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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的天空,纯净的令人心悸。太阳温吞吞的,不急不躁。这日周围裹着并不刺目的白晕,将人照的仿佛泡温泉一样,暖洋洋,十分美好。
金黄色的麦浪,在太阳的映衬下闪着金光,从极目处矮矮的青山滚动过来,竟让人以为自己身处金色海洋的边缘。
在麦浪包裹的中央,金海里有一小块灰灰的方块,定睛看去,那竟然是一个寂静温和的小村庄。村庄里,不时有几户人家的烟囱升起。青幽幽的烟。喂马砍柴,养鸡种菜,人们穿着粗布衣,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做着各自认为有价值的事情。
风拂过麦浪,吹来收获的气息。假如可以,有多少人愿意在这小村庄里安安静静过一辈子啊!
在村庄中央的一个青石广场上,一个身着古装,头上扎着发髻的男子正在演练刀法。他的脸棱角分明,线条清晰。目光专注,看着刀背顶端。风撩起他的长发,露出了额头的一块疤痕。
他身形线条流畅,极其完美。两只手端着那乌黑色的长刀,眼睛里闪烁着冷寂的光芒。
一滴汗,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慢慢聚到下巴上。
“嘀嗒!”汗滴落到了青石板上,溅射开来,如同一朵晶莹剔透的花朵。
男子在水花四溅的一刹那,男子忽然动了起来。他赤脚持刀向前冲刺,刀与空气摩擦,发出“嗤嗤”的声音。
“喝!”
一声闷闷的声音从他的喉咙里发出,男子的身影忽然幻化成了无数个。又或者是他速度过快,超过了目力反应的程度,产生了停滞般的连续画面。
男子的刀如同诸神挽花似的,在他身体周围不断绽放,刀光锋利而又恐怖,甚至空气都被他切割开来。
有时,他的刀也落到了青石板上,竟然斩出一道道深刻的刀痕。那些粉碎的十分被刀风带起,在他身体周围飞扬罩笼,那些粉末也宛如流光,若是旁人沾到身上,必然会带出一滴滴血渍。
男子终于停了下来,所有幻影回归一处,凝成了他的形体。他稳稳端着刀,看着一片狼藉的广场,并不满意的把刀插回了刀鞘。
“呼——”他喘了口气,拿起广场边缘的一个竹制水壶,含了一口,等到口中湿润起来时,才咽了下去。
他正要走出广场,回到自己家去吃午饭。天边却有一道流光朝他飞了过来。男子皱了皱眉,右手放在刀把上,左手一晃,两根手指瞬间便夹住了那光。
那是一张纸,上面写着几个蝇头小字,男子看了看,上面写着:
“报恩,初日,年末。”
男子叹了口气,纸张就消失在了他的两指之间。他看了看远处金黄色的麦浪,心中平和宁静,没有生出一丝波澜。只不过,他有些不满那些窥探他隐居处的人。那样,他会很疯狂。
男子穿上草鞋,出了青石广场,当他的脚迈出广场边缘时,青石板上的刀痕被风一吹全都消失不见。就仿佛那些只是刀光演化出的痕迹,并未真正留下实体。
“回来了。”一身灰衣,面容白净,眼睛水汪汪极其纯洁的妻子走到他身前,递上了手中刚刚洗净的毛巾。
男子接过来,擦干脸上干掉的汗渍。他往前一步,靠在了女人身上,说道:“我爱你。”
妻子有些诧异,问道:“怎么了?”
男子没回答,双手搂了上去,抱住妻子,似乎怕失去什么。
青天白日,阳光依旧温吞吞的。麦浪沙沙作响,闪烁着金光,如同大片大片黄金。
村口立着一块青石,上面有四个刀痕组成的字:
“黄金道场”
在一块尚未开垦的土地上,一个农夫打扮的大胡子也看了刚才那道光。他眼睛一亮,但又暗淡下去。
他朝手上吐了口唾沫,抹开后,握住倚在身边的锄头,一锄砍到地上,那土块就碎裂开,面粉一般四下散的均匀。
大胡子继续往前,一锄一锄砍在土地上,无论是土块,石头还是其他坚硬的东西,都会变成粉末,成为土地的一部分。
他脸上没有疲累,也没有不耐烦,只是认认真真耕耘着,享受着劳动的快乐。任何事情都不会打扰到他,仿佛锄头就是他手臂的一部分,那样如臂使指,轻松自如。
还有水井旁,一个人正朝着井里看去。井水清澈,没有任何杂质。他看着水中的自己,和蓝天白云,极有韵律的呼吸着。就仿佛水中有什么东西进到了他的身体里。人和井,井水和蓝天融为了一体,奇妙而又神异。
他也看到了井水中反射出的那道飞掠的光,呼吸一顿,但立马又恢复了原来。望井的男子手长脚长,皮肤很是水嫩,甚至井水照着他都会羞愧。
这一刻,道场里不知多少人看到了飞向男人的光,但他们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默默做着自己的事,只有偶尔散发出的恐怖气息,显露着这小小的村庄,并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普通安宁。
李戎吐出了一口带着点血色的黑气,感觉身体变得轻盈,呼吸顺畅,就连元气在体内运转也少了些生涩的感觉。他慢慢睁开了双眼,眼睛底血红色的光也收敛干净,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他心里有许多疑惑,但又无人可以问。
“我丹田气海里,怎么会有一个七彩绚烂的刀客,他是谁,怎么会进入我的气海?”
“不过若不是他,我恐怕会被三眼幽冥狼魔晶当中的残留意念控制,变成没有理智的兽人。”
“他那一刀是如此玄妙,我能感觉到在他出刀那一刻,狼就已经死了。只有它的生机暴露在刀客的刀锋前,等着刀毁灭生机,彻底让它消失死亡。”
李戎忽然想到了自己那本残破刀谱。关于第一招“破妄”的描述,也大概和李戎丹田气海里那位刀客模样身影为他演练的一般。只不过,李戎感觉刀客的刀意蕴含着宇宙星河,玄妙而又奇幻。
李戎用手比划了几下,发现自己只是模仿了剑招,没有任何意境。他懊恼的晃了晃头,始终找不到刚才的奇妙感觉。
“不想了,也不是一会儿就能搞明白的。我才练了多长时间的刀,能砍人就不错了,更不用说练这么高级的刀法了。”
他伸开腿,看着皮肤上的血痂和脏东西后,心里有些开心。
“吸收一枚魔晶,比筑基时的效果还好。竟然排出了那么多毒素。”
那只三眼幽冥狼几乎半只脚都踏入“D级”了,只要一个契机,就能进化成堪比黄阶境界武者的魔物。要不是李戎提前准备了“小手段”,改造了一柄魔能枪,恐怕他也会和其他队友一样,被三眼幽冥狼一爪抓死,或者被“血红射线”轰碎脑袋。
“任务积分和魔能币固然丰厚,但这个任务也太变态了,一不小心就会死在狼爪上。人类固然聪明,但身体却远远不如魔物。在同境界,人类根本就不可能和魔物单打独斗。”
李戎不再想了,他有些疲累。便去浴室洗净了身上的污浊,盘腿端坐在床上,打坐冥想起来。
因为很久不曾修复魔能枪了,李戎的识海并没有什么变化,一个浅蓝色的球体晶莹闪烁,在他的脑海里静静悬浮着。
这就是他自己摸索精神力修炼的方法,和学习修复术的最终成果。他得到的那本书,也只能支撑到他成为“中级中品”的修复师。
李戎如果想要再进一步,他要么得到精神力修炼的方法,又或者修复术更进一阶,成为“中级上品”的修复师。
他能感受到房间里的一切,甚至风吹起床帘的“沙沙”声,在他听来都如此响亮。床帘的运动轨迹,月光的样子,都在他脑海里清晰无比,形成一幅幅具象的画面。
李戎静静感受精神力散发开来的奇妙感觉,他呼吸平缓,不知不觉就由冥想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言。第二天,李戎几乎是被秋芸的敲门声吵醒的。
“砰!砰!砰!”
“李戎,你给我滚出来!”秋芸本来心情就不好,在李戎去做营救任务期间,鸿星的修复订单几乎就是由秋芸自己完成的。
她这个人喜静不喜动,在修复台前坐一小会儿就难受的不得了。要不然就凭她的天赋,早就成为一名中级修复师了。
秋芸喜欢格斗,喜欢实打实的肉搏。她留短发,穿运动服,经常去跆拳道馆和拳击俱乐部。直爽,嗓门大,比爷们还爷们,除了她最亲近的人能看出她心底里的柔弱,其他人都会以为这是个女汉子。
“李戎,你不应该给我解释解释我沙袋怎么了嘛?你对它干了什么,都粉碎了!”秋芸气哄哄的擂着李戎的门。
她早上到店里,见没什么事情,就让秋楠在前台看着。她上去自己的打拳的屋看看里面的东西还在不在。
没想到刚进门就看到两大袋子的沙子,和皮革的碎片。她稍微想了一下,就知道是李戎用她的练功房打拳了,不然别人也没那个实力。
她十分惊讶,不敢相信刚刚筑基的李戎能那么厉害。但只是惊讶了一下,脸色就沉了下去。
本姑娘打了四五年的沙袋,你不声不响就给我打烂了,咱们有那么熟吗,竟然都不给我说一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