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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无名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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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一名乞儿,我不知道师父为什么会看中我做他的徒弟,于是他第一次问我,我便这样问他。
  我遇见师父时只有十岁,不过我还是懂得一个道理,对你好的人,必定对你有所图谋。
  尽管,我没有什么被人图谋的东西,但最不济被人当做奴隶卖来卖去,也不是没有可能,用自由去换取衣食,我也是不屑去做的,
  “因为你跑得快,你是我见过跑得最快的孩子。”
  “啊?”
  一只手用力地摩挲着我的头,说得漫不经心,这一次我却信了,买卖牲口的会打量牲口的老幼肥瘦,买卖奴隶会看看身子骨,看看脸,这个人一眼也没打量过,我的头很脏,头发不知多久没有正经洗过。
  “走,跟我回家。”说着一手揽过我的肩头。
  “诶,脏死了,你多久没洗澡了?”
  “不知道,一两年?”
  他虽然这么说,用的也不是嫌弃的口吻,手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肩头。
  我跑得很快,在市井间跑了四年,没有安稳的睡过觉,不确定闭上眼会不会再睁开,不管是冻死饿死,还是让街上的狗咬死,你睡得足够安稳就不必感受什么痛苦,有时候觉得睡觉醒过来之前死了,比起醒着去死幸福得多,不饿,不累,不难过。
  我以后一定要安稳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在睡梦中死去。每次早上醒过来我都这么设想,可无论是安稳,还是软床,都是我自始至终从未有过的,所以呢!我要活着。
  “跑吧!跑得快你就能活下来。”
  这是阿爷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一直跑,跑到身后一片陌生,再也没有人追上来,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回到周老爷家,也没有去到什么人的田庄。
  阿爷是周老爷的家奴,阿爷是车把式,给周老爷运东西,十五年前,阿爷捡到一岁的我,阿爷把自己的粥分给我吃,阿爷一边赶车一边照料我。
  “猪儿啊!阿爷这辈子也没个儿子,你就是我儿子,记住了,好好活着,快快长大,等阿爷抱不动你了,还要靠你养活。”
  阿爷一半的的头发都白了,从一岁养到我六岁,阿爷是我在这世上最早存有记忆的人。
  阿爷给我的不算好,他也不过是把自己的那部分分给我,小时候跟着阿爷有时候能吃顿老鼠肉,那是我最早吃过的肉,比起粥要香得多。
  跟着阿爷的日子过得很苦,那时候似乎也不觉得苦,比起一个人在市井流浪,吃着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还要幸福的多,阿爷是我这辈子最早的亲人。
  周老爷家里很有钱,即使很有钱,也只是他们有钱而已,阿爷带着我,拿的也还是那份自己都吃不饱的口粮,周老爷纵使有千万人能吃饱的粮食,也不会分给别人,花八百年也花不完的钱,也不会分给别人花,周老爷是有钱人,他儿子一样是有钱人,阿爷是穷人,我一样是穷人。
  六岁那年,我跟着阿爷给周老爷运货,天色晚了,在野外扎营,半夜被阿爷掐醒。
  “有山匪,我刚刚起夜看见的,周老爷已经被杀了,等会儿你从那边走,一直跑,不要回头,不要回来。”
  “阿爷,一起走!”
  “阿爷,走不了的,阿爷奴籍还在周老爷那,哪也去不了。”说着重重叹了一口气,“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一个人了!好好活着,努力活下去!”
  “快走!不要回头!”
  我背过身开始跑,“跑得快你才能活下去”,这些年每当我转过身,全力向前跑总能想起这句话,耳朵里一遍一遍地回响。
  我不停的跑,直到力尽,直到滚下山坡,直到天大亮。
  我脱下上衫,捡拾了满满的野果子,继续踏上陌生的路,走了不知多久,不记得是几个日夜,不知道有没有兜圈子,很少睡觉,怕遇上狼,到了苏州城,都不知道是哪时发生的事了。
  苏州富饶,不会多养几个乞丐就变穷,从别人扔掉的东西中,翻找出一个破了碗沿的破碗后,我四年的乞儿生涯就开始了。
  一个六岁的孩子,实在没有什么能力争夺,最有利的地段,最难做的还是,你做的是织网栽树的事,别人来抢夺现成的,食物不要留,钱根本保不住。
  晚上睡在桥下,或是破庙里,苏州城但凡有能力自食其力的总能找到,乞者都是些老弱病残。
  刘麻子是个跛子,他在我到的第二年到了苏州城。
  “把东西都叫出来吧!”
  “凭什么给你?”
  “凭的是这个。”直到他拳头触及我的一刻,我才明白一件事,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成王败寇,弱肉强食,就像当朝永乐大帝一样,当年若不是手段雷霆,早就做了鱼肉,受人蚕食,哪里有如今,君临天下,南征北战,纵横天下。
  刘麻子身高体壮,据他自己说以前当兵当过校尉,得罪权贵,被人打断一条腿,就此打落凡尘,沦为丐户,仗着一身横肉,没有人反抗,为什么当面挨揍。
  八岁的我,得罪了刘麻子,我却早早懂一件事,有的人,一旦结了梁子,这辈子都解不了,低头也没用。
  因为打不过,被追了两年,跛子追不上我,每次被隶属他爪牙的小子围了,总少不了挨两下。
  “再让我看见你,打废你给我挣钱去。”
  在跛子动手前溜走,我拼命地逃窜,在夹缝里生存,跛子找了我两年麻烦,我逃了两年,从未被抓到过,十岁的我,跛子和他手下比我还大几岁的少年再也没人碰到我一毫。
  我依然过着四处逃窜的日子,自我能上墙开始,再没有人伤得到我,我也开始以偷窃为生,走街过巷,但我知道躲着终究不是解决的办法。
  没一身功夫,我便只能蛰伏等待时机。
  我静静生活,隐于市井之中。
  直到有一天,静寂的苏州城来了一群不素之人,我嗅到机会,借刀杀人的良机,这群人浑身皂色劲装,让人联想到一种刀,纵使玩刀不慎丢了命,我依旧不愿舍弃这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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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醒醒!”
  “………”
  “诶,饿了吧,给你这半个窝头吧,孩子,吃吧!”
  三伯已经快五十岁了,头已经卸了顶,有着寥寥几根花白头发,一小撮花白胡子,他是我在苏州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是我最亏欠的人。
  “你长的很像我儿子!”
  “你儿子?”
  “已经死了快十几年了,他死的时候和你一样大。”
  三伯的本名叫吴三,儿子死于靖难中,不是死于战乱,是济南围城活活饿死,米价飞升,三伯卖尽家产也没能让儿子活着度过饥荒,背井离乡离开无所牵挂的地方,才到了苏州。
  三伯给我讲了许多关于靖难的故事,他儿子的死,也没有归咎任何人。
  “要怪就怪自己不够有本事,这世道弱者没资格怨天尤人。”
  我觉得三伯说的很有道理,怨天尤人,是抛弃现在,打算赴死的人才会做的,我要强到足够把握自己的人生。
  “猪儿!”
  “三伯!”
  “猪儿,你这两年没事吧!你要不然离开苏州城吧!我老梦见你让刘麻子扔到了江里。”
  “三伯,放心吧,我不会有事,跛子抓不住我。”
  “三伯,现在大家还好吧!”
  “都还好,也就是让那刘麻子剥的过的困难点,也没啥,过不去的,就是你李奶奶的孙女小山这会隔三差五让那刘麻子骚扰,还是个小丫头,等再过两年惦记的人多了,诶,这么活着总归不是办法,她奶奶岁数也大了,说不好哪天就走了。”三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三伯,这次我想到除掉刘麻子的法子了,小山那边,我找到挣钱的法子了,一两年我想办法把她安置好,眼下当务之急,是除掉跛子,否则我们有多少钱,也不过被他抢走。”
  “这个法子要三伯你帮忙,这样……”
  皂衣人首领在每日必经的转角,听到二人私语,语意大概是说刘麻子刘大爷要拿下他们的东西,派手下大盗来取了,等一下,一到闹起来,要造点乱,方便他逃跑。
  按我说的,只说一半,剩下一半,足够他反应一会儿,半个时辰之后,我取到的包袱便被送到刘麻子身边,城西破庙,苏州过半的乞丐聚居的地方,也是我生活过两年的地方,我连包袱也没有打开过,藏在刘麻子的私人区域。
  一件事成功的关键在于“称锤”够不够撑起事情本身,四两拨千斤,你只有三两也是不够的。
  自我离开破庙两年里,靠窃取别人的东西为生,从一开始偷包子被伙计追得满城跑,到现在我自认为,在房顶掀了瓦,便能取到房中的摆设,我身子纤弱,练习过无数次,十步远,不用眼睛,捕捉不到我的存在。
  门口有两个皂衣人守着,从装束看,咱们应该身怀绝技,未曾试过在高手面前隐去行迹,我不知道高手会有怎样异于常人的六感,这也是我计划里唯一不确定的因素,走运的是,两人没有戒备,正在讨论着某件事。
  我听到咱们千户大人,还有什么叫周新的按察使,这样的字眼,只知道应该是做官的,本来是不会记什么人的名字的,我也以为我只是听听而已,结果那天却成了我毕生难忘的一天。
  在得知皂衣人皆为官身之后,我更加确定,刘麻子定然不死也得全身残废,手脚恐怕留不下完好的了,跟着他的手下也必然缺胳膊少腿,为了不让三伯他们受到波及,我让他们出去一段时间避祸。
  两个时辰后,我跟着三伯,以及同为老弱的众人回到城西破庙的时候,却发现一个问题,我低估了上位者的狠辣程度。
  不必靠近破庙嗅到了血腥味,满地都是流的血。
  我想他们接到的命令是杀光所有人,取回包袱。
  “啊……”小山惊惧下叫出声来,我不知道是脑子吓懵了,还是冷血,忘记了看见的东西,意识空荡荡的。
  下一个瞬间,我看到飞溅过来的血,三伯吼着嗓子对我喊,“快跑!猪儿。”
  三伯沾满血的手抓着我乱摇,“猪儿,活下去!”
  我猛地醒过神儿来,一转身拼命的跑,再一次,我踏上逃跑的路上,这一次追击我的都是高手。
  应该是留下处理后事的人,一共四人,后来我回想知道,小山在一声尖叫后一瞬间,身首相离,我们十几个人,只有我活着,我想他们的任务大约是:守到天黑,有人回来,杀,天黑后,烧掉破庙,处理尸体。
  后来我再回到破庙,只剩下黑炭碎瓦,满是让人作呕的尸体焦糊味道,二十九条人命,在那天,与我有关的过去自己过去的人,都死了。
  我离开破庙后一直跑,不停的跑,却没能甩脱后面的人,穿过林子,身上衣服挂着树枝变成了布条。
  “你就是昨晚在房顶的那个人?”
  我翻过一个小丘后力尽仰面躺下,天色已经开始亮了,果然厉害,单单是体力就让我忘尘难及,追了一个晚上连呼吸也没有变过,我竭力全力全速逃跑,从未有人追到我这种程度,我不过是井底之蛙,我放弃继续逃跑,闭上眼,等待死亡到来。
  “孩子,你今年多大了?”
  我感到一只手,碰到我左肩,要问清有没有主使?漏网之鱼?我估计说完了他会扭断我脖子,不过已经没有生机了,即使我随意说一个主使也不起作用了,我这样的小角色,根本就没有活口的必要,索性说两句实话,免得他们继续杀人。
  “主意是我想的,东西也是我偷的,人也被你们杀光了,你们还想知道什么!”
  他居然笑了,不是嘲笑,又好像嘲笑,紧接着。
  “有意思,孩子,睁开眼吧!那几个追你的人,已经死了,我不会杀你的。”
  我一睁睁眼就想起这个人,在客栈蹲了两天,见过这人两次,和黑衣人不是一路,他呆的时间应该更久。
  注意力全在黑衣人身上没仔细看过,这人眉目俊朗,气宇轩昂,看起来不像是奸邪,既然敢杀官府的人,必是救世大侠,最不济也算是绿林好汉。
  “看清楚了?锦衣卫也是你能招惹的?要不是遇上我管这事了,谁也救不了你。”
  原来是锦衣卫,我明白过来,锦衣卫千户,什么监查使周新,想必包袱里有些什么东西不能让外人知晓。
  “孩子,想不想学武功?”
  脑子里翁的一下,好像让金元宝砸过了。
  “徒儿拜见师傅!”
  我急忙滚过身来跪向这个人,我觉不能错过这大好良机,我这样的人,要想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这就是个最合适的最好的办法,学一身盖世武功,拜一个顶级高手为师,这人一边追着我,一边杀那四人,面色如常,呼吸丝毫没有变快,这不是高手是什么?
  “好,我就收下你了!”
  两日后,我们到了杭州府。苏州府破庙烧死乞丐的事已经传开,一个破庙居然烧死二十九人,无一人逃生,人们猜测究竟发生了什么,有人说,乞丐互殴,打翻火种,有人说,所有人中了一种毒,然后被人烧死处理尸体。
  我知道乞丐一共二十五人,锦衣卫四人,处理尸体的还是锦衣卫,至于官府知不知道,我不知道,锦衣卫会不会追究,一看师父那副半带笑容的脸,我就知道,他们找不到我们,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或者说即便他们找来了,师父也不怕他们。
  到我十岁为止,所有与我过去相关的人都死了,我知道,从即日起,我就要扔掉过往,跟着师父开始新生活了。
  “猪儿,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到杭州生活了,你这连个大名都没有,我给你起一个吧!”
  “你就姓朱,当朝皇帝就姓朱,不吃亏,名字就叫,我想想啊……冷,你跟个面瘫似的,冷冰冰,就叫冷,朱冷,小名还叫猪儿。”
  于是我有了名字,朱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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