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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出发了,对了,长枪需要留给你么?”信爷抬了下手里的长枪,看似豪迈,实则有些不舍得。
“不用了,我用这些弩箭就够了。”嘉文手里拎着陶宇清理哥布林后捡回来的弩箭。“而且,你们可是去跟巨人哥布林搏斗的,更加需要武器的帮助。”
三人就此别过,信爷和陶宇,两人开始向着枫叶小区前进。
路上,遇到了零散的哥布林,信爷都是上去直接干掉。
他在前面,身形闪烁不停,而陶宇呢,就是扛着自己的大剑,稳重的跑步跟上。
两人前进了好一会,信爷才忽然反应过来。
“陶宇?你的剑?”信爷注意到了,那把剑,以前陶宇只能拖在身后,但现在,竟然直接就抗在肩上了。
“啊,哦,你说剑啊,我昨晚举着它举了一晚上,有了草丛,不断地修复损伤和恢复疲劳,所以,一晚上下来,我就能够拎起它了。”陶宇语气平淡,但那股骄傲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我还挺期待战斗起来,这把剑到底能有怎样的表现。”
两人很快到达了枫叶小区的外围。
他们靠在街角的一个咖啡厅墙边,向着枫叶小区外的街道张望着。
那里的哥布林太多了,密密麻麻的。
这种密集程度,信爷都不敢进去,就算速度快,但面对全面覆盖的射击,他也是没办法躲开的。
“你站着别动,我上去试试。”
信爷正准备领着陶宇后退,另寻路线呢,就听到陶宇撂下这句话后,举着暴风大剑就上去了。
信爷看的一脸懵逼。
陶宇的身形还是原来的模样,并不算魁梧,配上那把宽阔的大剑,总结的有些不太和谐。
但那些哥布林可不在乎那么多。
它们纷纷举起弩箭,对着这边就射了过来。
陶宇立马蹲下,侧面对着哥布林,把大剑斜着搭在身上。
叮叮当当,弩箭射到大剑剑身,一点伤害没打出来。
“不是,伦哥,”信爷此时也下意识的喊起了伦哥,“你这也没用啊,哥布林的弩箭又射不完,你搁这蹲一天也没用啊。”
“卑微的虫子!”
一声嘶吼从密集的哥布林中响起。
是巨人哥布林,而且是两只,都向着这边冲了过来。
它们才不估计面前的是不是自己的同类,抬脚直接踩扁。
看到两只巨人哥布林冲出去,那些小哥布林也纷纷停止了射击。
陶宇也站起身,微微转动巨剑,把剑刃对准了那轰隆隆冲过来的巨人哥布林,缓缓后退。
那两只巨人哥布林,就跟着后退的陶宇,转过了街道转角。
“一人一只,我前你后。”陶宇说道。
“明白。”信爷转身就往后窜了十几米,而后猛然刹住脚步。
他抓着长枪,抡了两下,而后拖到身后。
陶宇退过了街角,立马转身后撤了十多米,站到了信爷身边。
他看着地面,估摸着那巨人哥布林的距离,是时候了。
他扭头,跟信爷对视了一眼,转身继续向后跑去。
信爷拎着长枪,刷的就冲了出去,旁边的墙壁,被他踩着如履平地般的冲了上去,划出了一道圆弧。
而这时,那两只哥布林刚好从街角冲出来。
信爷的圆弧,刚好让过了第一只哥布林,而后,下坠的圆弧,在第二只哥布林面前戛然而止。
携带着巨大的速度和冲击的长枪,猛然拍到了第二只巨人哥布林的脑袋上。
在长枪和哥布林脑袋撞击的一瞬间,信爷的双手,猛然松开了长枪。
之间结实的长枪,在那一瞬间的撞击中,猛然颤抖的模糊起来。
而那七米高的巨人哥布林,竟然被这根不算粗的长枪,给拍翻了,平躺着飞了出去。
陶宇这边,他已经后退到了三十米之外。
第一直冲过来的巨人哥布林,已经将目标锁定在了陶宇身上。
他跟一座小山一样,轰隆隆的冲了过来。
而陶宇呢,拖着巨剑,也开始慢慢地跑动起来。
越来越快,知道,剑刃跟地面都擦出了火花。
在两者即将相撞的瞬间,陶宇一跃而起,巨剑从身侧抡起,携带着火花,向着巨人哥布林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上去。
而那巨人哥布林,则是头铁,直接张开双臂,伸着脑袋,就是要用自己的脑壳跟陶宇的大剑比一比,谁更结实。
两人瞬间撞在了一起。
于是。
唰。
明明,是巨剑和哥布林厚实脑壳的撞击,但发出来的,却是如同利刃切入致密的肌肉的顺畅声音。
巨剑,劈进了哥布林的脑袋,直接压进了哥布林的胸膛之中。
陶宇握着剑柄,曲腿站在哥布林的肚子上,抬头,看着哥布林那被劈开的脑袋。
反手抽出大剑,陶宇跳到了一边。
巨人哥布林呆滞的往前走了两步,噗通的倒下了。
陶宇抬起了自己的手腕,那个黑色的手环,正闪烁着微微的红光。
地上,那庞大的哥布林尸体,忽然就布满了黑色的花纹,而后,如同灰烬般的随风散去。
地上,留下了一颗悬空漂浮的白色水晶。
这就是能源水晶么?
收齐水晶,自己的敌人已经解决了,陶宇转头看向了那边信爷的战斗。
那二号巨人哥布林,此时正脑袋晕晕的坐在地上,信爷见面的那一枪,让它晕头转向的。
而旁边的信爷,已经携着长枪,对着巨人哥布林发起了笔直的致命冲刺。
十米的距离,瞬息而至。
在信爷和巨人哥布林即将相遇的那一瞬间,信爷,松开了手,任由携带了足够动能的长枪,自己撞向巨人哥布林的脑壳。
嗖,信爷从哥布林身后一闪而过。
砰!!
长枪撞上了巨人哥布林的脑袋,本来快到残影的速度,猛然降为零,而后,直直的下落。
一道冲击波,从长枪枪头与巨人哥布林脑壳的接触点爆开,带着绿色的血肉,嗡的扩散出去。
巨人哥布林的脑袋连带着上半身,被长枪轰开,向着地面歪倒。
啪。
信爷已经返回,站在了巨人哥布林的身边,抬手,刚好接住了从半空掉落的长枪。
抡着长枪一转,砰的柱在身边,逼格极高。
这时,巨人哥布林的尸体,才倒在了地上,震得地面一颤。
如果有人能够看穿哥布林的头颅的话,就能看到,那已经完全粉碎的头颅骨头,和内里完全成了搅拌均匀的稀泥的脑浆。
两次方向垂直的冲击,直接将哥布林的大脑,完全震成了浆糊。
这么说起来的话,信爷的攻击方式,比陶宇的要高级点。
毕竟陶宇只是靠蛮力和头铁,就是站撸,而信爷,则是更多的利用了战斗的本能,最大化自己的伤害,去粉碎敌人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