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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服膺真的开始站在书架边,翻看一本德语版的《抱朴子》。远处一个穿黑风衣的德国学生也走了过来,和牧服膺凑在一起浏览。两人不时指着书里的某一行,小声地说悄悄话……用流利的德语说悄悄话,似乎在讨论书里翻译的名词是否精确。
李隆桦很意外,牧服膺和那个德国学生侃侃而谈,两个人交流的样子仿佛老乡聚在一起说方言,看样子牧服膺说德语似乎没有任何障碍。
李隆桦忽然记起,自从进入尼伯龙根学院,自己就听过很多传说,牧服膺的传说。
李隆桦来到学院之前,牧服膺是唯一的“龙级”学生。尊贵又拉风。众多男生视他为榜样、楷模或是嫉妒的对象,众多女生视他为男神、男神和男神。副校长弗兰西斯曾在学校年会上当众表扬牧服膺,称他为“才华横溢到令人哭泣的孩子”“他的人生将寂寞如雪”“生来就是贵种,冠军是他的习惯”……虽然听上去这个弗兰西斯副校长夸得极猛,措辞没有底线且为老不尊,不知道的以为牧服膺是弗兰西斯的私生子……但弗兰西斯的话的确是学院老师们的一致心声。
老师们觉得牧服膺实在顶呱呱,这是有原因的,牧服膺荣誉等身又本领高强:血统强悍、家世富有、各科成绩高居全校第一,射击冠军、马术银牌、专业赛车选手。此外牧服膺的剑术极其强大,曾在学校拳馆设擂台,十一名执武士刀的曰本学生在擂台上包围了他,向他同时发起冲击,刀光剑影后站在擂台中央的只有牧服膺一人。并且牧服膺思想品德棒,尊敬师长尊老爱幼,身高一米八六且颜值英气十足。如果一项荣誉就是一道光环,牧服膺身上的光环简直亮的像璀璨的火陨石。
李隆桦知道如今牧服膺又多了一项光环,德语流利。
牧服膺合上了书,把书放回书架上,大力拍拍和自己探讨学术的德国同学肩膀,像个长官鼓励得力的部下。两人相视一笑,德国青年继续回到远处的书架看书,步伐轻快神采奕奕,像得到老板赞赏的员工愉快地跑去工作。
“李隆桦,对么?”牧服膺向李隆桦伸出右手来,笑容如同和煦的阳光。
李隆桦有些吃惊,牧服膺竟然知道自己这种无名小卒,一口就能叫出自己的名字。牧服膺的礼节之庄重更让人吃惊,李隆桦连忙和牧服膺握手,觉得十分受宠若惊。
牧服膺有力地和李隆桦握了握手,笑容亲切,仿佛一个大老板见到另一个大老板,又像是多年不见的友人终于相见。
李隆桦一直觉得握手是很别扭的礼仪,太商务太正式。自己在学校里通常都是和哥们击个掌,喊一喊彼此的外号,“竿哥”、“猪猡”、“老郑”之类。
但牧服膺和自己握手,李隆桦却没有感觉到任何别扭,反而能感觉到牧服膺的真诚。如同热切的朋友。
大概这就是叫做领导才能、领袖魅力或是元首风范的东西。第一次见面,牧服膺就给了自己老朋友般的感觉。李隆桦忽然想起牧服膺的一个职务,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几乎就相当于学校里的国家主席,能量巨大跟班众多盟友无数,是个前呼后拥的角色。据说牧服膺已经在学生会主席这个位子上坐了很久,位置不可撼动。李隆桦今天终于明白了为什么。
“这些穿黑风衣的,都是‘荣誉骑士团’的人。”牧服膺扶着书架,给李隆桦介绍周围和远处正在挑书的人们,“知道荣誉骑士团么?”
“不知道……”李隆桦有些囧,荣誉骑士团这个名字一听就来头不小,可自己居然又不知道。李隆桦觉得自己得抓紧时间好好了解有关通灵人和学院的事了,因为每当有人询问通灵人的事,李隆桦都表现得像个傻子。
“荣誉骑士团是1975年在德国卡塞尔的‘血族学院’成立的骑士团,宗旨是‘吸收最精英的勇士参加最前线的战斗’。”牧服膺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嘲讽李隆桦的无知,而是如数家珍地讲述起骑士团的知识,“荣誉骑士团之所以有这个名字,因为它只招收血统评价在‘妖’级以上的、有绅士风度的、忠诚、勇敢、善良、学识渊博之人。简而言之,能加入骑士团的都是精英中的翘楚,人才中的英才。”
“唔!”李隆桦很狗腿地附和惊叹,“听上去很……牛逼哄哄。”
“中元会战很快就要开始,我们这些人今天来是为了两个目的,一是挑一些书借走,在前往会战场的长途飞机上看。”牧服膺说着,忽然转头认真地看着李隆桦的眼睛,“还有一个目的,你知道是什么吗?”
李隆桦摇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另一个目的就是专程来找你。”牧服膺认真地说。语气有力。
“我?”李隆桦吃了一惊。
“我,牧服膺,作为现任骑士团团长,正式邀请你加入我们。”牧服膺从风衣内兜里掏出一张金灿灿的卡片,递给李隆桦,仿佛递出皇宫请柬,“希望你能成为骑士团一员。”
李隆桦接过那张卡片,发现是一张纯金的薄金券,金券上阴刻阳刻着烟雨般的流云、穿越云层的中国龙和群山峻岭中的宝塔寺庙。这张金券制作精美的令人不敢不轻轻拿着,那些精美的镂花仿佛一碰就会碎。李隆桦小心翼翼地轻抚金券上繁密的雕花,自己甚至能摸到那些塔寺的瓦片细密的凸起,流云的纹理。云端巨龙身上每一朵碎鳞都历历可数。不敢相信工匠用多么精巧的手、耗费多少日日夜夜,才能历尽艰苦刻出这张金券。
“这是荣誉骑士团的最高金券,有了这张金券,你可以终生参与骑士团会议和高层决议。”牧服膺说,“如果有一天我卸任团长,你甚至可以凭借这张金券竞选下一任团长。”
金券的光映在脸上,李隆桦觉得自己要晕倒了,李隆桦很清楚,牧服膺的这份大礼贵重的要命。且不说金券背后的分量和特权,光是金券的雕花都意味着它能卖数万元。
“为什么要给我这个呢?”李隆桦捧着金券,没有收起来。
“因为你足够优秀,是翘楚,是佼佼者,是精英,是万里挑一的龙级。”牧服膺大力赞赏李隆桦,表情严肃,“你生来就该是和最顶尖的人为伍。骑士团正是这样的地方。”
李隆桦傻了,自己还是第一次接受如此猛烈的赞美。李隆桦甚至想回过头去,看看自己身后有没有人,因为牧服膺的猛烈夸奖实在不像是送给自己的。
“你是想让我……加入骑士团?”李隆桦怔立良久。
“对。”牧服膺斩钉截铁地点头。仿佛立下誓约。
“可是我……不符合你们的招收标准……”李隆桦挠挠头,有些茫然,感觉自己像拖着鼻涕的小孩突然被人抓去梵蒂冈做最高教皇,“我既不勇敢……也不学识渊博,实际上我的血统评级很有可能是学校搞错了……”
还有一条李隆桦没说,关于绅士风度,李隆桦觉得自己和绅士风度不搭边,自己更像……一条土狗。不过土狗这种话说来太光棍,李隆桦于是没有开口。
“和氏璧被楚人发现之前只是石头,后来它成为传国玉玺。松露古代时被东北农民用来喂猪,直到欧洲人到来,松露被放进米其林餐厅,卖数千英镑的天价,贵胜黄金。”牧服膺盯着李隆桦的眼睛,突然说,“你只是平庸了太久,忘记了你身体里尊贵的血。”
李隆桦傻了,直直的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牧服膺。李隆桦觉得牧服膺一定是搞错了什么,牧服膺似乎觉得自己是什么牛逼人物,必须争取过来。可李隆桦清楚自己的菜狗水平,自己大概拿菜刀切苹果都会切到手指,更不要说跟着“最精英的勇士参加最前线的战斗”。李隆桦觉得自己最有天赋的作战形式是当炮灰。
“我知道你可能畏惧最前线。”牧服膺继续开口,语气平稳,言词却铿锵有力,“前线的确危险,但你会比敌人更强大。在战场上跪着被砍下头来的会是敌人,而勋章和荣誉会属于你。”
“可是我在学校里这样搬搬书也挺好啊……”李隆桦低下头去,声音小的让人听不见。
“做农夫也是过一生,做王侯也是过一生。为什么不拿起剑来轰轰烈烈活一次呢?”牧服膺看着低着头的李隆桦,“你现在能豁出去一些,将来就不会有后悔的一天。尼伯龙根学院有367名妖级学生,126名魔级学生,这些有资格的人里,所有人都加入了骑士团,无一例外。”
“我……”李隆桦结结巴巴,低垂着头,不知该说什么。牧服膺的确很会煽动人,口才就像在啤酒馆里就能掀起暴动的希特勒。李隆桦觉得心里有头小兽在犹豫着走出从未走出的洞穴。
“金券先留给你。无论你加不加入骑士团,这张金券都是我给你的礼物。今天晚上骑士团有一次常规任务,有家医院闹鬼婴。我们要在晚上八点从机场开拔前去。”牧服膺竖起风衣领子,走向楼梯准备下楼,“如果你感兴趣,想试一试自己的爪子其实有多锋利,八点之前我在机场等你。”
牧服膺走下了楼梯,长风衣轻轻飞动,消失在李隆桦的视线里。李隆桦呆呆的站在书架旁,看着那些穿黑风衣的青年忽然一起放下正在看的书,跟随牧服膺走下楼梯。
三楼一瞬间清空了。一排排的书架,浩如烟海的书籍。李隆桦独自站在书架旁,隐约能听见墙上石英钟的秒针走动。滴滴答答。
为什么不拿起剑来,轰轰烈烈地活一次呢?
李隆桦低下头去,看着自己运动鞋的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