大塑料瓶,差不多能装5升的饮用水,不过,天赐没有急着将雨水装在里面,而是先起火烧水,他要将雨水煮沸再冷却下来之后再装进塑料瓶。
草屋是个不错的宿营地,给了天赐足够的时间去做这样。
另外,天赐也是清点了一下草屋的食物储备,风干的肉条还有十三根,以及十七个拳头大小的马铃薯。
天赐算了一下,按自己一天两根肉条三个马铃薯的食物配给消耗的话,还可以支撑上六天时间。
但事实上天赐并不准备在这里待上六天,三天两夜的宿营守则,他可是一点没忘,即便是有双头蚯蚓做守卫,这里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炉子上烧着水,天赐将牛皮纸一一收了下来,因为一直揣在怀里的关系,牛皮本并没有湿多少,这一夜的功夫也是干的差不多了。
用麻线重新装订之后,天赐就拿起那半根铅笔画了起来,先画的就是之前装在左侧衣兜的两种植物。
根据他们的形体和叶片形状以及自己服食之后身体所产生的反应,天赐起了“扁圆树”和“呕吐草”的名字。
至于右下衣兜的植物,因为尝起来有淡淡的甜味,所以天赐给起的名字里也带了一个“甜”字,叫“浅甜”。
天赐浅甜才画的一半,锅里的水就已经烧开了,将热水倒入盆碗中冷却,就又是重新煮起一锅。
一个时辰之后,天赐才是做起了早饭,锅里煮着肉粒外加十几片浅甜嫩叶,马铃薯则是放在了炉壁旁边烤了起来。
有肉有碳水,这样的早餐不可谓不丰盛!
画完浅甜之后,天赐就是完善起地图里莎草地的部分,他很专注于这项事业,以至于在无形驱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孤独。
但吃饱喝足之后,天赐就是意识到了这一点。
先前饥饿的时候,他以寻找食物和营地为目标,所以注意力没有被分散多少,一个人求生过程的孤独感就会变相的被削减下来,但现在,食物充足,能忙的事情也已经做完了,一旦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这种孤独感就会被无限放大。
饥饿与孤独,是一个人在生存中所遇到的仅次于怪物的两大威胁!
具体的说,即便你拥有极好的藏匿方式,能躲过任何怪物,但没有食物补充,你就会被活活饿死;有绝对安全的保障,有充足的食物,一个人的孤独感也可以把你逼到发疯。
以往在地堡,虽然是一个人住,但白天的时候天赐有王渊拌嘴,小北辰问个不停;晚上又有父母的陪伴,所以天赐对于孤独的概念是很薄弱的。
但好在,天赐在这里不会待太久,所以这种孤独感,暂时对他构不成什么实质性的危害,而且,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安全保障,天赐将大部分的时间花在了制作护具上。
护具材料嘛,就是锅碗瓢盆了,没有铸造炉,天赐就用敲击的方式将铝制的碗盆砸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两天时间,天赐打造了一个能够覆盖左半边胸腔的护甲,以及两个贴合度很高的护臂。
第三天早上,吃了水煮马铃薯加肉粒的早餐之后,天赐就是收拾好行囊上路了,从莎草地的另一边,也就是从当时小金角鼠逃跑的方向,向着临山谷进发。
这些天,天赐一直在留心那只金角鼠,但现在为止,都没有见到过它的足迹以及听到叫声,这也就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天赐推测那只大金角鼠已经离开的依据。
天赐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寻找小金角鼠的尸骨,然后将它安葬,也算是还了救命之恩吧。
食物方面,还剩下七根肉条和十一块马铃薯,天赐在吃完早餐之后,又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将所有的马铃薯都煮熟了,然后在外面涂上了一层碳灰,等完全冷却之后,装进了锅里。
这么做,一方面是天赐要节约用水;另一方面是天赐为了避免在不能生火的情况吃生的马铃薯。
又花了十多分钟,在身上和衣服上涂满碳灰之后,天赐背着锅,拿着刀,拄着木矛,离开了草屋。
碳灰是草屋里,唯一能有效掩盖气味的东西!
沿着那个方向没走多久,天赐就是看到了一连串巨大的三趾脚印,非常笔直,宛如两条并行的直线。
“这脚印比小金角鼠大了足足一倍,应该是那只大金角鼠的,这么说的,只要顺着这脚印反向走就可以找到小金角鼠的尸体。”
按图索骥,天赐顺着脚印继续往前走去。
按照地图上的比例,天赐估计,大概是四天的脚程,就能到达临山谷,这也就是说,小金角鼠的尸体,最多四天他就可以见到。
然而,事实教给了天赐一个道理:理论只有在实践中得到印证,才能真正成立!
沿着这一串脚印,天赐一直来到了临山谷,半截钢矛和连发弩都找到了,但小金角鼠,别说尸体了,就是一根纤毛都没有找到。
“不应该啊,我方向没出错,一路跟着脚印过来的,不可能找不到小金角鼠的尸体才对,再者,就算小金角鼠的尸体被其他怪物发现,以它那庞大的体型,也该留点残渣吧!”
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出乎天赐预料的,在心里他又将所有的线索都梳理了一遍,然后,他发现自己漏掉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关键点。
当时他离开临山谷的时候,是听到了小金角鼠的惨叫声,这也就说明当时是发生过打斗的,然而这一路过来,除了那串大脚印以外,天赐根本没有看到任何的打斗痕迹。
“有惨叫声却没有打斗痕迹,而且只有大金角鼠的脚印,这有点解释不通啊!”
天赐有些疑惑,突然间,他眼前一亮,跑到了最近的大脚印前,然后直接跳了下去,差不多有个一分钟吧,这脚印坑里响起了天赐低沉的笑声。
天赐蹲在脚印坑里,手摸着地面,他也是刚刚想到了某个可能性,跳下来之后才是发现在这地面上是有着一道轮廓线,因为被雨水浸泡过,所以不仔细看是发现不了的。
天赐将这个轮廓线用刀尖画的更明显一些,一个小一号的三趾脚轮廓就显现出来了。
这一刻,天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找不到小金角鼠的尸体,因为它根本就没有死!
当时,他听到的叫声,先入为主的以为是小金角鼠被大金角鼠抓住时发出的惨叫声,事实上,恰恰相反,那应该是小金角鼠挑衅大金角鼠的声音。
这一点,从这重合的脚印上就可以判断出来了。
想象一下,小金角鼠在前面跑,还回头挑衅一下大金角鼠,大金角鼠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那个时候它一定是很迫切的想抓住小金角鼠,所以,它不会搞什么迂回绕弯,而是紧盯着小金角鼠一直追上去。
这也就是为什么小金角鼠跟大金角鼠的脚印会重合的原因所在!
至于为什么重合度会这么高,天赐还没有想明白。
“看来,我欠你的这份救命之恩,是一时半会还不了了。”
看着来时的脚印路,天赐苦笑的摇了摇头。
“也罢,接下来的路,就顺着你踩出来的这条路走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遇到了,我也好还了你的这份救命之恩。”
吃了颗马铃薯,喝上两口水,天赐就又是出发了。
其实,天赐选择这条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还了这份救命之恩之后,他就会跟小金角鼠以死相搏,地堡所有人的仇,他必须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