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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被当成空气,余欢也很尴尬的好不?
咳咳,不过他俩说的话……过不了奈何桥,自己就没法投胎了?不会是要永生永世做个孤魂野鬼吧?
“呜呜呜~”我的命好苦。
“余欢”
“啊?”
“本君现在将你送往聚幽宝鼎,你在里面静思百年,百年之后再行投胎。”阎王一抬手,手里出现一个形体貌似埃菲尔塔铁塔之类的小东西,褐黄色,外表很是精致,上面还刻着闪闪反光的真龙天凤,也不像刻的,恍若浑然天成。
“不,我不要被囚禁百年……”
不等余欢说完,阎王就施法让余欢进去了。
这聚幽宝鼎可是不可多得的圣物,多少神想进去还进不了呢。
“死阎王,臭阎王……”
“哇!这里好大好漂亮啊!”刚刚还在咒骂阎王的余欢,一下被这里吸引住了。
她东瞧瞧,西看看,走到一个书架前的时候,不禁感叹道:“好多书啊!”
余欢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刚把书抽出来,一颗漂亮的珠子就从书架上滚了下来。
“咦,这怎么有颗珠子?”余欢弯腰把珠子拾起来,双手刚一碰到珠子,珠子就发出奇异的光。紧接着珠子上面就出现了许多画面,这是……是人间的画面,“这颗珠子真是个好东西啊!竟能看到人间的景象,这样在这里百年应该就不会那么无聊了吧?”
余欢小心翼翼的把珠子拿到卧室,将它放在桌子上。
又走到书架,拿回自己刚刚拿的那本《医圣》,回到卧室,边看边钻研,余欢越看越入迷,偶尔瞄两眼那神奇的珠子相当于看看外面的世界,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余欢已经精通医术了,什么炼丹炼药治病救人,统统不在话下,虽然还没实验过。
看完《医圣》并完全掌握书中的东西,余欢花了整整两年。其实这已经是逆天的速度了。其实,这已经是逆天的速度了。一般人没个几十年恐怕也不行,或许一辈子也不会。不得不说余欢是个千年难遇的天才。
这次余欢从书架中拿出《武》这本书,书中的内容更加精彩,什么剑术毒术…里面都有,各类兵器也有详说,很对余欢的胃口,余欢边看边练,又过了八年,方才书里的东西都学到。
看完《武》又看《琴棋书画》……
每看完一本书,余欢势必把书里的内容全学到。就这样看完一本又一本,孜孜不倦的学习着,丝毫不觉得无聊。
转眼之间九十年过去了……
余欢看着珠子,说道:“现在的科技真是发达,人的脑回路也挺奇特的,竟造出‘花痴’‘卧槽’‘女神经’……这样的词。”
不久之后,余欢又迷上了言情小说。每天都在盯着珠子看。(这颗珠子只要是现代存在的东西,你心里想着,它就会出现在画面上)
“女主要是我来当就好了!”
“八块腹肌!人鱼线!”
“这个男配怎么这么煞风景啊!”
“每次都误会,无不无聊?”
“这女二太可恶了!”
余欢边看边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