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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了。”这家女主人说话还真是简洁啊。不过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救助一个陌生人,应该是个大好人吧?老葛带着装作懵懂无知实际比谁都聪明的该罗伊走出房间,一张桌子摆在眼前,这也许就是餐厅了。
桌上是简单的面包和玉米,再没有别的。老葛这才猛然想起,这个困难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用不了几天就会支离破碎,说难听点,全都饿死。而他们现在却还拿出可怜的一点点存量,去帮助一个更加“可怜”的无家可归的陌生人。老葛心情沉重的微微点头致礼之后,缓缓的咀嚼起了面包,忽然觉得一股血腥气直冲鼻腔,猛地拿开面包,攥在手里死死地盯着——这简直,就是在吃尸体。这样的家庭在这个外表古朴美丽的肮脏国度里还有多少呢?是啊是的,老葛当然可以给他们吃的,可之后呢?下一顿饭呢?明天的食物呢?只要那个光明会一天不倒台,就有一天成千上万这样的家庭要饿得吃玉米杆,吃树叶,甚至吃人。
“朋友。”女主人忽然开口了,“在这里休息一夜就快走吧,赶紧离开千万不要回来了,外人在这个地方被发现了会被杀掉的。攒点力气,赶快走吧。”她说了,老葛被发现了会被杀掉,却丝毫没提,老葛被发现了,他们一家会怎样。
——光明会就是拿着这样的人们赖以为生的粮食在酒池肉林!
老葛如同有鲠在喉,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沉默的频频点头,嘴里塞满面包看不清表情。
……
“小子。”老葛结束了那一顿晚饭时间的心灵煎熬,坐回给他安排的床铺上,对该罗伊说:“我今晚就要离开了,你如果有了什么发现——关于你父亲的或者是我需要的——就到城门口的山下来找我,我每天日落的时候会在哪里等你,懂吗?”
该罗伊安静地点点头。
老葛想了想,一把拽下自己颈上的纯银十字架相连,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撕下来一张纸,伏在床上写下一段话,把项链用纸包好,交给该罗伊:“拿好了,找个靠谱的理由给你妈。这是纯银的别被别人骗了。无论如何,好好活着,懂吗?——”老葛的话表意不是很清楚,但是他相信该罗伊听得懂的。他拍拍该罗伊的头,咧嘴开了个玩笑,“——不然我的东西找谁要去?”
说罢,老葛走到窗前,一手撑住窗沿,一手双指轻点额头,又向空中一指,“走啦!”
该罗伊怔怔地看着他,又怔怔地看着手中的纸包,听见一声破风声再抬头时,窗边空空荡荡。
……
次日……
……
“都清楚了吧?”老葛靠在飞机椅背上,双手环胸,伸了个很别扭的懒腰。腿上还躺着一只基本把“我不擅长智力交流所以暂时充当人肉背景”写在脸上玩着手机的霏霏。
“事实上,”江雨叹了口气,“关于怎么整垮一个……政府,在座的各位,一个后勤专家,一个黑客,一个考古学家兼打手——这对于上述任务来说简直就是不沾边的阵容啊。心有余而……”
“也不一定。”老葛抬手打断她,“哈这回轮到我‘也不一定’了——我们现在确实是要硬着头皮冲进一个对自己而言完全不专业的小白领域。但是有些事情傻办法也有用。从目前来讲,就算光明会很落后,但是他们人多,堆都能堆死我,正面冲突基本不可能——况且还有平民呢。而让他们失去群众支持——一个独裁政府有个屁的民众支持啊不还是照样。所以这两个办法全都行不通。然而,根据那么多刺客推翻甜不辣的故事告诉我们——我是不是说病句了?——”
“——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内部崩溃,比如信任危机,首领被刺,统治阶级垮塌之类的对吧?!”江雨突然恍然大悟般的一锤手。
“千里之堤——”异口同声,“——溃于蚁穴!”击掌。
嚼着泡泡糖的霏霏抬起头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一幕,低头有点幽怨地嘟囔:“感觉这种需要大量智力的聊天根本就参与不了呢……为什么我会有一种肉被人抢了的感觉呢?”
“光明会问题的基本方针——真是好爱国的说法——差不多已经确定了,现在来想一想当务之急——该罗伊他爹叫谁来着忘了算了,总之怎么救他出来?”
“干脆你随机应变吧,因为我们现在情报严重不足,从上空俯视视野范围内的全部房屋除了一栋绝不可能是监狱的宫殿以外,全都是差不多的。”
“真是个高难度的见义勇为的活计啊。说起来祈祷一下千万不要每次寻宝活动都会变成见义勇为啊上帝亲。”
……
当天日落,老葛就去了山底下找了该罗伊。该罗伊先是感谢了老葛,项链换回了两人十五天的粮食。在外面的世界,那个纯银工艺品项链单纯换粮食的话,至少能换回两人一个月的分量,但这其实已经比老葛预想的好一点了,毕竟遗留国里,除了光明会的家伙们,最宽裕的,也就是该罗伊碰上的,花两人份十五天的粮食买一个在遗留国里算是极其稀有精致的装饰品的那种人了。
同样根据该罗伊的情报,之前江雨发现的“宫殿”是地区长官巴巴里格·来恩的宅邸。巴巴里格是一个大胖子,嗜好饮酒和女色,同时对珠宝有着狂热的收集癖,是个有点懦弱的人渣。遗留国一共十六个地区,该罗伊所在的就是III区。III区是一块很大的地方,在山顶上也望不到尽头,是遗留国最大,也是最贫穷的地区。
于是,老葛趁着宵禁时间,赶往巴巴里格的宅邸。
他无声地在街道上飞驰着,拧断每一个见到的卫兵的脖子,扔到无人的角落里。垃圾,就该呆在垃圾该呆的位置。
尽管这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严肃到可以令老葛暂时消停,但是他的路痴属性可是半点没有变的——然而,他根本没有迷路。
为什么?因为巴巴里格的宅邸实在是过于庞大和豪华了,不只是白石堆砌或只是漆成白色的宫殿在一堆茅草屋中,就像是趴在蚂蚁堆里面的独角仙。差点忘了,古埃及人尽管也住着茅草屋,但同样也建成了金字塔,给了胡夫。
跳下一幢石块堆成的房屋,老葛悄无声息的将爪刀刺进了一个士兵的脖子,扔进路边茂密的茅草里。
现在,他的面前,就是地区长官,巴巴里格·来恩的……“金字塔”。
呵呵,金字塔里面可不住活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