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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是不爱了,是没办法继续,腻了。有时候不是不想了,是没方式延续,醒了。
鲜于源在高中的时候,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货色。抽烟喝酒,却还是一样的每天在足球场上飞驰,没有谁能跑得动他,他还精力充沛的在场上冲刺,别人早已经累趴下了。对,当初年纪轻轻,风华正茂的他,还没有啤酒肚的他,就是出了名的跑不死,而且还抽烟喝酒,但就是拿他没有办法。不过,所有他干过的荒唐的,厉害的事情都不及他能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硬生生的把高薇薇挤在墙角,还在人家的脸上亲上一口。更让当年的我大跌眼镜的,莫过于,高薇薇那个一言不发,细声细语的傻姑娘,瓜女子,居然还真的就看上了鲜于源这种货色了。虽然我也经常跟漂亮的女孩子厮混,但是,到了高三那年,高薇薇可以说是完美的诠释了女大十八变这个词,真的越长越漂亮。到最后,我尽然忍不住的有些羡慕鲜于源了,高高大大怎么造作都不怕的体魄,一个小鸟依人,对他百依百顺的女朋友,我当时就觉得,可能我们高中时代谈恋爱,能走到最后的就是他和高薇薇了吧。对,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奈何啊,除了我以外,原来每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男孩都内心世界,都是躁动的,凌乱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感情这种东西,尤其对于年轻的我们来说,就是一个乍见之欢,然后久而久之,两个人在一起慢慢的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之后,我们无法体会到这种温柔的习惯所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反而会觉得腻,觉得没有了新意,然后就会开始抱怨,抱怨无聊,抱怨生活总是如此的平淡。但是,真真正正的两个人的生活,两个人的小日子,怎么又不是平平淡淡的呢?可惜了,我们彼此,都领悟得太晚。
高中毕业之后,我这种天天游手好闲,不好好读书的人自然考不上大学。鲜于源呢?怎么说,这厮不知道怎么的,高考前一个月突然铁了心要好好学习,跟薇薇两个人考进同一所大学,然后双宿双飞。当然,作为兄弟,作为亲密无间的战友,我是相当的支持他的,即便我十分的不相信他这种人能考得上。果不其然,薇薇本来就是个好好学习的乖乖女,人家考到省外去了。鲜于源只能去读一所省内很一般的体校。
分别,从一种最大的可能性,最终变为了现实。鲜于源和高薇薇两人趁着暑假好好的四处旅行着,去过DXAL,虽然那会儿没有雪。去过HN岛,虽然两人都是穷学生,没有去看那块刻着天涯海角的石头。但是我知道,他们两个人的心里,彼此就是对方的天涯海角。天涯海角,海枯石烂就在彼此的心里,好像一辈子,直到死了以后,被熊熊烈火烧成一滩死灰,也不会改变。是啊,当时,是这样的。我在当时,也怀着祝福,默默的祝福,虽然有些嫉妒。但我真的在某一个瞬间,看到他们两个手牵手的向我走来,在那一刹那,我肯定,他们会走到最后,那是多么的般配。是啊,当时,是这样的。
不疯魔不成活,年轻就是作。不作不年轻,我们总想着死去活来,找到一种苦苦的阵痛感,才会觉得,哦,原来,这样的疼痛感,就是所谓的该死的青春啊。
一年多的异地恋,鲜于源开始厌倦了,这我是很清楚的。那段时间我为了找工作而发愁,一个人坐着车奔到鲜于源他们学校去投靠他。我就那样窝在一家小旅店里面。每天醒来就是坐在网吧里,晚上就去跟鲜于源和他的那些同学瞎混。终于有一天,我发现有些不大对劲了。每天晚上鲜于源到网吧来找我吃饭的时候,他后面总会是跟着一个女生,个子高高的,身材丰满,不说是浓妆艳抹,也是花枝招展的。一开始我还没注意,可能是我天生神经比较大条吧。可是时间久了,有个半把来月吧,我发现那个女孩子每天都会跟着他,我渐渐的开始好像知道了些什么。我就在一天晚上我们喝酒撸串儿的时候,等鲜于源喝得有些大了。酒后吐真言嘛,对不对?我就问他,那个女孩是谁。这货居然还兴高采烈的笑嘻嘻的说:“哦,那个女的啊?怎么样,兄弟我的新女朋友。”我当时强忍着心中的气愤:“新女朋友?你女朋友不是高薇薇吗?这个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啦?”
鲜于源当时的那幅嘴脸是极其潇洒,又很天真的:“薇薇?山高路远的,她能管得了我吗?”
“那你他娘的也不能这么干吧?”
“我怎么了?我?实话跟你讲,我腻了,真的腻了,三年了。”
“薇薇她知道吗?”
“她?她知道个屁啊,这山高路远的,你说是吧?”
“你他娘的就作吧,早晚得东窗事发!”
这一夜过后,我就离开了他们学校,回到陵州,开始了我的音乐生涯。果不其然,不出我所料。薇薇最终还是知道了鲜于源的这些事情,不是谁说的,谁在通风报信。薇薇放假坐了大老远的火车,一路赶去想看看鲜于源这厮,结果正巧了,在学校门口,逮着他跟别的女生亲亲我我的。自此之后,薇薇对于我来讲,那便是音讯全无。
所以,我们的青春。就是在作和往死里作之中度过的。鲜于源跟薇薇分手后不久,才发现,原来薇薇是多么的干净,多么的好。其实不光是他,我认为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只有在真真切切的失去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才会后知后觉的追悔不及。此后每一年的节假日,只要高薇薇回到了陵州,只要鲜于源得到了消息,他就会要死要活的去见高薇薇。一开始人家出于情面,还会带上几个高中时候的朋友,大家一起吃个饭什么的。后来鲜于源想要复合的表现越来越强烈,高薇薇又早早的对鲜于源彻底死心了,两人的关系就此闹僵,一直到现在。
熬过了晌午毒辣的阳光,我就坐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疯狂的码字,脑海里回忆着高中时代,学生时代的往事。其实我并不觉得鲜于源是个什么渣男,就算是,那也是曾经年少轻狂的时候罢了。其实我们每个人,在青春正好的时候,挥霍着时光。在有人陪伴的时候,不珍惜眼前的爱人。在家财万贯的时候,随意的去挥霍着。这就是躁动不安的青春荷尔蒙的催化下,我们这一代九零后的年轻人所经历着的阵痛。我们走过了九十年代末的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我们有的人成为了富二代,有的人成为了下岗职工的子女。我们走过了二十一世纪初的非主流时代,我能在网上装扮着自己的个人主页,我们打着别人都看不懂,我现在也再也看不懂的火星文。我们还留着稀里糊涂的五颜六色的头发……现在回过头去看,那只不过是属于九零年代出生的人们,一个时代的印记罢了。
等到了真的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和我把酒分,无人告我夜已深。等真的到了这个时候,这个尴尬的人生阶段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无比的怀念过去,怀念过去陪在自己身边的那一个,情深不寿的人。怀念那个陪自己在慵懒的午后,饮上一杯茶水或是咖啡的人,怀念那个在安静的黄昏,陪自己在家门口的小路上散布的人,怀念那个,在寂寥的深夜,陪着自己入睡,安慰一天劳顿的人。所以,我说,人的本性,年轻人的本性,其实还真的就是贱,自己作,越作越觉得好玩,越作才能找到生命的存在感。可是,如若年轻的生命们都是老老实实的,按部就班的,那么,谁又会真正的去理解青春的含义呢?就像我一样,有些道理,往往不亲身经历过,那就永远不会懂。只有在茫茫尘世中,被一层一层的打磨掉稚嫩的表皮,抹去乳臭未干的外表,人才会慢慢的坚实起来,才能适应时代的号召,投入茫茫人海中去,才会更有棱角,更有力量,才是一个真正的棱角分明的人。
完成了我一天的工作,从已经习惯了我汗水的电脑椅上站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个懒腰,看看天色,已然还早,也许今天的兴致很好,没有花掉太长的光阴就完成了日复一日重复着的琐碎工作。我兴致盎然的点起了一支烟,看着窗外的阳光,直勾勾的照射在外面北街那一片的废墟上,我轻轻的微笑着。也许,我们的青春,就像是这残破的老北街,曾经耀武扬威过,如今,也都只是一堆废墟,在阳光的暴晒下,诉说着心中的不平与烦闷。
一支烟还未燃尽,我那安详的躺在床头的手机,呜呜呀呀的叫了起来,像是个欲求不满的老女人,我很害怕听到手机的铃声想起,尤其是在我独处的时候,我很反感有人打扰我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思考。但是没有办法,毕竟,世界并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我叼着香烟,慢条斯理的接起了电话,还没询问对方是谁,只听传来一阵要死要活的声音:“张山!****的,鲜于源真要跳金马河啦!你快过来!”
我一听是鸡老九的声音,又不像是骗人,一把丢掉了烟头,慌张的问道:“在哪儿?”
“龙水河啊!就在外滩公馆那个咖啡厅外面的桥上!”
“我干!跳金马河,你在龙水河干嘛?”
“我也是刚接到的消息,我马上过去!”
“老子不是问你在哪儿,老子问你鲜于源那厮在哪儿?”
“金马桥啊!你是不是傻?”鸡老九急切的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我来不及收拾衣物,打点干净自己,就这么蓬头垢面的出了门,直奔两条街区以外的金马桥而去。我不想因为我的一个玩笑,就让那个傻不拉唧的笨蛋去跳河,虽然也弄不死他,总之我就是不想。我从未见过哪一个男人能对一个女人如此痴迷的,当然,除了我的损友,我口诛笔伐的蠢货,我的朋友,我的兄弟,他,叫鲜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