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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好尴尬,被那个啥当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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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诗……”
  雨化田刚推开门,就听到白青岑在吟唱《将进酒》,
  雨化田身为百骑司督主,那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常年跟在李二身边,不知见了多少文豪大家,而且他监察百官,耳目遍布整个大唐,
  哪里出现了神童,谁谁谁做了啥传世之诗,都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但这首《将进酒》在这个关键时刻,关键地点,
  横空出世!
  诗仙的诗气才情仿佛滚滚长江扑面而来,
  让见惯了各种诗词的他都忍不住脱口而出一声好。
  但是,随即雨化田就意识到了什么,赶忙低下了头,差点忘了自己是干什么来了,刀斧手还在外面磨刀霍霍呢。
  白青岑也是吓了一大跳,连忙捂住分身!
  刚运动完,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呢,
  这都是啥人啊,大清早的,进来之前不敲门的吗?
  素质哪去了?
  你们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而且这两人啥表情啊,怎么感觉来者不善。
  当先那名妇人,身穿锦绣绸缎,色彩不算多么亮丽,但是却给人一种雍容华贵之感,而且她眼中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装是装不出来的,不是久居高位者,绝对不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至于另外那名男子,全身精悍得仿佛择人欲噬的豹子,眼睛炯炯有神,一眼看去就给人一种异常危险的感觉,但他虽然也穿着绸缎,身上的气场却是低了那名妇人几分。
  地位立分高下。
  自己刚出道,也没和什么人结过仇啊。
  这两人啥意思?
  嗯?
  这贵妇和玲儿有几分相似,特别是这眉眼,
  莫非,
  这妇人不会是玲儿的母亲吧?
  看这架势,来这里轻车熟路的,难道是专程来修理自己的?
  不会这么狠吧?
  况且,
  此情此景,
  自己是铁定被捉奸在床了!
  白青岑虎躯一震,说到捉奸在床,自己现在还不着寸缕呢!!!
  就这么和丈母娘坦诚相见,真的好吗?
  在白青岑打量长孙无垢之时,这个当今天下最有权势的女人的目光,也同样在白青岑身上游走。
  剑眉星目,俊朗非凡,单从容貌来看,整个长安城内,自己竟找不出一个青年才俊能与之媲美。
  修长的身躯上,镶嵌着雄壮的胸肌和八块如花岗岩一般的腹肌,举手投足间,强悍的背阔肌若隐若现,仿佛一对几欲展翅的肉翅,
  整个上半身呈现出完美的倒三角,
  往下看,轮廓分明的人鱼线雕刻出男子完美的体型,
  接下来……
  长孙无垢吞了口口水,
  呸呸呸,
  自己看到了啥,偶弥陀佛,善哉善哉。
  长孙无垢连忙转过头去,
  但最后那一幕却深深刻在脑海中,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家伙也太大了,难怪玲儿……
  “夫人,您可是玲儿的母亲?那个,那个我先去穿下衣服……”
  白青岑双手捂着,脸上无比尴尬,关键本钱太好,双手一起捂都捂不住,晃来晃去的,
  “哼!还不快去!”
  被白青岑这一打岔,长孙无垢临界爆发的怒火不知为何降了一半,
  这青年如此俊朗,而且刚才那匆匆的一瞥,就能看出此人绝对是器大活好,百分百实力派选手,
  莫非高阳不喜房遗爱,但又耐不住寂寞,所以养了此人当面首?
  要知道,长安城内贵妇收面首的事可屡见不鲜。
  嗯,非常有可能!
  如果这青年真是高阳的面首,两人没有感情,那杀也就杀了,为了皇家和房家的颜面,区区一两人的性命,根本不算什么。
  可惜……
  咳咳,可惜啥?
  长孙无垢恼火地轻轻啐了一口,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声音,
  让她更加烦躁。
  嗯,
  大家别误会,本宫是可惜此男子如此才情,竟然能做出《将进酒》这种传世之诗,却要被自己亲手五马分尸而感到惋惜。
  对,这是这样。
  不信你听我分析哈: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长孙无垢轻轻吟诵,她眼前,仿佛看到黄河之水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
  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紧接着后面两句,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
  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间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形成鲜明的对比。
  单单这两句一出口,做此诗之人的狂放不羁便猛得扑过来,给人一种窒息之感。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明显加快。
  仿佛能看到了作诗之人眼花耳热的醉态,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了,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甚而忘却是在写诗,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这着想奇之又奇,简直如神来之笔……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好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
  进门时,初听这首诗,只是觉得它气势不凡,隐隐有种绝世好诗的味道,但因为急着要把玷污高阳的臭小子五马分尸,所以长孙无垢没多想。
  现在趁着那小子穿衣服的功夫,细细品来,越回味,就越觉得此诗不同凡响。
  这么些年来,长孙无垢从未听到过如此佳作,
  想不到,实在想不到,此诗竟然出自这年轻的面首之手,
  如果现在杀了,实在有些可惜,
  但如果不杀,一旦被李二知道,此人同样逃脱不了必死的结局,届时不要说此人,整个南枫阁上下,都会被暴怒的李二杀的鸡犬不留。
  身为李世民最亲近的女人,长孙无垢非常清楚自己的丈夫是怎么样一个人?
  如果现在自己秘密把这青年面首处置了,南枫阁上下或许还能逃得一命。
  那现在,
  杀还是不杀?
  正纠结间,
  冷不丁,
  长孙无垢手滑了
  “啪嚓!”
  杯子落在地上,直接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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